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
婚姻是一场长期的嫖妓(转贴)
“婚 姻是一场长期的嫖妓”,这样一种有悖伦理的观点正在流行开来,观点的持有者也包括很多女性同志。譬如刚才这位女同志跟我讲:想嫖,那就结婚啊,每天都可以 嫖了。她这样一种逻辑衍生的结论是,性交是男人的消费,所以男人养家糊口理所当然。更直白点,嫖一次妓按现在市场价格需要两三百块钱,良家妇女价格更高, 以一天五百块算,一个月就是一万五,没几个男人是这样的高薪白领,或者说,没几个男人是合格的。她这样的观点表达了对某些男人呼吁男女平等实则想逃避责任 的不屑,而某些呼吁女性解放的女性甘愿自己赚钱而且把跟丈夫做爱也作为自己的一种效用,被认为是吃了大亏。
当然这样的观点遭到我的反驳,即使婚姻是一场长期的嫖妓,我认为更好的表述是:婚姻是一场长期的、复杂的、契约性的嫖的套餐。妓是一种社会职业,婚姻里 不存在,所以去掉。而嫖的意思是:性权利的交换(买卖)。婚姻当然存在性权利的交换(买卖)。套餐是沿用某些手机运营商的叫法,因为在这场套餐中,双方让 度的利益和获取的权利都是复杂多样的,性权利的交换是一个核心条款。
如果暂时撇开这一种观点对我们先人前辈的不敬,单纯从性权利的角度来研究婚姻的话,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定义:婚姻是一场嫖的套餐。我们可以更直接地理解男性和女性在婚姻中的交易关系,更重要的是,看清所谓社会进步、妇女解放带来的变化到底是什么。
婚姻是一场嫖的撞停煞蚬郝蛄?0岁的妻子的性权利,同时也购买了40岁、50岁甚至60岁时的性权利,这些年龄阶段的性权利的使用价值显然差异很大,婚姻的交易是一种“一揽子”的购买。因为是长期打包的购买,所以必然享受优惠,因此实际价格比上面所提到的15000/月要低得多。就像我打计程车一里路是一块六,但是我打一千公里就不能按计程来算了。实际价格会是多少?市场是形成合理价格的最好方式,既然婚姻这样一种交换几千年都存在着,我们有理由认为当前的价格就是一种合适的价格。
这一场交易套餐还包含其他方面的条款,比如风险,婚姻代表了一种保险机制,一方出现贫病另一方有义务给予支持,这时婚姻不只是一种性权利交易,还是在社 会框架的压力下负起了某种责任而显得这个社会更富有人情味和善良感。在基督教徒的婚姻仪式上有这样一句誓言:你原意……即使对方遭受贫病挫折……都不离开 他(她)吗?以一种向上帝承诺的名义对婚姻的风险机制加以保障。这种保障并不是永远有效的,我们身边仍然存在许多抛弃对偶的例子,不过他们要负上另一层风 险和机会成本,那就是道德谴责。
婚姻这场套餐交易中还有一个巨大的协议条款,就是生育,这一点的保险机制社会也做了安排。在古代的中国,丈夫可以休妻的堂皇理由之一就是妻子不能生育 (古代男人虽然拥有休妻权,但并不能随意使用,必须有合适的理由,不然宗族会有压力。)不能生育导致套餐破产,比如你买了一个手机用了几天却发现是个坏机 器,就可以和商家中止套餐协议并取得赔偿。生育是古代中国婚姻的主要任务,很少听说哪个古人因为妻子是性冷淡或性功能障碍而休妻。古代婚姻目的是传宗接 代,妻子掌握家族内部权力,嫡传子拥有继承权。婚姻的性权利交易反而不明显,这部分权利男人一般跑到妓院里去消费。
