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9日星期五

南明,太平天国之间的因果业力关系

南明,太平天国之间的因果业力关系

我一直试图将南明,太平天国和国民革命这三段相对应的历史它们之间的轮回对应关系找出来,但是发现并非易事。

其中主要领导人的对应关系倒是很明显,建文帝,永历,洪秀全和孙文,他们之间最主要的线索就是名字上的连续性,而且都和广东广西这个势力范围有关。

再来看南明时期永历朝廷中为他效力的各路人马,主要的是大顺军的高一功,李过,郝摇旗等人,大西军的孙可望,李定国,郑家军的郑成功等人,明朝将领何腾蛟等。他们虽然共同辅佐永历,但是却因为封爵封王之故而闹起内讧,最后大家叛变的叛变,出走的出走,战死的战死,所谓树倒猢狲散,永历成了光杆司令,失去靠山,不幸在潜逃缅甸时被追击的吴三桂以兵势而迫所擒,最后死在吴的手里。

内讧是以孙可望要求永历封他一字王开始的,孙可望和李定国同是张献忠义子,孙是长子,李是次子。因为李才能出众,众望所归,永历长期依附李的重要支持,封其为一字王,封孙是二字王,从品极上孙可望比李定国要低一个级别。有人说也是因为李定国实际挟制永历,永历在他手中要依仗他的军队和权势,所以不得不处处追捧他。

大西军余部当时是投靠南明的农民起义军中势力最大的一支,孙可望当然对受大西军挟制的永历也从心里不是很敬畏,常常是要钱要权要封号。孙可望和李定国在大西军中的领导地位的争夺愈演愈烈,孙可望心中对李定国的势力嫉妒得无以复加,为了得到永历对自己地位的承认,孙可望逼永历封他为秦王。但是他最终得到永历对自己要求的批准是只封他一个二字王的头衔。

孙可望大怒,这成为他后来率领部分大西军投降满清,回头攻击南明其他军队的契机。当时对封孙可望一字王持坚决反对意见的有高一功等人,他们认为大顺军和大西军本是同级别的各自独立的农民起义军,现在虽然大家都投靠了南明的旗帜下,也应该是平等的,如果封孙可望一字王,无疑他地位将要在大顺军将领之上,这必然导致军心不服。事实上也是因为高一功等大顺军不愿意接受孙可望的大西军指挥。因为这个缘故,永历不敢擅自封孙可望一字王,而且当时势力很大的郑成功也只是封了二字王,所以永历权衡利弊,为了笼络住各路人马,采取了折中的办法。

南明的失败,正是从孙可望的叛变开始,试图和郑成功会合的李定国病死,不久郑成功病死,孙可望率领他的人马开始攻打领兵出走的高一功,高一功战死,李过也在不久前病死,何腾蛟也战死。郑成功抢占台湾,困受孤岛,永历终于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投降了满清的孙可望,在一次陪同皇帝狩猎的围猎中,被人家当成猎物,"误射"而死,结束了他那不太光彩的人生。

南明这段历史在中国人心目中常常是一段被忽视的历史,大家觉得只是一群乌合之众没有成事,皇帝也没什么能耐,死得很窝囊。人们更喜欢把注意力放在1644年北京城发生的一些惊天动地的富有戏剧性的大事件,崇祯皇帝上吊,李自成进京,吴三桂为陈圆圆怒发冲冠引清兵入关......

但是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正是这段不起眼的南明历史,却正是中国现代史发生的所有大事件的前世起因,而那些为南明效力的各路军队将领,就是近现代主宰中国历史命运的共产党,国民党领导人的前世。他们在南明那一世的因缘纠缠,延续到太平天国,而且轮回过来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在中国的历史舞台上继续演绎相同的业力。

我们再来对应地看看南明的转世太平天国,其失败的起因,是不是和南明失败的起因有相似之处呢?广东人洪秀全因为科举不第,遂和冯云山受基督教启发开始传他们自己改良过的"天父教"。因为传教在广东受阻,他们转移到广西传教并且开始壮大。这期间,洪秀全利用其妹洪宣娇的姿色,吸收了后来成为太平天国主要骨干的萧朝贵,杨秀清和韦昌辉,又主动慕名聘请少年英雄的石达开出山。这为太平天国事业后来蒸蒸日上打下了基础。

洪秀全因故离开广西返回广东,群龙无首造成了他罗织的广大信徒的信仰恐慌。聪明机智的杨秀清趁机假扮天父附体代替教主洪秀全发号施令这才稳住了众人,使得他们团结在杨秀清的领导之下。然而,洪秀全后来又回来了,作为教主,他自称"上帝次子",也就是耶稣的弟弟。这时,众人已经对演戏演得很好的杨秀清俯首贴耳,突然冒出来的洪教主令他们手足无措。这就为日后洪杨争夺天平天国领导权的最终较量打下了伏笔,埋下了祸根。

杨秀清入教晚,洪秀全是教主,这个事实无法改变,所以杨当然要奉洪秀全为天王,自己居次。但是因为以上的变故,杨秀清在教中也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发言权,虽然自己平时对洪秀全不得不唯唯诺诺,但是一到关键时刻,他就像颠痫发作似的来个"天父附体",代替上帝发布最高指示,这时候洪秀全也不得不跪下来接旨。洪秀全不敢戳穿杨秀清的把戏,因为戳穿他就是戳穿自己,这招对众教徒非常管用,所以也只好接受这个极为尴尬的局面。

杨秀清是个很能干的人,不论是政治还是军事,他实际执掌了太平天国所有的行政,宗教,军事大权,太平军在他领导下节节胜利,终于定都南京。我后来看了很多文章说进了南京的洪秀全如何腐化堕落,十几年不理朝政,不发诏书。这些应该是历史事实,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洪秀全身为天王,不打理朝中事务,何以天朝可以维系13年之久?而且同时太平军仍然继续在各地取得胜利?

并不是群龙无首,而是这个首并非洪秀全,他实际被架空了,东王杨秀清一直是太平天国真正的领袖,而且他的领导工作做得还很成功。这样的话,我们就看到一个奇怪现象,身为至高无上的天王洪秀全除了自己的天王府和一大群妻妾嫔妃宫女,连个男亲兵都没有,也没有自己的御林军。我想那种情况下,洪秀全除了吃喝玩乐,真的什么事都做不起来,他其实是被杨秀清挟制了,只有个天王的空头衔。

洪秀全对这个情况可能也没有什么办法,他自己能力各方面都比不上东王,东王做领导也很成功,把他扶上最高宝座,大家各得其所,皆大欢喜,如果一直这么下去,问题可能还不是太大。即便洪秀全荒淫蘼烂至死,估计天平天国的江山都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问题就出在东王杨秀清老是为洪秀全干活,却捞不到相应的身份地位,他既然是事实的领袖,当然他就整天想着也做名义上的领袖。东王九千岁已经不够高了,他要称万岁,还要洪秀全封他万岁,封他儿子万岁。

洪秀全虽然既窝囊又糊涂,但是有一点绝不糊涂,就是知道在任何情况下,他洪秀全才是皇上,才是万岁,而不能是别的什么人。杨秀清你可以假装天父下凡,可以兜揽朝中大权,但是你不能当皇上,这叫逼宫。洪秀全也不是傻瓜,不敢当面对杨秀清说不同意,他假装同意,表示要择定黄道吉日,以示慎重,其实暗中派人给原本就与杨秀清有矛盾的北王韦昌辉送圣旨,要他火速回天京除掉杨秀清。杨秀清就是在这种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得圣旨的北王韦昌辉利用宴会的机会突然杀死,并被诛九族。

可以说,杨秀清被杀,是太平天国人心分裂,内讧愈演愈烈的开始,也是太平天国最终失败的开始,而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正是洪秀全本人。导致这个事件发生的契机,也是和导致南明内讧一样的契机,是因为一个手执重权的高级将领要求封王封爵加品级。这样的话,我们不妨分析一下,看看杨秀清,韦昌辉在南明的前世是谁?谁是李定国,谁是孙可望?

以前人们一直觉得永历帝可怜得要命,他的前世建文帝也很可怜,被人整治得东躲西藏,没处落脚安身。但是正如一些历史学家评论的一样,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的可恨之处在洪秀全这一世表现得露骨彻底:为了保住自己的帝位,利用手下人的矛盾搞内讧,导致他们互相残杀,自己则是不倒翁,当渔人得利。所以这个人,说是窝囊,说是可怜,其实比谁都可恨。

洪秀全接受永历帝没有封孙可望一字王导致叛变最后导致南明分裂灭亡的教训,到了太平天国这一世他是有求必应,滥封诸王,而且封的一字王多到数不胜数。该封不该封的他全封,一时之间到了王爷满地走,多到不如狗的地步,造成了财力物力的极大消耗,和人心的浮动混乱。而洪秀全的转世孙中山接受洪秀全该让位时不让位的教训,所以袁世凯一要挟,马上大总统的位置就让出来了,可见他是走一步看一步,老是摸着石头过河,错误地接受前世的教训。可惜的是永历该封王时没封王,洪秀全不该封王时倒是滥封一气,洪秀全该让位的时候不让位,倒是孙中山不该让位的时候又乱让位,所以他哪里能成气候呢?

(未完待续)

耶稣,是否是最后的法老?

耶稣,是否是最后的法老?

