2009年1月9日星期五

我的前世故事: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 = 邓肯和叶赛宁

我的前世故事: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 = 邓肯和叶赛宁


田纳西州孟斐斯市高达33层的大玻璃金字塔, 这是成对的两座相同的金字塔型建筑中的一座,另一座坐落在它相邻的位置。


这一世的事情头绪比较多而散乱,我写得也不是那么有条理,就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吧。我认为这一世和邓肯那一世的业力关系是一脉相承的,邓肯的主要 灵魂伴侣均来自古埃及的那一个前世。我对这两世,结合今世的灵魂伴侣,业缘关系进行了一系列的对比推论,如林肯那一世一样,发现其前后的一致性。而且我还 相信,邓肯在古希腊雅典也有着非常辉煌的一世,其角色和古埃及那个前世极为相似,即是女主和高级某种祭司的角色。这三世我所表现出的人格表征,行为方式极 为相似。

这也是我一生中仅有的三次,在回溯之前就发现那一世的少有情形之一。对这一世的回溯,因为未知的原因,十分不易,可能和邓肯那一世的回溯一样,是因为某种严重创伤的所致。但是我经过两年的时间,终于在数次的回溯片段里找到了一小段和那世直接相关的记忆。

我一般在回溯前,事先会计划好下次回溯,我要求进入哪些前世,什么时期,在哪个国家。这样我捕捉到振动的时候不用再费力地进行逻辑思考,如前所 述,逻辑思考在催眠状态下相当困难。我本能地感到自己和古埃及有着某种前世的关系,这些在我日常生活中就有了很多蛛丝马迹。我生活中的很多事物,都在提示 我在那个前世的线索,下面我会一一提到。现在我用倒叙的方式,记述有关那一世的考证。这是我最近半年前的一次回溯,因为没有事先计划好回溯的特定时间地 点,在这种情形下,我感 到电磁振动的时候,便会要求自己回到时间任意的前世,然后便进入那个前世的生活场景中。有好几次,用这种方式,我得到了以前推论的其它前世的证据片段。关 于邓肯和古埃及的这两世的回溯,基本是用这种方式取得的。

进入邓肯一世十分困难,所以我基本不在催眠状态中发出诸如:回到邓肯一世的命令。有一次我要求自己回到一个任意前世的比较好的时候,渐渐的我听见 一群吵杂的人声,好像是一大群人。我无法看见,但是可以清楚地听见。在一个好像是剧院或在是晚会的什么地方,我听见一个女人大声地向我喊道:"伊莎多拉! 伊莎多拉!"。我一下子惊醒过来,马上意识到这是邓肯那一世的生活场景,虽然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听到邓肯这个字眼儿。

另外一次我清晰地要求回到邓肯一世,听 到的是一段古典的音乐伴奏,很显然邓肯当时正在舞台上表演。有一个晚上我并没有清晰地要求回到哪 个前世,但是我通宵恍惚地在某处游荡,我知道自己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子,而且我极富激情,非常喜欢跳舞,而且我自动地就知道如何挥动手臂和伸展大 腿。我感到我非常善于舞蹈,在音乐中一个人翩翩起舞,自我陶醉。那个晚上,我几乎整晚都在那种恍惚的状态下细细地体会自己舞蹈时的灵感,深切地体验身体舒 展时的种种感受,同时不停地在那里舞个不停。醒来之后的我好像完全又不是那个自己,因为今世现实中的我从来也不跳舞,也不知道自己能够跳舞。那个梦中会跳 舞的我难道和自己会是同一个人吗?现在想来,无非是我把在邓肯那一世的自己和今世自己的角色搞混了。

正是这样的情形下,我于某一个晚上回溯到了古埃及的前世,第一次有了确凿的回溯证据,证实了我对那一世的推断。一天半夜,从睡眠中醒来的我,很快 又合上眼睛,打算接着再睡,很快我开始听见脑中响起了嗡嗡响的调频声,我便要求自己回到任意的前世。这次我立即沉入一个黑暗凝重的空间,周围在某种火焰的 照耀下,四周发出一种金色暗红的黯淡光芒。我正在沿着一个封闭的走廊缓缓向前走着,我的两边挤满了各种各样的年龄各异男人,他们的服饰在昏黄的光线下很不 分明,然而借助火焰的光芒我可以看见他们臃肿而油光发亮的面孔而贼亮的双眼。