反对把婚姻和嫖妓并举的人可能有个理由就是:婚姻是有感情基础的。下面我们来考察婚姻和嫖妓的根本区别在哪。我们发现感情并不是婚姻与嫖妓的区别,因为 我们发现大量的夫妻感情破裂或可有可无,而不少嫖客与妓女之间倒有深厚感情甚至是可歌可泣的爱情。把婚姻和爱情说在一起是一种自欺欺人,大量的婚姻并不存 在爱情(正如大量的爱情并没有酿成婚姻),只要我们对爱情这个词多少还有些纯洁的敬意,我们就可以认为,中国13亿人口,不可能6亿人刚好找到另外合适的有缘分的6亿 人然后产生了爱情;我们应当认为大多数的婚姻并不存在爱情,只是一场权利的契约和交易罢了。由于相处所产生的那些正常的情感,并不能武断地认为是爱情。还 有一点,即使夫妻在使用性权利时,很多情况也并非出自爱情,而只是情欲的冲动,出于婚姻契约的义务—很多女性即使不情愿也会尽量做配合。这样一种性行为与 爱情已经没有关系,而是包含在长期套餐协议中的一次合同履行。
我们注意到有些妓女对某一些嫖客或某一个嫖客会有特殊好感,还有“打感情炮”一说,就是说感情好了偶尔嫖客可以不付钱享受性权利,这是一种在感情的基础上产生的“短期的不固定的套餐”,类似我们在一个饭店吃多了,店主有时会给点优惠,诸如送一两个果盘。
否定了感情是婚姻和嫖妓的区别之后,我认为婚姻和嫖妓的根本区别其实有两点:1、生育;2、社会认可。夫妻之间会产生亲缘关系,这种亲缘与血缘无关,其实与性交也无关,否则我们可以认为只要你嫖了一个妓女就跟她成了亲戚。这种亲缘的产生来自于生育和社会认可,当他们共同生育了一个子女,他们的血肉就产生了某种关联,也加深了他们的“感情”。
社会认可还需要细分一下,仅就性权利的使用而言,婚姻和嫖妓的社会认可并没有多大区别。法律保护婚姻,保护夫妻互相使用性权利,但是并不保证。也就是说 法律不能强制执行丈夫对妻子的性权利,而只是一种含混的保护,这涉及到当前很难介定的“婚内强奸”问题。而嫖妓呢,假设我们的社会是嫖娼合法化—事实上世 界上大多数国家、历史上大多数朝代都是嫖娼合法化,则意味着嫖娼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市场行为,嫖客做完事不付钱和妓女拿了钱不做事都同样要受到追究。这时 候,嫖妓比之婚姻,社会认可对性权利的使用与否反而有一种更大的约束力。
还有一个问题引起我们的兴趣,就是性行为当中的效用问题。如我开篇提到的那个女同志所言,她显然认为男性在性交当中获取的效用要比女性获得的大得多(否则男性嫖妓为什么要付予300元左右的报酬),虽然她也不否认在婚姻或嫖妓中女性也有性需要,但显然她认为女性太亏了,女性获取的效用太小,需要加以补偿。在婚姻中,女性获取的性权利只是套餐契约中男性一种极为有限的给予罢了,男性更多的给予必须用物质财富和稳定生活来体现。
我反驳她的意见,认为在嫖娼中男人付钱并不意味着做爱这码子事女人吃多大亏男人占多大便宜,而是男人为了一种违背女性意愿的性行为买单而已。比如女性来 嫖男妓违背了男妓意愿,那也是要付钱的。但是我这种辩驳显得很苍白,因为事实上我们社会中妓女远远多于妓男,在这场性交易中似乎真的是男性占了大便宜。从 根本上讲,男女都有性需求,做爱的过程好象男性比女性更伤身体,但我们很难想象妓女反而给嫖客以生活补助或营养津贴。可能的解释就是我们的父系社会使得女 性更容易成为附属品和消费品,假如这是个母系社会,则会涌现大量的妓男。
这样的反思使我们的讨论得以继续推进,我发现了一种男女效用不平衡的可能解释。那就是,在现行的社会条件下(注意是现行社会条件下),女性性权利(如果 把它看做商品)的折旧要远远快于男性。为什么,比方说一个男的跟几个女的做了,这对他找到下一个女朋友没有太大影响,而一个女的跟几个男的做了,也许就被 看成是一双破鞋(折旧)。而女人的第一次作爱更是惊心动魄,可以把处女的失身看成是“一次性严重折旧”,在经济学的价格曲线上处女失身是一个陡然掉落的拐 点。