最近有一本国外的畅销书叫<<耶稣-最后的法老>>,是一个美国人根据繁复的考古推理出一个这样的结论,耶稣,其实是埃及的最后一位法老,因为耶稣的时代公元元年法老的时代早就过去了,而根据作者的考证,耶稣携带有很多法老的特征和标志。

因为我本人没有看过这本书,只是在网站上看见众人激烈的争论作者观点和论据是否经得起推敲,现在我来根据我考证得到的观点,对此做一番评论。

首先,我认为,作者撇开圣经的说教,能够用自己的思想和逻辑,根据自己的考证和发现的证据来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个精神是万分可嘉的,且不管他说的是否是事实,这种做学问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其实我干的和他是同一件事,我们虽然研究方法不同,但是都试图找到历史的真相。

下面我谈谈我对他观点的看法,耶稣,他有没有可能是埃及法老?这样的断言是否过于武断?我也看了一些对此的批评文章,指出作者前后叙述的矛盾之处。但是我认为,并不能因为作者文章写得不够严谨就对他的新颖观点一概否定,毕竟他是在根据他发现的考古证据进行推理和猜测,他还无法做最后一锤定音的结论,所以他会一会儿这么假设,一会儿那么假设。倒是那些轻易否定他的人,应该好好反省,除了没有怎么好好读过圣经就随便批评人,而且更没有做过和作者一样那么多的考古调查。

事实是,不管他文章中有多少漏洞和自相矛盾之处,他的丰富调查使得他得出的结论,比任何历史以来我所看到的关于耶稣的身份调查报告更加接近于事实。因为我用自己的研究方法,得出了和他一样的结论。但是我要说明和更正的是,耶稣如果表现出任何埃及法老的特征,携带任何法老的标志,这都不奇怪,从历史的角度来说,公元元年他出生的时候,埃及王朝的文明已经早就结束了,他当然不可能是事实的埃及法老,但是他的确是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的转世。

最后的法老,这种说法也是要引起争论的,因为埃及王朝最后的一位法老绝不是耶稣,耶稣也绝不会是坐埃及王廷的事实法老,那么这个说法是不是有问题呢?显然作者想说的是,到了埃及王朝消失很久之后的耶稣时代,他竟然发现了耶稣本人拥有许多体现他是或者曾经是埃及法老的特征,所以他只能用"最后"这样的字眼来表现他的惊讶。

看过我前面文章的读者知道,耶稣的前世埃及19王朝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在历史上有一个显赫的头衔:埃及最后一位伟大的法老。如果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本书的作者无疑蒙对了,的确,耶稣是法老,而且是最后一位伟大的埃及法老,他的名字叫拉美西斯,耶稣是他一千多年后的转世,而且携带了自己前世做过法老的标志和特征。

更多的文献,在考证所罗门王的时候,尤其是他著名的宝藏的时候,都有这么一个推论,即所罗门自己其实也是下埃及的法老,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偷窃了前面10个王朝法老墓葬里所有的陪葬黄金和珍宝,这就是他宝藏的事实来源。至于何以以色列国王所罗门王怎么又当了埃及的法老的,这点上历史颇有疑问,大概是因为他娶了当权的埃及公主为妻,利用联姻的身份滥用职权到埃及大行偷盗之事,这种可能性很大,所以说他是埃及的法老完全是根据一种攀缘推理。不过所罗门王的确有一个响亮的外号叫法老,很可能不仅是因为他的众多妻妾之中有埃及公主,更是因为他的前世就是拉美西斯二世。

轮回中名字的演变

轮回中名字的演变

让我们来看一看耶稣轮回的名字演变,根据我详细的调查,发现大量证据指出耶稣了从公元前一千多年前直到今天的轮回路径。做为一个研究历史和轮回的学者,我把耶稣当做一个真实的历史人物来考证,所以我结论中关于他的一些说法如果和圣经不吻合,我只能在此向诸位基督徒们抱歉了,毕竟各人信仰想法不同,我并无故意亵渎他们的神的意思。至于我关于他轮回和前世的考证,我将会陆续在本博客中刊登出来。

根据我的理论,我看到耶稣轮回的路线是这样的:

雅各的小儿子约瑟夫(Joseph)-摩西(Senmut, Moses)-拉美西斯II(Rameses II)-所罗门王(Solomon)-耶稣基督(Jesus Christ)-戈登.克莱格(Gordon Craig)-约书亚.康瑞德(Joshua Conrad)

从上面这个线索中我们看见,除了戈登.克莱格这个名字的线索连续性并不太明显,其他转世的名字之间前后世的连续衍生性极为明显。Senmut,又做 Senenmut,和Solomon 的发音是一致的,Rameses 和 Moses 在 -ses 这个音节上一致,同时和Jesus中的-sus音节一致。

常识告诉我,Jesus这个名字和Joshua,Jehova是同一个名字的不同变体,用来专门指名叫Joshua 的上帝之子,因为以色列人中叫Joshua实在太普遍,为了区别这个Joshua不是别的Joshua,从而使用了一个特指Jesus。我们可以说这个 Jesus之名是Joshua这个名字的摩西化,即是Joshua+Moses 经过融合变体就成了Jesus。

那么为什么所罗门或者是摩西的转世叫Joshua呢?根据他更早的一个前世Joseph,我可以看到Joshua就是古希伯莱人名中和Joseph拼写发音最接近的一个变体,特别说明问题的是Joshua 的爱称是Jose。Jose今天是南美拉丁语系国家男子最常见的名字,估计三分之一的西语男子都叫Jose。这样我就看得非常清楚:为什么摩西在耶稣那一世转世叫Joshua呢?这是因为他比较早的一个前世雅各的小儿子约瑟夫的名字所致,Joshua的爱称Jose(中文又译作荷西,何塞)和约瑟夫Joseph拼写几乎完全一样,只少了一个发轻音的尾音节-ph。

我目前为止不是很清楚Christ这个名字的来源,大概是救世主的意思吧,所以跟在Jesus这个名字后面就成了他的整个名字的一部分。到了他后来转世的时候,这个Christ 就成了变体Craig,Conrad 的前世来源,因为这是英文名姓中相互发音最为接近的几个名字了。

所以我们看出来,人在轮回的时候,每次转世起名字名字不是起得随心所欲,而是根据他前世使用过的名字进行重新组合,拆装,变体而形成,用来代表这个人是同一个灵魂的转世,因此起名上要表现出前后世的一致连续性。

如果一个灵魂在两个不同的转世之间看不出名字上的连续性,那么有两种办法来证明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就是找到一个或者更多的其他转世,而那些转世分别和这两个转世起名有明显的连续性,而这些转世之间他们自己相互的起名连续性也十分明显。如果这个方法也不适合的话,就试图找出这两个转世之间业力和灵魂伴侣的连续性,人生事件和地点的对应,这样同样可以证明两个转世的同一灵魂关系。

伊莎多拉. 邓肯的自传隐瞒了什么?

伊莎多拉. 邓肯的自传隐瞒了什么?

根据我比较全面的业力和因果分析,我惊讶地发现邓肯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灵魂伴侣和她在莫斯科有交集-约瑟夫.斯大林,因为邓肯的前世是陈圆圆而斯大林的前世则是李自成。但是我查遍了所有的传记和记载,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尽管邓肯在长达十几年(1908-1923)的时间内多次访问俄罗斯和苏联,和苏俄的名流有广泛的交往,甚至应苏维埃政府邀请前去开办舞蹈学校,并在那里定居了三年,还和苏联诗人叶赛宁结了婚。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任何人提到邓肯和苏联的最高领导人斯大林有任何形式的接触,也没有一个人提到邓肯对斯大林或者斯大林对邓肯的任何看法,

这在现实中可能吗?像邓肯这样一个对政治充满理念的革命舞蹈家会对革命领袖毫无兴趣,或者像斯大林这样一个本身对艺术有浓厚兴趣的革命领袖会对一个眼皮底下的赤色的美国女舞蹈家毫不关注?结论只能有一个,有人,和他们相关的任何人,以及他们自己在隐瞒什么,到底在隐瞒什么呢?因为如果两人真的什么事都没有的话,就不符合前世因果规律-他们必然要在此演绎和两人前世相似的业力关系,而他们的数个前世都有爱情关系。将邓肯带到苏联的前世业力关系就是陈圆圆前世蔡文姬和李自成前世刘豹的灵魂友伴关系。

其中一个引起我注意的细节是,当邓肯刚刚到达新成立的苏联的时候,她被作为嘉宾受到苏联政府上层人士的邀请前去出席他们的聚会。邓肯到达克里姆林宫豪华的大会议厅,她推门而入,发现所有的苏联政府的高级政治首脑都围坐在那里,大家目不转睛地看着她。邓肯打量着这些新权贵的豪华气派,想到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于是她怒不可遏地大声对新政府的头头脑脑们说:"我以为你们是一群真正的革命者,可是看啊,你们坐在这沙皇曾经享受的宫殿里,正在变成一群新的资产阶级!"说完,她大步走出会议厅,把一屋子目瞪口呆的苏联权贵留在那里。

我来分析一下这个故事,斯大林难道不在这些首脑里面吗?他是十月革命的灵魂人物,不在这些人里面说不通。如果他在里面,对于一个这么有个性的外国客人的毫不客气的批判会一点没在意或者没印象吗?说不通,仅凭大胆直率地批评苏联领导人这一点,她就应该在那些政要那里出了名。斯大林会对此有何感想呢?