他们个个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从他们之间穿行而过,面带敬畏,两眼发出色欲的目 光。我对
那个情景的感受十分困惑,不知是什么样的场合。于是我一直向前走,没有人阻拦我。我顺着一个黑暗的通道下到楼下,在我顺着阶梯拾级而下时,我听 见下面的大厅传来激越和谐的音乐声。当我下到那个大厅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一行年轻美丽的女子,身穿一律白色的长裙,额前全部是剪得一字齐的厚厚 刘海,黑色的长发的底端也是剪得一字齐地垂到肩膀。她们舞动手臂,以整齐划一的动作在那里翩翩起舞。真是美丽极了!

我不禁内心里问倒:这是什么地方? 一 个声音回答道: 迪尔巴特瑞。 我一挣便醒了过来,迪尔巴特瑞。迪尔巴特瑞? 好熟悉的名字! 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迪尔巴特瑞
(又译做代尔巴哈里Deirel Bahari),正是古埃及第十八王朝女法老赫雀瑟的纪念神殿。

我早在两年前就对古埃及那一世发生了兴趣,一切起因于我某天在逛店时发现货架上成列着一排仿制的古埃及人头塑像。立刻我情绪化地激动起来,太美了!从法老 头像到大臣头像,从祭司头像到宫女头像,应有尽有。我拿了一个又一个,每个都让我爱不释手,难以取舍,最后我把兜里的钱全部翻出来,终于凑够了,将他们各 样全买了下来。以后我每天都会凝视着那一排古埃及人像,常常问自己,那么情绪化地痴迷这些人像的前世因缘是什么? 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在古埃及有着遥远的前 世?

不久之后,我在另一次商店大拍卖里抢购了一个美丽的烛台 - 漆金的一个女狮身人面像。饱满丰腴的面颊,挺直的略呈鹰形的高高的鼻梁,卷曲的头发在脑后梳了一个发髻,丰满赤裸的乳房从胸前坚挺向前,一双利爪紧紧地抓 住地面。我那时完全是毫无理由地直觉地迷恋那个造型,根本不知道这个美丽的女斯芬克斯其实就是古埃及历史上唯一的女法老赫雀瑟,狮身人面本是法老的象征。

终于有一天我不得不认真思考这个可能性了,因为我生活里发生了一样不可思议的事。我从救世军那里买了一个奇怪的小雕塑,同样我对那个雕塑没有概 念,只是喜 欢,那是一个圆环上背向坐着三只黑猫。我一拿回家,麦可便叫起来: 这是古埃及祭神的雕塑!我感到奇怪,他怎会知道。他举起那个雕塑,指着环座上的象形文 字,念念有词。我原先并没有注意那里有古埃及象形文字。麦可说,黑猫在古埃及是死亡的守护神,常常出现在陵墓墓穴附近。他的说法没错,后来我上网查询,发 现在埃及黑猫常以 墓室为居,古埃及人将它们看成是亡灵及其守护神加以崇拜,它们的形像也常出现在葬墓附近。

问题是为什么麦可对古埃及的知识那么丰富? 更离奇的 是他竟然可以解读那些象形文字! 他一边转动圆环一边从嘴里说出一些深奥神秘而庄重的祭神文来,祭文语气之高贵,语言之完美,这和平时连一篇英文短文都写 得不是很流畅的他完全不像是一个人。麦可没有受过高深教育,更不是考古学家,没有理由对古埃及文化习俗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知识了解。不仅如此,他还告诉我现 代人不知道古埃及文读法其实不是像现代文字是线性的,而是循环的,每转一圈意义都不同,比我们的文字高级很多。接着他开始一个字符一个字符地向我解释起文 字涵义,眼睛代 表什么,蛇代表什么。我听得目瞪口呆。

从那时起,我隐隐约约地感到我和麦可必然有一个共同的古埃及的前世,但是很显然他对那一世的残留记忆比我要深刻得多。经过研究那么多前世今生的种种,我已 经知道即使是日常生活中十分细小的事物,也常常和前世有着必然的关系。一次又一次接触到古埃及的事物,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从那时开始古埃及便成了我们彼 此十分感兴趣的话题。好像我命中注定就要在那个时期发掘出我们在古埃及的前世似的,接着发生了一件对于我俩都有非凡意义的事情。