造成效用不平衡的另一个可能是男女对性权利垄断程度不同,一般来说,在婚姻中男人对女人的性权利垄断更强,但是女人很难垄断男人的身体。因为在“现行的社会条件下”,女人外遇总比男人嫖妓更少,要受到更大的压力和谴责(随着社会发展这一点正在渐渐改变)。
综上,折旧的不同和垄断的不平衡可能是造成男女性权利效用不同的原因,造成交易的倾斜,所以男方需要用物质财富对女方进行价值补偿,这也许就是交换的基础。
下面再来看看非婚同居。先简单分为感情式同居和金钱式同居,感情式同居就是婚前同居,也就是两个谈恋爱的青年人率先让对方使用性权力,这建立在一种对未来交易期望的基础上,是一种预先透支。女性在婚前同居当中是吃亏的,这就像销售CDMA手机的商家在协议达成就让你试用手机三年一样,是很亏本的做法。女性选择婚前同居是在感情基础上的小礼包,就像饭店里吃饭前送的免费开胃小菜。其根本目的我们认为跟手机贩卖商差不多,为了推销,想让你更喜欢这个手机,对这个手机形成消费习惯。
还有一种金钱式同居,包养的二奶、情人、小蜜。性社会学家告诉我们,不一定非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才叫嫖妓,嫖妓可以是日付、月付、年付,付的嫖资可 以是钞票、小别墅、保时捷跑车等,给钱是嫖,给房子给跑车也是嫖,一个钟头是嫖,包三个月也是嫖,支付方式的不同并不影响嫖妓的本质。所以非婚金钱式的同 居可以视为嫖妓和婚姻的过度地带。二奶也有感情,感情可能还好过妻子,跟二奶也可以生个小孩上黑户口,只不过私生子没有法律认可。总之,这种同居是更含混 更复杂的一种性权利交易,它有一个逐步嬗变的过程,从嫖妓到婚姻式嫖妓,到嫖妓式婚姻,再到真正的婚姻。
以这样的视角来考察妇女解放运动,需要给妇女同志提供的策略是,男女平等可以,但不要在平等中放弃了自己原先的优势地位,放弃了原先的卖方市场,放弃了 女性原来在性权利买卖中的价格差。因为有许多的女性,从追求独立、解放、平等开始却陷入了性解放、性平等的误区,以为占了便宜其实是吃了大亏。我的建议 是,妇女应该在社会权利(工作权利、政治经济权利)等追求男女平等,取得更高社会地位,同时提高性权利的垄断,进一步提高性权利的价格差,利用卖方市场加 强对男性的剥削而不是降低,这才能使妇女在这场伟大的社会运动得到最优结果,而不是存虚名而处实祸,以一个“男女平等”的空洞名义却被男性剥削了宝贵的性 权利。
作者后记:本人主张有限使用经济学工具分析伦理问题,无限制的使用经济学工具,可能将感情、信仰等无法衡量的事物也列入效用与交换之中,从而将一切都变 成赤裸裸的经济交换(这是锐思的极右派比如“光明在黑暗”经常犯的错误)。伦理虽然常令人不屑,但乱伦更使人无法容忍。
婚姻在伦理上的神圣性因为它涉及到生命的诞生,把婚姻比喻成嫖可能对我们的前辈有所不敬(虽然我对妓女这个职业也充满敬意)。不过我们研究的是婚姻的开 始,或者是婚姻的动机。许多婚姻的开始就是一种买卖,姿色的买卖,金钱和权力、地位的买卖,看上一个优秀男人等于看上了一个锦绣前程,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 期货买卖。一见钟情的婚姻不是没有但不占多数。而且我们必须承认性权利的交易在婚姻契约当中的核心地位,虽然婚姻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繁衍后代,但是性无疑 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人们对性的需求比繁衍后代还大,否则无法解释为什么做一次就可以怀孕但我们还是要无数次的做。所以我们只研究婚姻的动机,性权力的交 易与运作,男女角色在社会变迁中的嬗变。至于婚姻开始之后,婚姻的过程,生命诞生的神圣伦理问题,把它留给那些神学家、卫道士与不嫖妓的人吧。