我的前世故事:赫雀瑟,图特摩斯三世,桑曼和拉美西斯二世

我的前世故事:赫雀瑟,图特摩斯三世,桑曼和拉美西斯二世


到哪里去寻找古埃及人灵魂的转世?不,不是回到今天已经荒凉凋蔽的古埃及文明废墟,而是到今天富裕繁华的世界文明中心-美国。在这里有两个地方必然是古埃 及人和法老们的灵魂集聚地:内华达沙漠中的赌城拉斯维加斯和田纳西州最大的城市孟斐斯,尤其是内华达,是古埃及的现代重现。上图是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市高 达30层的黑色玻璃大金字塔型酒店


我的一个理论就是美国现代舞之母伊莎多拉. 邓肯的前世就是埃及女法老赫雀瑟hatshepsut。我有一些线索和证据: 邓肯本人是个充满精神价值的 人,具有伟大崇高的理想和艺术理念。她热爱古代文明,向往古典精神,曾经倾资在雅典卫城边为自己建造神殿。赫雀瑟是个热衷于给自己建神殿的法老,迪尔巴特 瑞神殿便是宠臣和情人桑莫特(桑曼)为她设计建造。还有<<邓肯传>>中多处披露与邓肯有重要爱情关系的几个男人同样具有古埃及 情结,显 然他们是她在古埃及前世的灵魂友伴。

邓肯和克莱格 - 赫雀瑟和桑莫特

克莱格是舞台设计师,剧作家,邓肯的情人 - 桑莫特是赫雀瑟政权的幕后策划者和神殿建筑师,御前大臣。历史学家们常为赫雀瑟的丰功伟业到底归功于女法老的智慧还是归功于桑莫特的苦心经营争论不休,看来他们自己也各执一词,迄今也没搞清。

> 演出结束后,果真有一个长得很漂亮的男子来到她的化妆室。 但是,他怒气冲冲。"您很了不起!”他大声对伊莎多拉说。“您很出色!可 是,您干吗要剽窃我的思想?您从哪儿把我这些布景搞来了?” “您说什么?这是我自己的蓝色幕布,我发明它的时候才五岁。以后我一直都用它 做为我跳舞的 背景!”伊莎多拉辩驳道。“不!这是我的布景,我的构思!不过,您正是我的想象的在这样的布景中间跳舞的人儿!您是我一切梦幻的活的化身!”那人说。

> 在《罗斯梅尔庄园》的第一场中,易卜生是把起居室描绘成“布置舒适、古色古香” 的。但是克莱格却喜欢看到一所雄伟的埃及神庙的殿堂内 景:高大的屋顶伸展入云,远 远的墙壁一望无际。只有一点不像埃及神庙,那就是在远处尽头的一扇巨大方形窗户。 在易卜生的笔下,这扇窗户朝著一条通向庭 院的古木参天的林荫道。可是克莱格却喜欢 要窗户为十米宽、十二米高,窗户外面是五彩缤纷的景色:黄色、红色和绿色,好像摩 洛哥风光似的。但这无论如何 也不像一个古色古香的庭院了。

邓肯和辛格 - 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二世?

辛格使邓肯过上帝王一般的生活 - 图特摩斯二世使赫雀瑟成了全埃及的皇后

> 伊莎多拉孤独地一个人昏昏沉沉地在黑夜的街上走了好几个钟头。一些陌生人对她做鬼脸,嘀嘀咕咕提出一些暧昧的邀请。 世界好像突然变成了猥亵的地狱。 两天以后,帕里斯辛格动身去了埃及。

> 帕里斯辛格去埃及之前,在巴黎市中心买了一大片土地,打算在那儿给伊莎多拉的学校盖一座剧场——把剧场做为全世界所有大艺术家们聚会的场所和安乐窝。

邓肯和叶赛宁 - 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

在这里我不想对邓肯与克莱格的爱情及离异多有描述,感兴趣的人可以去看<<伊莎多拉.邓肯>>或者邓肯的自转<<我 的生活>>,其中对于邓肯和克莱格的同居生活和与叶赛宁的婚姻及离异均有丰富描写。我主要感兴趣的是对于邓肯和克莱格前世关系的追溯,以及他 们前后世业缘关系的分析。这三个人前世今生的纠缠均来自于赫雀瑟那个前世,两位法老和女法老的情人的关系。注意<<伊莎多拉.邓肯> >中的这个细节描写:

> 伊莎多拉床边的桌子上摆著许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戈登.克莱格的。这张照片似乎吸引了叶赛宁的视线。他从桌子上拿起照片,仔细地看着。 “他是你的丈夫吗?”叶赛宁问。 伊莎多拉半用法语半用俄语说:“是的,丈夫,克莱格他是个坏丈夫。整天写作和工作。克莱格是个天才。” 叶赛宁把食指放 在胸前:“我也是个天才。叶赛宁是天才。克莱格分文不值。”说着,他把那张照片悄悄塞进了一堆旧报纸和几张乐谱的下面。然后他对著照片说:“别了!” 伊 莎多拉像著了魔,也把“别了”那个词说了一遍,并且做了一个告别的手势。

叶赛宁对克莱格的嫉妒是有道理的,我是不是可以这样假设,如果不是因为桑莫特的权欲,赫雀瑟原不想夺图特摩斯三世的王位?他通过一个女人达到了他一个平民 所能拥有的最高权力和梦想。关于他和女法老谁是埃及真正的统治者和策划者,不仅考古学家们永远也搞不清,连他们自己也永远也搞不清。事实上,我相信历史远 远地低估了桑莫特在赫雀瑟的宫廷中起到的作用和他本人的野心。他不仅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女法老的宠物和受惠者,更加可能的,他本是赫雀瑟自立为王这一切令世 人大跌眼镜的旷世作为的始作俑者,策划者和煽动者。他和她的关系,除了赤裸裸的男女情欲,更加重要的是共同利益的夥伴。在儿子和情人中间,赫雀瑟选择了情 人,给了他想要的一切(这一切原本是属于儿子的),也给了自己自己想要的一切: 权力和情欲。

我不禁想到自己的另外两个前世 - 西施和胡亥,在这两个前 世我都被人设计,被人利用。尤其是胡亥,因为赵高的野心而篡夺王位。在赫雀瑟这一世,是不是也存在相同的设计?赵高是胡亥的老师,桑莫特则是赫雀瑟女儿的 老师,何其相似! 我对两人的秘密爱情没有太多浪漫的幻想,后人尽可以竭力想像。我的结论是,一个女人,冲破一切禁忌,勇敢地面对种种世俗挑战,她的背后 是一对天才男女只热燃烧的权欲和情欲。

我的这个结论源于我今世对这个人的了解。他远不像他看上去那么清纯,尽管他长得很美 - 他的野心,他的计划,他的权谋,以及他的手段,似乎远远 超出了人们的想像。当我把雍正夺嫡的故事尽可能地用英文浅显地告诉忙着上机的嘉西时,大出我意表的不是听见他对雍正这个人残酷复杂狡猾人格的批判,相反, 他听得津津有味,继而心平气和地评论道: 小子有两下子,干得好!

我惊愕地望着他,好像全不认识这个人。他很年青,面庞的侧影美得无与伦比,尤其是那个挺拔的鼻梁,简直让我迷得要晕过去了。可是我们之间从一开 始,就充满了争吵和争斗。那段时间,我每天回家都旁若无人地大谈我的新组友,或者是马上钻到电脑上和他一天来回发十几个电子邮件,认识他的第一个星期,我 们通了近一百个电子邮件! 麦克沮丧地望着我: 你这个人真过分哎! 你还记不记得我是你老公? 竟然每天对着我大谈你和另外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我不能不谈,嘉西就是戈登.克莱格,他们俩个甚至连长相都是那么相像,尤其是那个漂亮挺正的鼻子。并且我很快就发现,他还是女法老的情 人...... 那一夜我在那部古埃及的片子播放时睡着了,电视里于是彻夜反复地播放这那个电影。朦胧中我似睡非睡,似醒非醒,当时片子中正放到桑莫特的 那一段,我的潜意识里忽然亲切地浮现出一个清楚熟悉的感觉: 嘉西就是桑莫特。

然而,事情不是就此了结了,我的人生轨迹从此因他而改变,而且随着对我俩前世因缘的追索,我有了一个更大的发现。这个发现是我搬到维佳斯之后发生的,一切的线索都在指出,嘉西不仅是前世是赫雀瑟的御前大臣桑莫特,而且是古埃及最伟大的法老王- 拉美西斯大帝。

那是我搬来维加斯的第一个月,有一件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又一件关于古埃及的东西。我知道我生活中每一样埃及古董的仿制品都在告诉我一个我在古埃及的前世 时,显然这个维加斯的埃及古董仿制品对我的前世意义非凡。那是一个制作极为精美的挂盘,是用某种彩色的抛光的金属制成,盘子环绕着各种古埃及精美的图案, 中间是一位威风凛凛,年轻英武的法老驾车的骑射图。后来我猜到这个东西一定是从维加斯著名的斯醉普大街上的"卢克索"酒店礼品店里流传出来的。