一次我在清理行李箱时,无 意在夹层里找出几张光碟,那本不是我买的,而是我几年前回国哥哥陪我逛音像市场时他给自己和儿子买的。打包的时候,不知怎么搞错了,他无意把那几张原不是 属于我的光碟塞进了我的箱子。这样这些光碟在箱子里一躺就是几年,现在既然带到美国了,当然就属于我了。我便抽出一张,放到DVD机里和麦可看了起来。那 是美国发现频道的一部历史片,是关于古埃及女法老的故事。我们这一看就一发不收,不仅立即被片中壮观的自然景观和历史遗迹深深迷住,也被片中的故事深深打 动。相信无数的人同我们一样爱上了那部历史片,但是我敢说没有一个人像我俩这样废寝忘食不厌其烦地看了一遍又一遍,迄今为止我们已经看过几百遍了。自然那 部片中的人物和故事便成了我们经常的话题。

我这时便问自己,对于这部历史片如此的痴迷是为什么,麦可对于古埃及的历史知识是为什么,莫不是和我俩的前世有所关联? 每当片中出现方尖碑碑文或者墙面 文字雕刻的特写时,他便立即告诉我上面写的是什么意思。当片中对於女法老如何叫人运送重达几百吨的方尖碑进行分析假设时,他立即大摇其头,告诉我古埃及人 运输巨石的方法: 他们沿着碑身在下面挖掘一个个小坑,因为是沙漠土质,挖掘工作十分容易。每次挖好一个坑,便将一根巨大坚实的滚木插入其中。这样最终碑 身下的泥土全被挖光,全部铺上滚木。然后古埃及人再在碑的前头同样铺满滚木,最后用很小的人力推动巨大的碑身,花岗岩的石碑就顺着滚木铺成的道路向前滚 动。因为沙子地面很容易让滚木发生滚动,于是石碑就像装上火车轮子一样向前滑动。多么聪明的主意! 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这比用蒸汽机硬拖要聪明简单百倍!

他还告诉我,古埃及神殿的巨大柱子和高大的屋顶让他想起他童年时常梦见的景象 - 一些巨大柱子和高大的屋顶的屋宇好像高及蓝天白云,四周是一片无垠的黄色的沙漠。一次我们相依着一起又看那部片子,他忽然问我: 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懂方尖碑的碑文? 我摇头好奇地看着他,他露出诡秘的笑容: 你有 没有想过这是因为那些碑文是我叫人刻上去的?他的语气似乎是玩笑似的,却让我陷入沉思,会有这种可能吗?

当时录像里正在放美国人用邮轮将巨大的方尖碑装进船身,还有一些这个方尖碑身碑文的特写镜头,麦克正是对着那些碑文念念有词。事情过了差不多5年之后,我 在阅读美国的一套博览全书的时候发现,麦克说的一点也没有错,那方尖碑是图特摩斯三世命人为自己制作的,那碑文当然也是他叫人刻上去的。那么我几年前就有 的推理:麦克的前世就是图特摩斯三世,而他自己说那碑文是他叫人刻上去的,真是一点也没错。这就是为什么到了今世他依然懂得古埃及文,和那个方尖碑上碑文 的所有原因。

更有一天,我俩开车在圣塔安娜兜风,不知怎的开始谈到赫雀瑟的最后归宿,在历史上至今还是个迷。赫雀瑟作了七年摄政王之后,自立为女法老,和继子图特摩斯 三世并肩共同统治埃及22年,最后不知所终。反正图特摩斯三世终于完全掌握了大权,成了上下埃及唯一的主,能征好战的他将埃及的版图不断地扩大。麦可幽幽 地说,赫雀瑟是被谋杀的。我大吃一惊,他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我从来也没有听说和想到这种可能性。他接着说,如果我是图特摩斯三世,我一定会杀了她。这个 女人太讨厌,总是不肯闭嘴。