天下配用淫荡这个词的只有男人
网上看见网友评论:天下配用淫荡这个词只有男人。
可是男人从来都把这个词用在女人身上,好像他们人人都对这个词免疫了似的。
古往今来,
凡女子者,若有不安于一夫者,概称为淫;
凡女子者,若非婚夜处女身者,概称为淫;
凡女子者,见男子不及时回避,主动搭腔者,亦称为淫;
凡女子者,主动求欢者,概为极淫;
凡女子者,不低眉顺眼,敢于直视对方者,概为轻浮勾媚,是为淫态;
凡女子者,衣饰不周,露出肢体着,概为淫诱(中东更是变态,女的脸都不能露);
。。。。。。
一个武则天,身为女皇,只有区区几个男宠,便为史家定义为古往今来第一大荡妇;
一个赵姬,身为太后,只不过有两个情人,便以淫名留于青史;
在一个对女性性控制如此严厉的封建社会,男人的性权利有多大?所谓道德,不过是挟持女性,放纵男性的男权的伪道德。
淫 荡之论,是男人对女人性权利剥夺和控制的伎俩,是男人污蔑女人的利器,背后隐藏的是男人对女人性能力的恐惧,因为女性人权的强大的全部基础就是女性性能力 的强大。抑制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权力,先从抑制她们的性欲开始,灌注她们这样的谎言逻辑:我们男人天性就冲动,需要旺盛不能不发泄;你们女人天生就是感情的 动物,你们从来就没有性欲,女人的性欲非常弱,弱到基本没有需要的地步。女人只能在男人需要的时候才能献身(要被动),否则(主动)就是激素亢奋,或者就 是生性淫荡,不是要看医生,就是要臭名远扬。
这个情形我可以打个生动的比方:假如有一堆梨,男人女人都想多吃-贪嘴贪婪也是人之本性。男人 知道如果要满足自己的食欲必须要女人少吃或者不吃,于是他为了让女人不争不闹地接受让他多吃或者全部让他吃这个结局,设计了一套逻辑:我是男人食量大,食 欲强,我要多吃,最好能全吃,这符合我的生理结构和需要。你是女人,女人本来就没什么食欲,再说吃的多容易发胖影响形象。如果你现在口水直流说明你内分泌 紊乱,吃了不利于健康。而且我早就听说女人有嘴馋的原罪,见食起欲正是女人放纵罪恶的表现。真心为了你好,而且也怕你坏肚子,我就来一次匹夫之勇,独自承 担一切严重后果,奋不顾身努力干,一个小时内风卷残云把这包梨吃完,省得你吃不完坏了还生的一屋子果蝇。
可笑吗?事实上,男人就是用这个逻辑给女人洗了几千年的脑,并用之严酷地控制女人的性权利。绝大多数的女人不仅愚蠢地相信,而且还帮着男人维护这个秩序。所谓万恶淫为首,也是男人用来恫吓女人的标尺,他们从来不会用之丈量自己。
喜 新厌旧,贪得无厌,其实是所有人的共同天性,如同人们衣食起居,喜欢多种多样,不喜单一。终身制的对偶婚本身就会造成配偶双方朝夕相处因而彼此厌倦,实在 为自然的规律,即使再好的对象,再热烈的爱情,再美好的形象,天长日久,都会感到厌倦产生审美疲劳。如同人们向往有机会吃到龙虾鱼翅,必为珍馐,不胜狂 喜,是因为此物稀有昂贵。如果你要他天天吃顿顿吃吃一辈子却不能吃别的菜肴,不出几天必然令他对之生厌。