"卢克索"酒店是当今世界一流的豪华酒店,全世界顶级的十几家超级豪华大酒店,有十家在斯醉普大街上。它的独特吸引人之处不仅是它的巨大玻璃体酒 店完全仿真古埃及的金字塔造型,整个入口处完全照搬古埃及的古迹建筑 - 大堂入口就在巨大的斯芬克思法老像下面,殿前沿街立着赫雀瑟的方尖碑缩小版,碑 身上霍然用金字镌刻着"Luxor"一行英文大字。斯芬克思法老像两则的庭院中则分别立着两座仿制缩小版的拉美西斯大帝在阿布辛贝勒神殿入口处的四座巨大 座像。只是仿制像的尺度如此之小,不过几人高,使得拉美西斯二世原来的座像的雄伟威武全然无法体现,而且仿制像的法老面部也远远没有原作的美丽英俊。那个 仿制的方尖碑无疑是赫雀瑟的方尖碑 - 她的方尖碑是古埃及历史上最为巨大精美的,而且她在腊克瑟神殿立有好几座方尖碑。三座方尖碑早在一百年前就被 美国人,英国人和法国人偷走,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回他们的国家。美国的这座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就是林肯遇刺后不久,被美国人用邮轮运到纽约中央公园, 至今屹立在那里。

卢克索酒店里的一切古埃及装饰和礼品店的古埃及文物,不是艺术家们蹩脚的仿制品,每一件都是出自埃及制造,完全用现代的激光技术分毫不差的原版古 埃及古文物的一式一样的仿制品,或者是同比例缩小。甚至楼上的博物馆中几百件法老陵墓中发掘的文物的仿制品,也全是按原样用纯金和宝石打造,每一件都是价 值连城。如此,我手中的那个来自淘宝店的挂盘,无疑是古埃及原件的复制品。

我不能说搬来维加斯是为了嘉西,他对赌城一向迷恋向往,一到周末就忙不迭地驱车前往。在我们一场旷世激烈的争吵之后(原因当然又是因为他的固执傲慢,出言 不逊),他干脆二话不说就卷起铺盖从洛杉矶郊区的圣县搬到内华达去了。原先他准备到橙县找工作,无非是想靠我近点的计划也全然泡汤。两年之后我搬来维加斯 决不仅仅是为了嘉西,但是他的做为无疑给了我和麦可灵感 - 拉斯维加斯有什么吸引人的? 我们今天的工作地点就相隔几条街,但是全然没有了再见面的欲 望。

麦可对于嘉西的感觉十分奇怪,他从不说嘉西的坏话,以前对扬兰斯他可没那么豁达。甚至 他也从不设法躲避他,事实上当年我告诉麦可和嘉西吵翻,他出走赌城的事的时候,对于洛杉矶一向没什么好感的麦可突然说,我也要搬到赌城去。好像 他对于我和嘉西之间的好戏还没看够,极想继续看下去似的。倒是我大叫起来: 真是个疯狂的主意,我看你们俩个全疯了!其实我和嘉西之间什么也没发生,清白 得很,即便嘉西生怕我们干好事的时候会被麦可堵在床上,我可是什么都不怕。

好了,还是让我来谈谈那个挂盘吧。我一向认为我搬来维加斯是出于宿命,如麦可说的,人家讲拉斯维加斯是古埃及的灵魂们建造的。也许他没错,所以古 埃及的灵魂们又重返埃及了,嘉西会事先搬来这里也是宿命,同样是我们。金字塔,腊克瑟神殿,方尖碑,斯芬克思,漠漠黄沙,寸草不生的崎岖的黄色山岩,一切 都是古埃及的再现。我们不是为了嘉西而来,我们和他却是为了同一个原因而来的。我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所以我看见那个挂盘时第一个念头就是: 那是图特摩斯 三世吧! 因为图特摩斯三世有"古埃及的拿破仑"之美誉,那个马上骑射的威风八面的法老我自然认为是我老公前世的雕像。谁知不久之后我在网上查赫雀瑟的资 料时却发现,那个形像,却是文武双全的拉美西斯二世。那个东西,是我手边所有古埃及文物仿制品中最为珍爱的一件,如果他不是图特摩斯三世,那么他为什么会 是拉美西斯大帝呢? 拉美西斯二世和我在古埃及的前世有什么关系呢? 他为什么要出现在我的生活中? 有什么暗示吗? 如果他不是麦可的前世,那么他会是嘉西吗?

我大概是世界上有史以来唯一一个会作这种联想的人,这种联想绝不是疯狂,事实上我后来发现的证据和吻合之多连我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而这不是运气,因为那 绝对是一个事实 - 嘉西,戈登.克莱格,拉美西斯二世,桑莫特,他们本是同一个人。诸位看官,如果你们有打印机的,我建议你们把我的书打印下来,因为有 的吧主有删贴的嗜好,我不能保证我的书不致失传,而我不可能把这些文字重新再敲一遍。每一个我的发现都值得科学家和考古学家们研究一生,而我的书是他们最 好的指南。我发现,嘉西,戈登.克莱格,拉美西斯二世,桑莫特,他们不仅人格相似,才能嗜好相同,连长相也决然雷同,更加的,他们和我与他们的每个前世的 灵魂伴侣关系,以及业缘关系完全吻合!

我首先查询了拉美西斯大帝的记载,惊讶地发现他对于前辈赫雀瑟表现出来的巨大热情,发现他是古埃及所有法老中最热衷于建神殿的"建筑师",发现他 对娜菲塔丽的爱情完全呼应赫雀瑟和桑莫特的关系 - 是对女法老情爱的一种报答: 完全和她分享一切,权力,军队,荣誉,财富。他极有才能,对外是一个挥 师百万的成功的军事统帅,对内他将国家建设得极为繁荣昌盛。世人交口称赞他将埃及的鼎盛推到了至极。同时他在房帏之后也是极尽风流,妻妾子女多得数不胜 数,但是这并不妨碍人们将他看成是一个大情圣 - 他对娜菲塔丽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成为千古佳话。另外他极为长寿,活了92岁,这在当时的古埃及,无疑是个 天文数字。拉美西斯大帝非常的完美,他自认为自己很漂亮,事实上从他遗留下来诸多的巨大塑像和木乃依看来,他的确长的美如天神。他显然很自恋,自满,甚至 自大狂妄,傲慢至极。

有一样东西我必须谈到,就是他的鼻子。他的面目骨骼轮廓都完美无瑕,眉目俊美,带有某种女性的秀气,但是他全身生得最美的就是他的鼻子,挺拔秀美,无与伦 比。那也是我在嘉西身上最令我迷恋的东西。这个鼻子我在克莱格的照片上和拉美西斯的木乃伊上都看见了。据说拉美西斯大帝死前为了确保他的那个绝世无双的鼻 子永远保持新鲜不朽,特意让人将干红辣椒赛满木乃伊鼻孔,所以至今他的鼻子依然是保持得最为完好的。甚至我发现克莱格也活到92岁。

说到拉美西斯二世,我必须谈到克莱格,他们最为相像的就是他们的相貌。如果有人对干巴巴的木乃伊感到恐怖的话,那么你必须要学会一种想象力,就是撇开失水 的干尸面部的干瘪,将它的骨骼充实成肌肤丰盈的血肉饱满的样子。如果你有这种能力,你就可以从秃顶干瘦的拉美西斯大帝的木乃伊的面孔上,看见戈登.克莱格 那 张极为俊美的脸 - 一样的额头,一样的面颊,一样有型的下巴,一样优雅的鼻粱,一样深陷的美目。拉美西斯大帝死时已经92岁高龄,和相片中 20岁的美少年克莱格无法相比,但是他的面部结构是不会改变的。即使克莱格到了92岁高龄时,他的容貌和年青时也是差了一个天地。就连我今世的容颜也是完 全承继了赫雀瑟的,虽然经过几千年的变迁,我现在的面部结构和女法老遗留下来的出土塑像依然惊人相像。

从一百年后的人生来看,桑莫特绝不是一个甘居平民的平凡人物,他有能力,有想像力,更有野心,知道如何成为一个伟大的法老。而事实是,他的确做到了这一 点,拉美西斯二世,被世人称为拉美西斯大帝,就是对他的杰出能力,非凡成就的赞美。而以后的他,历尽轮回,不仅保持了拉美西斯的长像,爱好,还保持了他的 骄慢和固执。桑莫特是一个非凡的天才,极为聪颖,秉赋超人,而且美如天神,这无法让赫雀瑟不动心。如果不是他那种唯我独尊的秉性和坚持,我想虽然赫雀瑟心 有不甘,也未必会做出以后的那些惊人之举,毕竟她已经默默无闻地做了十几年循规蹈矩的皇后。

可以说,赫雀瑟王朝的成就,至少有一半是她的情人造就的,包括 那些精美巨大的方尖碑,那些优雅庄严的神殿,那些成功的战役,规模巨大的商业航海。而她对王位的占据,无疑也是出于两人共同的野心和欲望。桑莫特拥有了一 个法老拥有的一切,至高无上的权力,甚至属于自己的庙宇和陵墓。他被刻在神殿陵墓的壁画上,跻身于法老之间,死后躺在属于赫雀瑟的王族的后棺里,这绝不是 平民可以享受的荣耀。但是桑莫特不是一个普通的平民 - 他虽然只能在离国王谷咫尺之遥的山背挖掘墓室,无法和他心爱的法老同穴共居,但是后来拉美西斯终 于葬进了国王谷,成就了他前世的遗憾和愿望。