事实上,一年之后,当我在网上仔细阅读那段历史时,的确发现有人怀疑赫雀瑟的死因,是被图特摩斯三世派人暗杀的,这便为她死了二十后,图特摩斯便 叫人将她的形像从方尖碑和庙宇的墙上抹去找到了动机证据。麦可是个不爱读书的人,不可能专门上网研究那段历史,对于他的一些说法,我只能说是来自他自己的 感觉和思想。我便问,那为什么要等二十年才动手抹杀赫雀瑟的遗迹? 他回答到,因为图特摩斯不想让别人怀疑她的死因,如果她死后立即动手,实在太明显了, 等于不打自召,分明地告诉别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 他图特摩斯发动政变杀人夺权。我又问,那么为什么他要把她从历史中抹去? 麦可最后说道,因为图特摩斯 不想看见那些可以提醒他犯了弑母之罪任何东西。

我俩的这些对话十分有戏剧性,难道会是真的吗? 我俩有共同的古埃及前世,前世的知识记忆,一对母子,两个争权夺利的男女法老,谋杀,以及对罪恶的掩埋。 这个故事和雍正夺嫡的传说一样扑朔迷离。我早知道我和麦可前世就是夫妻,邓肯和叶赛宁。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古埃及时代赫雀瑟和图特三世的业力关系 必然会在邓肯和叶赛宁的关系中延续。这时我意识到,证实古埃及那个前世关键的证据就在邓肯那一世,如果找到了两人和赫雀瑟和图特三世的业力关系对应的因缘 果报,就可以大胆地推论我和麦可的在久远的古埃及业缘关系就是赫雀瑟和图特三世的关系。事实上,带着这种目的去研究邓肯和叶赛宁的恩怨情仇,两人之间发生 的 一切终于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包括叶赛宁遇见邓肯之后不久就迷一般地自杀。在邓肯和叶赛宁的关系中,我清晰地找到了这样的线索: 母子关系,争夺,争斗,爱恨交织,血腥和死亡。这些和古埃及那个前世,并没有什么不同。

邓肯与跟自己儿子年龄一般的叶赛宁结婚,这是邓肯一生中唯一一次婚姻 - 赫雀瑟和年幼的继子图特摩斯三世并肩共同统治埃及,这是埃及历史上唯一 同时出现两个法老的时代。邓肯和叶赛宁婚姻生活的种种争斗磨难无不反映出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在争夺权力统治和财产上的激烈斗争。而邓肯与跟叶赛宁最终以 流血和死亡告终的离婚 - 由此我可以推断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那一世的亦是相同结局,在共同统治埃及22年之后,图特摩斯三世发动政变,杀死了继母赫雀 瑟,赫雀瑟的女儿自己的妻子娜芙瑞和赫雀瑟的情人,夺回王位。而叶赛宁最终用鲜血和生命偿付了前世弑母业债。

以下是<<伊莎多拉.邓肯>>的部分摘录,了解前世因果使我们可以彻底了解邓肯和叶赛宁的奇特关系和因缘:

>叶赛宁闷闷不乐,心烦意乱。此时此刻,在谢尔盖渴望见到这个他从未见过的女人的狂热焦躁、莫名其妙的愿望中,似乎有某种命中注定的东西。这个女人将在他的生活 中起到那样巨大、那样可悲的作用。

> 她慢慢地向前走来,仪态端庄。她用那双晶亮的蓝色大眼睛环顾房间,瞥见叶赛宁时,她的目光凝视著他。她那小巧的嘴对他微微一笑。然后, 伊莎多拉斜倚在长沙发上。叶赛宁走过来坐在她的脚边。她用手指抚摩著他的鬈发说:“金色的头。”当我们听到伊莎多拉说出这几个字时,都感到很惊讶,她总共 只知道别人教她的十几个俄语单词啊。然后,伊莎多拉吻了吻叶赛宁的嘴唇,从她那鲜红的小嘴中,带著愉快亲切的语调,又说出一个俄语单词:“天使。” 她又 吻了他一下,说“魔鬼!”凌晨4点,伊莎多拉邓肯与叶赛宁走了 。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伊莎多拉在她的工作室中招待一些朋友。在灯光幽暗、蓝色的帷幔直达屋顶的房间中,一片宁静,一片近乎虔诚的寂静,因为伊莎多拉 刚刚跳了一段肖邦的玛祖卡舞。观众们看到,在他们眼前,一个优美的动作融化为另一个优美的动作,真是美的化身。钢琴的最后一个音符逐渐消失,伊莎多拉走向 沉默无语、激动不已的朋友们。他们朦胧的眼睛表达了他们的谢意。这时,十二只脚重重地踏在楼梯上,六个醉醺醺的声音传上楼来。他们沙哑地笑着,说着醉意的 笑话,破坏了那一刻神圣的气氛。 叶赛宁和三角琴从不离身的科乌西科夫领著一群意象主义诗人闯进了房间——伊莎多拉宁静的殿堂。