婚姻岂又不是同理可 证呢?这和婚姻主体双方本身的品质并无关系,因此婚内的男子经常对美艳如花气质高雅的妻子视若无睹,却为了婚外一姿色平平庸俗不堪的风尘女子神魂颠倒,甚 至在妻子生产期间出轨,常到风月场求欢的也大多是已婚男子。如此来说,男人花心也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但是传统道德价值观和生儿育女的负担,使得有同样人 性的女人独自坚守婚姻阵地,忍辱负重,苦苦经营维持早已不存在忠贞的家庭,竭力抑制自己的欲望,容忍男人的放荡 - 可悲的是很多时候这种努力也是白费。
婚姻必然使得女性或早或晚贬值,因为婚书就是卖身契,男人娶了妻,妻就是男人的免费妓女,而免费的东 西就是没有价值的体现,谁会珍惜?婚姻中的女人不仅是丈夫的免费妓女,很多时候还要在经济感情等各方面倒贴。男人盛行“老婆总是别人的好”的逻辑有什么奇 怪的?为妓者虽有姿色气质差别,然而前来交易的因为要付账,没有男人想浪费自己得来不易的金钱。花钱买来的是有价的,因此必然处处陪小心,P资越贵的妓女 男人就越陪小心(一般情况,这和男人经济实力也有关系)努力表现讨好对方,好使自己的P资买来的时光过得痛快花的值得。要是不慎露出不敬之态,没准招人家 抽耳光,或者弄得对方大吵大闹,那岂不是花钱找霉倒?俗话说,“一刻千金”,“一寸光阴一寸金”,就是用来描述男人P妓时的价值观和心态 - 娼妓是金玉,永远向往,妻子是糟糠,见了就厌烦。到底是谁为谁服务,到那时候都说不清了,P妓的男人,那个下贱啊,没有词可以形容。
同 样喜新厌旧或者出轨,在女子者,为放荡,在男子者,为艳福,何有丝毫天理公平?中国男性的放荡,起源于男性祖先的放荡,关于此,甚至圣经中都早有记载,早 在大洪水之后,中国人的祖先最早搞起了一夫多妻制度。相比之下,欧美男性的放荡程度,差之远矣,西方历史上从来都没有实行过一夫多妻制度。西方男人有钱有 时间便搞发明创造,开发拓展领土,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探险家基本都是西方男人。中国人却将西方先进科技称之为奇淫巧技,若不是中国终于废除了帝制,中国的科 技落后状况将依然持续。中国男人感兴趣的是真正的奇淫巧技。他们有了钱有了权,便用于放纵享受,压榨百姓只顾自己建宫室,寻花问柳,艳词丽句,花天酒地。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历史以来科技这么落后,人民这么贫穷的原因,不仅是现在,历史以来就是如此。中国现今世态如此奢糜浮华,物欲横流,是有一贯历史业力 的。
中国男人的淫荡,体现在他们不满足于一位妻子,疯狂纳妾包养的行径上。实际上没有几个男人本性上喜欢贞洁烈女,男人最喜 欢迷恋的其实是荡妇(连普希金都如此),手里一有了几个钱,跟妻子分毫必较五五分账,却从来不小气拿去孝敬妓女,上至帝王(宋徽宗满清同治皇帝)下至市井 (历史上就有个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故事)。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为妻者没有为妓者活得有价值尊严,妻是被厌弃的妓是被抬举的。