拉美西斯二世继位后第一个惊人之举就是重建早已凋敝荒凉的赫雀瑟神殿 -迪尔巴特瑞,这有点令人不可思议,毕竟赫雀瑟在古埃及的历史上是处于被抹 杀和否定的地位 - 出于对古埃及神圣秩序的冒犯,一个女人竟然自称为王。但是拉美西斯二世大约是古埃及历史上唯一一个对赫雀瑟法老表现出无限眷恋敬仰的 政权。这种异乎寻常的感情背后定然有着某种业缘关系,这绝不会是偶然现象。要知道,迪尔巴特瑞是桑莫特的作品,拉美西斯重建迪尔巴特瑞无非是修复被图特摩 斯三世摧毁的自己的心爱之作。更加令人吃惊的是,他竟然将自己的庙宇和赫雀瑟的庙宇并肩而建, 联成一体。这种多情的行为被后来的历史学家解释为他对神权的利用 - 他要利用赫雀瑟神妾的地位加强自己的王权统治。可是没有人会想到,事实就 是桑莫特公开地要将自己与赫雀瑟的爱情昭于世人,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在地底下偷偷摸摸地挖和女法老墓室相通的地道了。

整个拉美西斯二世六十多年的统治,他不 仅充分显示了桑莫特作为建筑师的才华和爱好,到处建造巨大精美的庙宇和塑像,而且还把赫雀瑟的神圣地位推崇到了至极,奉她为古埃及最伟大的神妾,同时将自 己作为她的配偶身份出现。要知道拉美西斯二世可是比赫雀瑟晚了一百年,究竟是什么原因令拉美西斯将一个作古的被遗忘被诅咒的女法老当成精神上的配偶来顶礼 膜拜? 除了人们认为的他可以从中得到的现实好处 - 因与神妾赫雀瑟"联姻"从而被人们当成阿蒙神的现世化身,从而增强自己的神权地位,是不是还有其它 原因? 这个原因是任何人也不会想到的,事实就是,拉美西斯二世前世就是赫雀瑟的情人桑莫特。

......

赫雀瑟是历史上一个非常特别 的人物,虽然她不一定比林肯更伟大和出名,但 是她的角色实在是独一无二的。就像世上有无数 舞蹈家,唯有邓肯是独一无二的一样...她是历史 上唯一一个以男人般的身份,着男装的女国王。 她与武则天不同,她是图特摩斯王室唯一血统纯 正的继承人,拥有百分百的王位继承的合法性, 唯一阻碍她的却是她的性别。图特摩斯一世将她 当成一个王子一样抚养,并暗中希望这个唯一幸 存的血统纯正的子嗣可以像自己一样将来统治埃 及。但是古埃及的社会秩序却不允许一个女人成 为法老,那是男人的特权,所以她只好眼睁睁地 看着自家的江山将由那些与图特摩斯家族不相干 的人来继承吗? 尤其是图特摩斯三世,他是赫雀 瑟在图特摩斯二世死后的继任丈夫的小妾的儿子, 他的王位完全是因她所得,但是只要她还活着, 她愿意甘居人下吗? 毕竟这是自己父亲的国家。 她无疑也将这种血统论的思想通过桑莫特灌输给 自己和图特摩斯二世唯一的女儿娜芙芮,甚至将 她嫁给了图特摩斯三世,从而加强对王权的掌握。

图特摩斯三世显然对继母之于自己的王位和婚姻 的安排都十分不满,继而怀恨在心。他并不因为 这个出身公主和皇后的继母带给自己的好运而沾 沾自喜,感激涕零,相反他对于继母大权在握, 处处挟制自己,妨碍自己君临天下的局面恼恨异 常。成年后的他更是不能容忍继母继续以法老自 居,而他自己则是个不尴不尬的法老第二的局面。 赫雀瑟和她的女儿在历史上突然不明不白地消失 了,继而是图特摩斯三世大权独揽,接着是他怒 火冲天地将她的名字形像全铲掉了。为什么历史 学家们还会天真地认为这对母子其实关系良好而 对赫雀瑟的死因(神秘失踪)毫不怀疑呢?

现在再来看那个挂盘,那个我刚到维加斯时在淘宝店欣喜若狂地得到的那个古埃及艺术的复制品,和那上面的拉美西斯大帝骑射图,以及我两年前与嘉西争吵,气得 他退学搬到赌城,我和麦可终于也搬来赌城前后的一切的一切,人生的设计脉络多么清晰! 难道我还会认为生命的存在是偶然的吗? 人类的存在只是一群分子无 序的热运动的结果吗? 当时还有件事非常有意思,我和嘉西开始闹别扭大约是2004年5月前后的事,当时他正兴冲冲地忙着去维加斯渡假,他对维加斯过度的 迷恋被我看成是对物质酒色的沉迷,毕竟他还太年轻。果然一个月之后我们就吵翻了,他更是做得绝,干脆走人了。我后来在网上乱窜,十分沮丧,突然发现一个新 闻帖子: 纽约有一个专门谈论名人逸事的杂志叫做<<去维加斯的大路>>,在2004年5月那一期刊登了一篇文章,文章是以邓肯 和克莱格的关系为主题。我读到这篇报导之后不禁瞠目结舌,知道嘉西出走赌城是命中注定的事,无论如何也是无法避免的。

拉斯维加斯无疑是现代的古埃及的象征,经常废话连篇的麦可却有时会说出一些惊人精辟的名言,令我慨叹万千: 拉斯维加斯是古埃及的灵魂建造的。麦 可和叶赛宁无一不像,常常令人感到这个人邋塌放纵,胡言乱语,粗鲁无礼,但是他似乎是一个带着假面游戏人生的角色,在人们不经意时会表现出某种超人的智 慧。叶赛宁的诗歌在苏联历史上一向都是属于禁品,虽然国家和人民在他死后给了他极高的荣誉。他是俄罗斯在普希金之后唯一一个可以和他齐名的奇才,并因此遭 到马雅可夫斯基的极度妒嫉。一向以优雅自居的著名诗人马雅可夫斯基在对待叶赛宁的态度上却表现得十分幼稚可笑,不顾体面地写了不少攻击叶赛宁的诗歌,当然 那些诗歌根本也谈不上什么艺术性,完全是泼妇骂大街,甚至连叶赛宁的绝命诗<<再见了,朋友>>也不放过。

高尔基却对叶赛宁欣赏 不已,称他是"上帝用来赞美大自然的一个器官"。最近俄国拍了一部<<谢尔盖.叶赛宁>>的电视连续剧,俄国人民拭目以待期待看 到他们无限向往的伟大诗人的人格和生活体现,结果却大失所望,极度愤怒,认为电视剧在丑化俄罗斯伟大的天才,把他描写成一个酒鬼,疯子,极度不负责任的男 人,花花公子......其实编剧是很想尊重历史的,叶赛宁是个举世无双的天才,个人生活的确不值得称道,人格品质也是极其矛盾复杂。这如同图特摩斯三世 因为战功赫赫而威名远扬,被历史学家大为称道,同时也不顾历史极度想美化他,美化他和赫雀瑟明显不和的母子关系,很少有人去质疑他的种种奇怪的做为是一样 的情形。这就掩盖了一段神秘的历史和他真实的人格 - 他为攫取王位而弑杀继母,甚至可能包括自己的妻子王后,赫雀瑟的独女娜芙芮。

我再来谈谈嘉西和克莱格吧。我发现嘉西的姓和克莱格这个名字发音极为相似,除此之外,我还知道嘉西的生日和克莱格的生日是同一天都是元月16日。甚至两人 出生的年份也吻合: 克莱格生于1872年,嘉西则生于1979年,这里有个公式: 1+8=9,7+2=9,因此1979可以分解为1(1+8)7(7 +2),大家会发现括号中的数字就是1872(括号外的数字和括号内的第一个数字总是相同),如果这仅仅是个巧合就非常有趣了。另外历史记载拉美西斯二世 活了92岁,有的说93岁,而克莱格有的文章说活了93岁,有的说活了
94岁。如果我们忽略这些微小的差别,包含实岁虚岁计法的差别,那么我们可以归纳克莱格和拉美西斯二世同样长寿,也活了几乎同样的岁数。 克莱 格死于1966年7月29日,也就是我出生前的9个半月,很可能和我此前的那个前世李云鹰去世时间极为相近,但是某种原因却使他今世比我晚出生了12年。

戈登.克莱格是典型的英国人,是一个标准的英国帅哥。好莱坞的英国影星休葛兰文雅的气质风度常常令我想到克莱格的样子,不过休葛兰远不如克莱格长 得漂亮(撇开休葛兰前几年闹的召妓丑闻不谈)。克莱格的母亲是英国早期著名的电影明星,美丽的艾伦泰瑞。他是她和一个建筑师的私生子,因而他继承了母亲全 部的美貌和父亲的艺术才华 - 他早期从影,是位颇有名气的电影演员,后来他的绘画和艺术天赋促使他转向于搞舞台设计,导演和编剧以及撰写剧本。在戏剧的 创作和理念上他野心勃勃,极富思想,被今天的英国文化界誉为英国戏剧先驱,他著名的剧目包括莎翁的<<哈姆雷特>>。可惜他在世 时一直不太得志,经济也非常拮据。