> 音乐停了,她走向前去,脸上挂著天真的微笑,两眼闪光,双手伸向正与同伴高声谈话的叶赛宁,问他是否喜爱自己的舞蹈。 翻译转达了她的意思。叶 赛宁说了些粗鲁野蛮的话语,他的话引起了他那些醉醺醺的朋友们一阵阵粗鲁野蛮的高声狂笑。做为翻译的那个朋友显然有些犹豫地对伊莎多拉 说: “他说你的 舞跳得——很糟他自己能跳得比你好!”在翻译还没有把整段话向神情沮丧、含羞受辱的伊莎多拉翻译完时,诗人已经站起来,像个疯子似地绕著工作室跳起舞来。 三角琴响了起来,他那些狂放不羁的艺术家同伴大声地叫好。 由于这群喧闹的醉鬼的闯入,音乐、安 宁、优雅、美丽——一切都从这个殿堂中消逝了。不一会儿,那些在那天晚上的早些时候还接受了祝福的朋友们,也跟著醉鬼们闹了起来。

> 伊莎多拉床边的桌子上摆著许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戈登克雷格的。这张照片似乎吸引了叶赛宁的视线。他从桌子上拿起照片,仔细地看着。 “他是你的丈夫吗?”叶赛宁问。 伊莎多拉半用法语半用俄语说:“是的,丈夫,克莱格他是个坏丈夫。整天写作和工作。克莱格他是个坏丈夫。整天写作和工 作。克莱格是个天才。” 叶赛宁把食指放在胸前:“我也是个天才。叶赛宁是天才。克莱格分文不值。”说著,他把那张照片悄悄塞进了一堆旧报纸和几张乐谱的 下面。然后他对著照片说:“别了!” 伊莎多拉像著了魔,也把“别了”那个词说了一遍,并且做了一个告别的手势。

> 后来,叶赛宁成了她的主宰。她像一条狗一样去吻他抬起来要打她的手,去吻他那燃烧著仇恨而不是爱情的眼睛。然而,他只是那个舞伴,就像那块粉红色的东西,是一个没有意志的悲剧性的舞伴。她跳着是她在领舞。

>叶赛宁是个执拗任性的小孩子,而伊莎多拉则是个爱著他的母亲。她的深情的爱,足以使她宽容和原谅一切粗俗的咒骂和傲气。在伊莎多拉多情地 向叶赛宁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时,经常遭遇到后者无礼而粗暴的拒绝。这样的爱情与幸福的场面之后,伊莎多拉常常喝得醉醺醺地,许多天不到普列特奇斯坚卡去。

> 到列宁格勒后,他俩来到达恩勒特勒旅馆。在那里,伊莎多拉按照她的惯例预订了最好的一套客房(几年后,就是在这套客房的卧室中,诗人叶赛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 当艾尔玛着手准备旅途用品时,立即发现自己的老师衣服少得可伶,这使她大吃一惊:她甚至连一件睡衣都没有。她的衣箱几乎是空的。仅有的几件衣服 还是在俄国买的。 当艾尔玛问到这些时,伊莎多拉无可奈何地笑笑,回答道: “我什么都没有。我在纽约和巴黎买的那些新衣服没过多久就不见了。开始我还以 为是让娜干的,后来才偶尔发现几天前在豪华大街买的一件黑睡衣跑到了叶赛宁的一只新箱子里。这样,我的内衣就一件接一件地从五斗橱的抽屉里不翼而飞了, 钱就更甭提了”她用一个富于表现力的手势说完了没有说出的一切。 “那么,”艾尔玛说,“在这 种情况下只有一个可行的办法:打开叶赛宁所有的箱 子,拿回你自己的东西!”“噢!”伊莎多拉带著悲戚而又惊恐的神情喊了起来,“我们不能这么 办。他有一种怪癖,不准别人碰他的箱子。好几次他威胁说,如果我胆敢瞧瞧他箱子里的东西,他就开枪打死我。我知道他在一只箱子里藏著一把上了子弹的左轮手 枪。不,不,我们可不能轻易动他的箱子。”