中国男人的淫荡, 是不分阶级和身份高低,也不分贫富的,那是胎里带来的。中国男人娶妻对贞洁烈女的需要,只是需要一个没有被别的男人用过的子宫延续自己的后代。为了这种需 要,欲嫁为人妇的女子,被管得严严实实,甚至把脚弄骨折。作为男人的妻子,一旦自己那点子宫的价值被消费完,男人就根本不会理会你,而把男人当作终身依靠 的女人,只能独自饮泣。无论古代还是现在,婚姻都是女人命运中不可逃避的悲剧,因为婚姻本身就是为男人的利益而设计的,妻子们从来都是要被他们牺牲的一 群。历史以来,中国男人为之疯狂的都是娼妓,为了和妓女的一夜销魂,中国男人置江山国家于不顾,抛妻弃子也在所不惜。
中国男人的淫荡,以男 性帝王为最,看看历史的证据吧。从公平的意义上来说,帝王本身就是男性娼妓。男人女人唯一的不同是,女人收钱让人嫖,男人花钱让人嫖而已。在男权社会的道 德体系中,男娼至尊,妓女至贱,同样是淫,体面何有如此天差地别?虚假的公平,道德的居心,可见而知。曾经有个北齐的胡太后,说过这么一句话:为后哪有为 妓乐!我相信她说的是真心话,应该也是事实。在这种文明中,为人妻者,哪怕是人妻的至尊皇后太后,其人生的自主洒脱,还不如一罔顾虚荣追求实际收获和自由 快乐的娼妓。
张爱玲说过:老婆其实比情人和妓女贱。
月亮女神(转贴)
性力与女神崇拜(转贴)
http://www.du8.com/readnovel/nov2020/27.shtml
印 度一直有崇拜女神的传统,但从哈拉巴文化至笈多时代,女神崇拜并没有引起多少注意,只是到了中世纪,女神崇拜才占据了真正重要的地位,并在印度上层社会中 盛行开来。女神体现的是性力,按印度中世纪宗教哲学的看法,神即男性神是超然不动的,只有他的女性因素是积极的、活动的。笈多王朝时期,神的女性配偶已经 开始出现于印度神庙之中,之前,她们虽也存在,但多表现为影子般的形象。大约从公元五世纪开始,女神崇拜日益显耀,直到公元11世纪穆斯林入侵之后,女神 崇拜才从印度文化传统中的主流变成潜流。
性力教派主要崇拜性力。“性力” 音译萨克蒂,所以性力教派也叫萨克蒂教派,崇拜性力实际上指的就是崇拜女神或女性;性力也可理解为女性的本质和精神,具体体现为湿婆的配偶,其中以婆尔娃蒂、杜尔迦和迦梨最为有名。
为什么不崇拜神灵而崇拜性力或说是女神呢?这是因为在当时的印度人看来,性力代表着神灵所特有的能动性或活力,而世上的万事万物包括人的生命中出现的所 有形态的秘密能量,都来源并最终归于这种神力。举例来说,佛陀代表着佛教中最高的神明,但使我们中国人感到更为亲切也更为实在的却是观音菩萨,如果说佛陀 代表着静止主动、高高在上的精神的话,那么,观音体现的则是佛陀的活力,她与人们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更为密切地结合在一起,所以人们常常以对观音的崇拜代 替对佛陀的崇拜。从印度湿婆教派的神学观念上说,湿婆体现的是静止不动的纯粹意识,而萨克蒂即性力则表现为世界的幻觉力量,没有幻觉,就体现不出真实,只 有通过幻觉,真实才能体现出它的本质。萨克蒂自身永远是变幻莫测的,她永远在不停地此消彼长中摧毁或幻化出一切。无论是湿婆还是萨克蒂自身都不足以体现世 界的最高本质,二者是不可分离的,正是二者的相互融合构成了世界。往常,人们侧重于对神灵进行膜拜,但自性力教派出现之后,人们更多通过女神来接近神灵, 所以这时期几乎所有的神灵都有了配偶,而且常常是不止一个配偶。
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当时印度宗教与社会的发展是一致的。性力派之前的婆罗门教将神与人隔裂开来,人们对神充满了敬畏之情;而性力派之后,神与人的界限模糊 了,神也过上了人的生活,所以都有了配偶。如此,当神被赋予了人的七情六欲之后,宗教与生活便不分彼此了,宗教上的禁欲主义与现实生活中的纵欲主义奇特地 交融在一起了。