他和邓肯在德国慕尼黑相遇相恋,当时他已经有家室,是好几个孩 子的父亲。但是这并没有妨碍两人狂热的爱情,他们不顾一切地同居了,很快生下一个女孩。可是克莱格性格极其敏感脆弱,事业上的挫折使他对事业如日中天的邓 肯无法忍受,艺术家的嫉妒心和自卑感同他男人的自尊心激烈地搏斗着,使得他时常对邓肯大发脾气。应该说克莱格是个非常自大,自我中心而且性情顽固的人,他 不断要求邓肯放弃自己的舞蹈事业,只是坐在家里给他削铅笔,同时他自己时常连顿饭的钱也付不起。野心勃勃的邓肯当时正忙着应付接连不断的演出合同,不断地 扩大自己的舞蹈学校,当然无法 为他自私的要求而放弃一切。克莱格于是大发脾气,两个人也不得不分道扬镳。几年后,当邓肯再次遇见克莱格,两人都为重逢兴奋异常时,克莱格要求 邓肯留下来和他在一起。当时邓肯已经接受了苏联政府的邀请,前去莫斯科表演和开办学校,几个钟头之后就要出发了,无法一下对克莱格的要求给予答复。结果克 莱格又大发脾气,并一把抱起邓肯美丽的女秘书,当着所有人的面将女秘书抱进里屋,从里头锁上门,吓得大家拼命砸门,但是无论如何他就是不开门。

邓肯到了苏联后并没有忘记他,她通过私人关系帮克莱格在莫斯科找了一份差事,后来克莱格就奔赴苏联。但是没有记载提到克莱格到了苏联后和邓肯怎么样了,接 着是邓肯遇见了比自己小17岁的叶赛宁,并火速和他结了婚。以后大家知道的就是邓肯和叶赛宁的故事了。可惜的是,不久之后,夫妻双双先后遇难。邓肯和叶赛 宁从未正式离婚,虽然两人分居之后叶赛宁又急急忙忙地结了好几次婚,最后一次结婚是和托尔斯泰的外孙女托尔斯泰娅,但是新婚之后便自杀了。邓肯独自返回巴 黎,并在法国的尼斯遇车祸丧生。克莱格后来终生都留在了法国,定居尼斯,直到去世。有 人写书到在邓肯死去很多年后,克莱格还时常对她梦萦魂牵,无法忘怀。而我清楚地看见,我今生和嘉西之间发生的一切,不过是在为邓肯偿付她欠克莱 格的业债,如今在这里落寞异常的却轮到了我。如果我不能斩断情丝,藕断丝连,将终生为业债所累。知道了这么多的纷纷前世,了解了那么多的业缘牵连,真的是 到了应该断执着的时候了。

我的前世故事: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 = 邓肯和叶赛宁

我的前世故事: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 = 邓肯和叶赛宁


田纳西州孟斐斯市高达33层的大玻璃金字塔, 这是成对的两座相同的金字塔型建筑中的一座,另一座坐落在它相邻的位置。


这一世的事情头绪比较多而散乱,我写得也不是那么有条理,就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吧。我认为这一世和邓肯那一世的业力关系是一脉相承的,邓肯的主要 灵魂伴侣均来自古埃及的那一个前世。我对这两世,结合今世的灵魂伴侣,业缘关系进行了一系列的对比推论,如林肯那一世一样,发现其前后的一致性。而且我还 相信,邓肯在古希腊雅典也有着非常辉煌的一世,其角色和古埃及那个前世极为相似,即是女主和高级某种祭司的角色。这三世我所表现出的人格表征,行为方式极 为相似。

这也是我一生中仅有的三次,在回溯之前就发现那一世的少有情形之一。对这一世的回溯,因为未知的原因,十分不易,可能和邓肯那一世的回溯一样,是因为某种严重创伤的所致。但是我经过两年的时间,终于在数次的回溯片段里找到了一小段和那世直接相关的记忆。

我一般在回溯前,事先会计划好下次回溯,我要求进入哪些前世,什么时期,在哪个国家。这样我捕捉到振动的时候不用再费力地进行逻辑思考,如前所 述,逻辑思考在催眠状态下相当困难。我本能地感到自己和古埃及有着某种前世的关系,这些在我日常生活中就有了很多蛛丝马迹。我生活中的很多事物,都在提示 我在那个前世的线索,下面我会一一提到。现在我用倒叙的方式,记述有关那一世的考证。这是我最近半年前的一次回溯,因为没有事先计划好回溯的特定时间地 点,在这种情形下,我感 到电磁振动的时候,便会要求自己回到时间任意的前世,然后便进入那个前世的生活场景中。有好几次,用这种方式,我得到了以前推论的其它前世的证据片段。关 于邓肯和古埃及的这两世的回溯,基本是用这种方式取得的。

进入邓肯一世十分困难,所以我基本不在催眠状态中发出诸如:回到邓肯一世的命令。有一次我要求自己回到一个任意前世的比较好的时候,渐渐的我听见 一群吵杂的人声,好像是一大群人。我无法看见,但是可以清楚地听见。在一个好像是剧院或在是晚会的什么地方,我听见一个女人大声地向我喊道:"伊莎多拉! 伊莎多拉!"。我一下子惊醒过来,马上意识到这是邓肯那一世的生活场景,虽然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听到邓肯这个字眼儿。

另外一次我清晰地要求回到邓肯一世,听 到的是一段古典的音乐伴奏,很显然邓肯当时正在舞台上表演。有一个晚上我并没有清晰地要求回到哪 个前世,但是我通宵恍惚地在某处游荡,我知道自己是个非常年轻的女子,而且我极富激情,非常喜欢跳舞,而且我自动地就知道如何挥动手臂和伸展大 腿。我感到我非常善于舞蹈,在音乐中一个人翩翩起舞,自我陶醉。那个晚上,我几乎整晚都在那种恍惚的状态下细细地体会自己舞蹈时的灵感,深切地体验身体舒 展时的种种感受,同时不停地在那里舞个不停。醒来之后的我好像完全又不是那个自己,因为今世现实中的我从来也不跳舞,也不知道自己能够跳舞。那个梦中会跳 舞的我难道和自己会是同一个人吗?现在想来,无非是我把在邓肯那一世的自己和今世自己的角色搞混了。

正是这样的情形下,我于某一个晚上回溯到了古埃及的前世,第一次有了确凿的回溯证据,证实了我对那一世的推断。一天半夜,从睡眠中醒来的我,很快 又合上眼睛,打算接着再睡,很快我开始听见脑中响起了嗡嗡响的调频声,我便要求自己回到任意的前世。这次我立即沉入一个黑暗凝重的空间,周围在某种火焰的 照耀下,四周发出一种金色暗红的黯淡光芒。我正在沿着一个封闭的走廊缓缓向前走着,我的两边挤满了各种各样的年龄各异男人,他们的服饰在昏黄的光线下很不 分明,然而借助火焰的光芒我可以看见他们臃肿而油光发亮的面孔而贼亮的双眼。

他们个个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我从他们之间穿行而过,面带敬畏,两眼发出色欲的目 光。我对
那个情景的感受十分困惑,不知是什么样的场合。于是我一直向前走,没有人阻拦我。我顺着一个黑暗的通道下到楼下,在我顺着阶梯拾级而下时,我听 见下面的大厅传来激越和谐的音乐声。当我下到那个大厅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一行年轻美丽的女子,身穿一律白色的长裙,额前全部是剪得一字齐的厚厚 刘海,黑色的长发的底端也是剪得一字齐地垂到肩膀。她们舞动手臂,以整齐划一的动作在那里翩翩起舞。真是美丽极了!

我不禁内心里问倒:这是什么地方? 一 个声音回答道: 迪尔巴特瑞。 我一挣便醒了过来,迪尔巴特瑞。迪尔巴特瑞? 好熟悉的名字! 好一会儿我才反应过来,迪尔巴特瑞
(又译做代尔巴哈里Deirel Bahari),正是古埃及第十八王朝女法老赫雀瑟的纪念神殿。

我早在两年前就对古埃及那一世发生了兴趣,一切起因于我某天在逛店时发现货架上成列着一排仿制的古埃及人头塑像。立刻我情绪化地激动起来,太美了!从法老 头像到大臣头像,从祭司头像到宫女头像,应有尽有。我拿了一个又一个,每个都让我爱不释手,难以取舍,最后我把兜里的钱全部翻出来,终于凑够了,将他们各 样全买了下来。以后我每天都会凝视着那一排古埃及人像,常常问自己,那么情绪化地痴迷这些人像的前世因缘是什么? 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在古埃及有着遥远的前 世?

不久之后,我在另一次商店大拍卖里抢购了一个美丽的烛台 - 漆金的一个女狮身人面像。饱满丰腴的面颊,挺直的略呈鹰形的高高的鼻梁,卷曲的头发在脑后梳了一个发髻,丰满赤裸的乳房从胸前坚挺向前,一双利爪紧紧地抓 住地面。我那时完全是毫无理由地直觉地迷恋那个造型,根本不知道这个美丽的女斯芬克斯其实就是古埃及历史上唯一的女法老赫雀瑟,狮身人面本是法老的象征。

终于有一天我不得不认真思考这个可能性了,因为我生活里发生了一样不可思议的事。我从救世军那里买了一个奇怪的小雕塑,同样我对那个雕塑没有概 念,只是喜 欢,那是一个圆环上背向坐着三只黑猫。我一拿回家,麦可便叫起来: 这是古埃及祭神的雕塑!我感到奇怪,他怎会知道。他举起那个雕塑,指着环座上的象形文 字,念念有词。我原先并没有注意那里有古埃及象形文字。麦可说,黑猫在古埃及是死亡的守护神,常常出现在陵墓墓穴附近。他的说法没错,后来我上网查询,发 现在埃及黑猫常以 墓室为居,古埃及人将它们看成是亡灵及其守护神加以崇拜,它们的形像也常出现在葬墓附近。