但伊莎多拉的朋友们很快找到了一把能开最大的一只手提箱的钥匙,且马上将它打开了。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千奇 百怪的东西。人们以各种各样的钥匙和尖头工具试开其余的箱子和提包,但都无法打开,有人便出去 找技术高超的锁匠。 艾尔玛在工作室里忙碌著。她从摊在地上的一匹丝绸上剪 下一件件睡衣用料。除了 这匹放在上面的丝绸外,这只敞开的箱子里 还有成盒的和散装的昂贵的香皂,一瓶瓶头发香水、洗涤剂、润发油,一简筒牙膏和刮脸皂,大瓶小瓶的各种香水,一盒盒剃刀片。 这些都是叶赛宁准备送给亲朋 的礼物。 叶赛宁后来将箱子一股脑儿带到一位朋友的家里,用一个手指按在唇上,神秘地逢人便说:“我的箱子!不能让别人碰它们。”

>叶赛宁环顾四周,随即将伊莎多拉推开,扑向他的宝贵财产,发疯般地大喊:" 我的箱子!谁摆弄我的箱子了?你们竟敢动我的箱子,我要杀了那个碰我 箱子的家伙。我的箱子!噢,我的箱子!” 大家急忙解释说由于以为他不回来了,才准备将箱子搬出屋去。时赛宁这才平静了 一些。随即,他走向一只箱子。从 衣袋里掏出一大串钥匙,挑出其中一把,打开了一只 皮箱。当他正忙于拿出他所要的东西时,伊莎多拉走过去,飞速捡出了一件衣服。 “看!这是伊莎多拉的裙 子!”她喊道。 他跳了起来,想抢回这件衣眼,于是一场稚气可掬的拔河赛开始了。最后,他松手了,伊莎多拉将衣服扔给艾尔玛。随即她以比叶赛宁更敏捷的动 作奔向箱子,拿出了另一件。他们又孩子般地抢来抢去。他大喊大叫: “这是我的!这是给我妹妹的。在巴黎时你把它送给我了。这是我的!” 伊莎多拉:“不 对!不对!这是给艾尔玛的。我在巴黎时没有送过你,这件礼物是给她的。” 叶赛宁松开了他抓住的衣服的一角,奔过去把箱子合上,以防伊莎多拉再拿去什么。

......

我的确认为叶赛宁自杀是为了邓肯,而邓肯也知道这一点。尽管叶赛宁私生活非常放纵,他的女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女人像邓肯一样对他的影响是那么巨大和致命 的。他自从遇见邓肯之后,酗酒和神经就开始无法控制了,和邓肯离婚后两年之中又结过几次婚,最后一位妻子是托尔斯泰的外孙女,家中地位财富都不俗,但是叶 赛宁没法克服因与邓肯离异产生的巨大困扰。他选那家旅馆那个房间,就分明地告诉人们他的死因,而那首绝命诗也是留给前妻的 。我们今生的一切应验了他诗中 的愿望 - 来世重逢,就在他死的那个时刻和年龄。虽然我的一生中和我有感情纠葛的男人 也很多,但是没有一个人为了和我来世缔结姻缘下的赌注比叶赛宁更大,他用鲜血写下了他的愿望,并用生命作了抵押,从巫术的角度来说,施这种咒的 法力是巨大的。虽然有人说那晚昏头昏脑的叶赛宁找不到墨水,就切开静脉,蘸着血水写下自己的灵感之作。事实是我认为叶赛宁是故意这么做的,麦可今世就学习 过巫术,叶赛宁很可能懂一点巫术,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以那种方式去死。

麦可像叶赛宁一样是个天才,他今世的天才表现在音乐上,虽然还没有多少人认识到这一点。同时他的直觉能力很强,我让他猜扑克,他能猜对80%左 右,有时他会精确地知道我的思想。他并没有记得前世生活的能力,但是他的感觉是相当准确的。他是一个不用受任何教育就具有某种天然杰出的能力的人,所以他 绝对是个天才。小时候的他就有灵异经验,而且师从一位巫师。他按照巫师的指导独自施法,结果被产生的异像唬倒,立即丢弃法器,落荒而逃。但是他一直保持了 一种异乎寻常的知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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