所以,这时期兴起的性力崇拜,与其说是女神或性力的崇拜,不如说是对性和女人的崇拜,通过这种崇拜,宗教便变得有滋有味了。这种倾向不仅在印度的密教中 表现得尤其突出,而且也是当时印度各种宗教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可以说,从公元五至十世纪,纵欲主义在印度文化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从源头上看,我们也可以说,这种现象是印度宗教与更为古老的非雅利安信仰之间相互融合的产物。我们知道,对于各种女神的崇拜与一种母系社会组织有联系, 它可以追溯到很古老的史前时代。这种宗教形式长时期内在亚非两大洲的一个辽阔地区占据着统治地位。在印度,它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那些被雅利安人文化同化 的程度最低的民众,诸如印度南部的达罗毗荼人、东部孟加拉人等,他们始终坚持信仰本母。在印度的西北部、北部和东部(阿萨姆)等边境地区,类似的信仰一直 都很兴盛。性力派是各类地方性的女神崇拜一种新的表现形式。
这种崇拜之所以会在当时的印度风行开来,在很大程度上与印度密教兴盛联系在一起。印度宗教哲学追求的是梵我合一,密教从性力崇拜的角度出发,将梵我合一 通俗化为男女一体、阴阳合一,这样,宗教修行中的修持女伴便不可或缺了,在多罗女神与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在佛教中形成一对神祇夫妇的同时,修持女伴便在 佛教密教的万神殿中迅速扩散开来。
印度宗教的教法与修行中浸透着一种新思想和新观念,以享乐来反抗苦行、以非道德来对抗宗教、以感官享受来抗拒宗教教条的束缚。现实世界有太多的束缚,宗 教企图使从这些束缚中解脱出来,性力教派把人类的性爱看成是对人的最大的束缚,从而以陶醉于性爱、为性爱而性爱来摆脱性爱对人的束缚。这使得印度传统的苦 行和禁欲主义分崩离析,与此同时,度母、罗陀、勒克什弥、萨罗娃斯蒂等一系列女神则纷纷诞生并变得光彩夺目。
《文艺女神萨罗娃斯蒂》,雕塑,公元12世纪,拉吉斯坦。 |
再造印度女神卡莉 生命与死亡的化身(转贴)
http://www.xiangoo.com/step/1326767
卡 莉——黑色的地球母亲,时间的征服者,丰产女神,死亡和再生。黑色的母亲,印度三个一组(三位一体)的创造女神,保护和破坏。诞生和死亡的母亲,怜悯的财 富,世界的生命给予者。她的颂歌在每个生命里面,她首先说它们的名字,创造性言词或理则(道)的创造者,一个三位一体的女神——少女,母亲和老太婆,死亡 的女神,世界开始和终结的血的海洋,也被称为杰加达巴。
卡莉是神毁灭性和创造性的面貌,是印度教的神圣母亲。
卡莉是朵维的凶猛外貌,神的能量,与萨克提或神一样,是神圣的母亲,是印度所有其他神的基础。
持续的,正在进行的创世工作被描绘为“卡莉的游戏”。
卡莉是邪恶精神的毁灭者,也是皈依者的保护者。[这也带来伏都教(巫毒教)的思想。]
她是湿婆的配偶。
她的名字看来是“卡拉”(梵语的“黑暗”或“时间”——时间在这里是对死亡的一种委婉说法)的阴性词。它也是黑色女性的意思,与她的配偶湿婆相反,湿婆是白色的。[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