问题是为什么麦可对古埃及的知识那么丰富? 更离奇的 是他竟然可以解读那些象形文字! 他一边转动圆环一边从嘴里说出一些深奥神秘而庄重的祭神文来,祭文语气之高贵,语言之完美,这和平时连一篇英文短文都写 得不是很流畅的他完全不像是一个人。麦可没有受过高深教育,更不是考古学家,没有理由对古埃及文化习俗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知识了解。不仅如此,他还告诉我现 代人不知道古埃及文读法其实不是像现代文字是线性的,而是循环的,每转一圈意义都不同,比我们的文字高级很多。接着他开始一个字符一个字符地向我解释起文 字涵义,眼睛代 表什么,蛇代表什么。我听得目瞪口呆。

从那时起,我隐隐约约地感到我和麦可必然有一个共同的古埃及的前世,但是很显然他对那一世的残留记忆比我要深刻得多。经过研究那么多前世今生的种种,我已 经知道即使是日常生活中十分细小的事物,也常常和前世有着必然的关系。一次又一次接触到古埃及的事物,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从那时开始古埃及便成了我们彼 此十分感兴趣的话题。好像我命中注定就要在那个时期发掘出我们在古埃及的前世似的,接着发生了一件对于我俩都有非凡意义的事情。

一次我在清理行李箱时,无 意在夹层里找出几张光碟,那本不是我买的,而是我几年前回国哥哥陪我逛音像市场时他给自己和儿子买的。打包的时候,不知怎么搞错了,他无意把那几张原不是 属于我的光碟塞进了我的箱子。这样这些光碟在箱子里一躺就是几年,现在既然带到美国了,当然就属于我了。我便抽出一张,放到DVD机里和麦可看了起来。那 是美国发现频道的一部历史片,是关于古埃及女法老的故事。我们这一看就一发不收,不仅立即被片中壮观的自然景观和历史遗迹深深迷住,也被片中的故事深深打 动。相信无数的人同我们一样爱上了那部历史片,但是我敢说没有一个人像我俩这样废寝忘食不厌其烦地看了一遍又一遍,迄今为止我们已经看过几百遍了。自然那 部片中的人物和故事便成了我们经常的话题。

我这时便问自己,对于这部历史片如此的痴迷是为什么,麦可对于古埃及的历史知识是为什么,莫不是和我俩的前世有所关联? 每当片中出现方尖碑碑文或者墙面 文字雕刻的特写时,他便立即告诉我上面写的是什么意思。当片中对於女法老如何叫人运送重达几百吨的方尖碑进行分析假设时,他立即大摇其头,告诉我古埃及人 运输巨石的方法: 他们沿着碑身在下面挖掘一个个小坑,因为是沙漠土质,挖掘工作十分容易。每次挖好一个坑,便将一根巨大坚实的滚木插入其中。这样最终碑 身下的泥土全被挖光,全部铺上滚木。然后古埃及人再在碑的前头同样铺满滚木,最后用很小的人力推动巨大的碑身,花岗岩的石碑就顺着滚木铺成的道路向前滚 动。因为沙子地面很容易让滚木发生滚动,于是石碑就像装上火车轮子一样向前滑动。多么聪明的主意! 我还是头一次听说,这比用蒸汽机硬拖要聪明简单百倍!

他还告诉我,古埃及神殿的巨大柱子和高大的屋顶让他想起他童年时常梦见的景象 - 一些巨大柱子和高大的屋顶的屋宇好像高及蓝天白云,四周是一片无垠的黄色的沙漠。一次我们相依着一起又看那部片子,他忽然问我: 知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懂方尖碑的碑文? 我摇头好奇地看着他,他露出诡秘的笑容: 你有 没有想过这是因为那些碑文是我叫人刻上去的?他的语气似乎是玩笑似的,却让我陷入沉思,会有这种可能吗?

当时录像里正在放美国人用邮轮将巨大的方尖碑装进船身,还有一些这个方尖碑身碑文的特写镜头,麦克正是对着那些碑文念念有词。事情过了差不多5年之后,我 在阅读美国的一套博览全书的时候发现,麦克说的一点也没有错,那方尖碑是图特摩斯三世命人为自己制作的,那碑文当然也是他叫人刻上去的。那么我几年前就有 的推理:麦克的前世就是图特摩斯三世,而他自己说那碑文是他叫人刻上去的,真是一点也没错。这就是为什么到了今世他依然懂得古埃及文,和那个方尖碑上碑文 的所有原因。

更有一天,我俩开车在圣塔安娜兜风,不知怎的开始谈到赫雀瑟的最后归宿,在历史上至今还是个迷。赫雀瑟作了七年摄政王之后,自立为女法老,和继子图特摩斯 三世并肩共同统治埃及22年,最后不知所终。反正图特摩斯三世终于完全掌握了大权,成了上下埃及唯一的主,能征好战的他将埃及的版图不断地扩大。麦可幽幽 地说,赫雀瑟是被谋杀的。我大吃一惊,他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我从来也没有听说和想到这种可能性。他接着说,如果我是图特摩斯三世,我一定会杀了她。这个 女人太讨厌,总是不肯闭嘴。

事实上,一年之后,当我在网上仔细阅读那段历史时,的确发现有人怀疑赫雀瑟的死因,是被图特摩斯三世派人暗杀的,这便为她死了二十后,图特摩斯便 叫人将她的形像从方尖碑和庙宇的墙上抹去找到了动机证据。麦可是个不爱读书的人,不可能专门上网研究那段历史,对于他的一些说法,我只能说是来自他自己的 感觉和思想。我便问,那为什么要等二十年才动手抹杀赫雀瑟的遗迹? 他回答到,因为图特摩斯不想让别人怀疑她的死因,如果她死后立即动手,实在太明显了, 等于不打自召,分明地告诉别人到底发生了什么 - 他图特摩斯发动政变杀人夺权。我又问,那么为什么他要把她从历史中抹去? 麦可最后说道,因为图特摩斯 不想看见那些可以提醒他犯了弑母之罪任何东西。

我俩的这些对话十分有戏剧性,难道会是真的吗? 我俩有共同的古埃及前世,前世的知识记忆,一对母子,两个争权夺利的男女法老,谋杀,以及对罪恶的掩埋。 这个故事和雍正夺嫡的传说一样扑朔迷离。我早知道我和麦可前世就是夫妻,邓肯和叶赛宁。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那么古埃及时代赫雀瑟和图特三世的业力关系 必然会在邓肯和叶赛宁的关系中延续。这时我意识到,证实古埃及那个前世关键的证据就在邓肯那一世,如果找到了两人和赫雀瑟和图特三世的业力关系对应的因缘 果报,就可以大胆地推论我和麦可的在久远的古埃及业缘关系就是赫雀瑟和图特三世的关系。事实上,带着这种目的去研究邓肯和叶赛宁的恩怨情仇,两人之间发生 的 一切终于有了合情合理的解释,包括叶赛宁遇见邓肯之后不久就迷一般地自杀。在邓肯和叶赛宁的关系中,我清晰地找到了这样的线索: 母子关系,争夺,争斗,爱恨交织,血腥和死亡。这些和古埃及那个前世,并没有什么不同。

邓肯与跟自己儿子年龄一般的叶赛宁结婚,这是邓肯一生中唯一一次婚姻 - 赫雀瑟和年幼的继子图特摩斯三世并肩共同统治埃及,这是埃及历史上唯一 同时出现两个法老的时代。邓肯和叶赛宁婚姻生活的种种争斗磨难无不反映出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在争夺权力统治和财产上的激烈斗争。而邓肯与跟叶赛宁最终以 流血和死亡告终的离婚 - 由此我可以推断赫雀瑟和图特摩斯三世那一世的亦是相同结局,在共同统治埃及22年之后,图特摩斯三世发动政变,杀死了继母赫雀 瑟,赫雀瑟的女儿自己的妻子娜芙瑞和赫雀瑟的情人,夺回王位。而叶赛宁最终用鲜血和生命偿付了前世弑母业债。

以下是<<伊莎多拉.邓肯>>的部分摘录,了解前世因果使我们可以彻底了解邓肯和叶赛宁的奇特关系和因缘:

>叶赛宁闷闷不乐,心烦意乱。此时此刻,在谢尔盖渴望见到这个他从未见过的女人的狂热焦躁、莫名其妙的愿望中,似乎有某种命中注定的东西。这个女人将在他的生活 中起到那样巨大、那样可悲的作用。

> 她慢慢地向前走来,仪态端庄。她用那双晶亮的蓝色大眼睛环顾房间,瞥见叶赛宁时,她的目光凝视著他。她那小巧的嘴对他微微一笑。然后, 伊莎多拉斜倚在长沙发上。叶赛宁走过来坐在她的脚边。她用手指抚摩著他的鬈发说:“金色的头。”当我们听到伊莎多拉说出这几个字时,都感到很惊讶,她总共 只知道别人教她的十几个俄语单词啊。然后,伊莎多拉吻了吻叶赛宁的嘴唇,从她那鲜红的小嘴中,带著愉快亲切的语调,又说出一个俄语单词:“天使。” 她又 吻了他一下,说“魔鬼!”凌晨4点,伊莎多拉邓肯与叶赛宁走了 。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伊莎多拉在她的工作室中招待一些朋友。在灯光幽暗、蓝色的帷幔直达屋顶的房间中,一片宁静,一片近乎虔诚的寂静,因为伊莎多拉 刚刚跳了一段肖邦的玛祖卡舞。观众们看到,在他们眼前,一个优美的动作融化为另一个优美的动作,真是美的化身。钢琴的最后一个音符逐渐消失,伊莎多拉走向 沉默无语、激动不已的朋友们。他们朦胧的眼睛表达了他们的谢意。这时,十二只脚重重地踏在楼梯上,六个醉醺醺的声音传上楼来。他们沙哑地笑着,说着醉意的 笑话,破坏了那一刻神圣的气氛。 叶赛宁和三角琴从不离身的科乌西科夫领著一群意象主义诗人闯进了房间——伊莎多拉宁静的殿堂。

> 音乐停了,她走向前去,脸上挂著天真的微笑,两眼闪光,双手伸向正与同伴高声谈话的叶赛宁,问他是否喜爱自己的舞蹈。 翻译转达了她的意思。叶 赛宁说了些粗鲁野蛮的话语,他的话引起了他那些醉醺醺的朋友们一阵阵粗鲁野蛮的高声狂笑。做为翻译的那个朋友显然有些犹豫地对伊莎多拉 说: “他说你的 舞跳得——很糟他自己能跳得比你好!”在翻译还没有把整段话向神情沮丧、含羞受辱的伊莎多拉翻译完时,诗人已经站起来,像个疯子似地绕著工作室跳起舞来。 三角琴响了起来,他那些狂放不羁的艺术家同伴大声地叫好。 由于这群喧闹的醉鬼的闯入,音乐、安 宁、优雅、美丽——一切都从这个殿堂中消逝了。不一会儿,那些在那天晚上的早些时候还接受了祝福的朋友们,也跟著醉鬼们闹了起来。

> 伊莎多拉床边的桌子上摆著许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戈登克雷格的。这张照片似乎吸引了叶赛宁的视线。他从桌子上拿起照片,仔细地看着。 “他是你的丈夫吗?”叶赛宁问。 伊莎多拉半用法语半用俄语说:“是的,丈夫,克莱格他是个坏丈夫。整天写作和工作。克莱格他是个坏丈夫。整天写作和工 作。克莱格是个天才。” 叶赛宁把食指放在胸前:“我也是个天才。叶赛宁是天才。克莱格分文不值。”说著,他把那张照片悄悄塞进了一堆旧报纸和几张乐谱的 下面。然后他对著照片说:“别了!” 伊莎多拉像著了魔,也把“别了”那个词说了一遍,并且做了一个告别的手势。

> 后来,叶赛宁成了她的主宰。她像一条狗一样去吻他抬起来要打她的手,去吻他那燃烧著仇恨而不是爱情的眼睛。然而,他只是那个舞伴,就像那块粉红色的东西,是一个没有意志的悲剧性的舞伴。她跳着是她在领舞。

>叶赛宁是个执拗任性的小孩子,而伊莎多拉则是个爱著他的母亲。她的深情的爱,足以使她宽容和原谅一切粗俗的咒骂和傲气。在伊莎多拉多情地 向叶赛宁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时,经常遭遇到后者无礼而粗暴的拒绝。这样的爱情与幸福的场面之后,伊莎多拉常常喝得醉醺醺地,许多天不到普列特奇斯坚卡去。

> 到列宁格勒后,他俩来到达恩勒特勒旅馆。在那里,伊莎多拉按照她的惯例预订了最好的一套客房(几年后,就是在这套客房的卧室中,诗人叶赛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 当艾尔玛着手准备旅途用品时,立即发现自己的老师衣服少得可伶,这使她大吃一惊:她甚至连一件睡衣都没有。她的衣箱几乎是空的。仅有的几件衣服 还是在俄国买的。 当艾尔玛问到这些时,伊莎多拉无可奈何地笑笑,回答道: “我什么都没有。我在纽约和巴黎买的那些新衣服没过多久就不见了。开始我还以 为是让娜干的,后来才偶尔发现几天前在豪华大街买的一件黑睡衣跑到了叶赛宁的一只新箱子里。这样,我的内衣就一件接一件地从五斗橱的抽屉里不翼而飞了, 钱就更甭提了”她用一个富于表现力的手势说完了没有说出的一切。 “那么,”艾尔玛说,“在这 种情况下只有一个可行的办法:打开叶赛宁所有的箱 子,拿回你自己的东西!”“噢!”伊莎多拉带著悲戚而又惊恐的神情喊了起来,“我们不能这么 办。他有一种怪癖,不准别人碰他的箱子。好几次他威胁说,如果我胆敢瞧瞧他箱子里的东西,他就开枪打死我。我知道他在一只箱子里藏著一把上了子弹的左轮手 枪。不,不,我们可不能轻易动他的箱子。”

但伊莎多拉的朋友们很快找到了一把能开最大的一只手提箱的钥匙,且马上将它打开了。 呈现在他们眼前的是千奇 百怪的东西。人们以各种各样的钥匙和尖头工具试开其余的箱子和提包,但都无法打开,有人便出去 找技术高超的锁匠。 艾尔玛在工作室里忙碌著。她从摊在地上的一匹丝绸上剪 下一件件睡衣用料。除了 这匹放在上面的丝绸外,这只敞开的箱子里 还有成盒的和散装的昂贵的香皂,一瓶瓶头发香水、洗涤剂、润发油,一简筒牙膏和刮脸皂,大瓶小瓶的各种香水,一盒盒剃刀片。 这些都是叶赛宁准备送给亲朋 的礼物。 叶赛宁后来将箱子一股脑儿带到一位朋友的家里,用一个手指按在唇上,神秘地逢人便说:“我的箱子!不能让别人碰它们。”

>叶赛宁环顾四周,随即将伊莎多拉推开,扑向他的宝贵财产,发疯般地大喊:" 我的箱子!谁摆弄我的箱子了?你们竟敢动我的箱子,我要杀了那个碰我 箱子的家伙。我的箱子!噢,我的箱子!” 大家急忙解释说由于以为他不回来了,才准备将箱子搬出屋去。时赛宁这才平静了 一些。随即,他走向一只箱子。从 衣袋里掏出一大串钥匙,挑出其中一把,打开了一只 皮箱。当他正忙于拿出他所要的东西时,伊莎多拉走过去,飞速捡出了一件衣服。 “看!这是伊莎多拉的裙 子!”她喊道。 他跳了起来,想抢回这件衣眼,于是一场稚气可掬的拔河赛开始了。最后,他松手了,伊莎多拉将衣服扔给艾尔玛。随即她以比叶赛宁更敏捷的动 作奔向箱子,拿出了另一件。他们又孩子般地抢来抢去。他大喊大叫: “这是我的!这是给我妹妹的。在巴黎时你把它送给我了。这是我的!” 伊莎多拉:“不 对!不对!这是给艾尔玛的。我在巴黎时没有送过你,这件礼物是给她的。” 叶赛宁松开了他抓住的衣服的一角,奔过去把箱子合上,以防伊莎多拉再拿去什么。

......

我的确认为叶赛宁自杀是为了邓肯,而邓肯也知道这一点。尽管叶赛宁私生活非常放纵,他的女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个女人像邓肯一样对他的影响是那么巨大和致命 的。他自从遇见邓肯之后,酗酒和神经就开始无法控制了,和邓肯离婚后两年之中又结过几次婚,最后一位妻子是托尔斯泰的外孙女,家中地位财富都不俗,但是叶 赛宁没法克服因与邓肯离异产生的巨大困扰。他选那家旅馆那个房间,就分明地告诉人们他的死因,而那首绝命诗也是留给前妻的 。我们今生的一切应验了他诗中 的愿望 - 来世重逢,就在他死的那个时刻和年龄。虽然我的一生中和我有感情纠葛的男人 也很多,但是没有一个人为了和我来世缔结姻缘下的赌注比叶赛宁更大,他用鲜血写下了他的愿望,并用生命作了抵押,从巫术的角度来说,施这种咒的 法力是巨大的。虽然有人说那晚昏头昏脑的叶赛宁找不到墨水,就切开静脉,蘸着血水写下自己的灵感之作。事实是我认为叶赛宁是故意这么做的,麦可今世就学习 过巫术,叶赛宁很可能懂一点巫术,他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以那种方式去死。

麦可像叶赛宁一样是个天才,他今世的天才表现在音乐上,虽然还没有多少人认识到这一点。同时他的直觉能力很强,我让他猜扑克,他能猜对80%左 右,有时他会精确地知道我的思想。他并没有记得前世生活的能力,但是他的感觉是相当准确的。他是一个不用受任何教育就具有某种天然杰出的能力的人,所以他 绝对是个天才。小时候的他就有灵异经验,而且师从一位巫师。他按照巫师的指导独自施法,结果被产生的异像唬倒,立即丢弃法器,落荒而逃。但是他一直保持了 一种异乎寻常的知觉能力。

伍子逢殃,比干俎海

伍子逢殃,比干俎海

这 是一个成语,用来说伍子胥和子比干相同的人生经历和历史角色。这是上演在不同历史舞台上两段相同相似剧情的历史事件,其因果业缘就是伍子胥必须要因为子比 干之死而承担和他相同的命运,因为伍子胥前世是纣王国师申公豹,为了复仇,搞乱商朝朝纲,而对纣王大尽谗言,令纣王滥杀忠良之臣子比干。比干死得很冤很 惨,情节和伍子胥之死一样,被逼自杀,而且一个剖心,一个挖眼,都很残酷。所以历史上留下一个这样的成语,就是提醒大家,伍子逢殃=比干俎海,伍子逢殃是 因为比干俎海。轮回因果丝毫不爽,大家对人行事不要走极端,否则后果会转到自己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