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民族,舊約時代居住在現在以色列、敘利亞附近區域民族的統稱,在約書亞帶著以色列人「回到」這片土地時,這群人就被以色列滅族了,他們的信仰也隨著他們的消失而幾乎滅絕,只留下聖經與猶太文化中醜化後的「惡魔」造型。
迦南風俗邪惡嗎?
若以現在的眼光來看,當時任何信仰都幾乎是邪惡的,「活人祭神」幾乎是每個當時宗教都有的儀式,縱使是聖經,也有亞伯拉罕差點就將兒子給燒了燔祭的紀錄。
為什麼古代人要搞這種花樣,其實與舊約聖經的原因是一樣的︰「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
來自於神,歸還於神,理所當然。
至於被燒掉的倒楣傢伙有什麼感覺,誰理他啊,被神選上是你的福氣~~這點,在「河伯娶妻」的故事中也出現過,事實上這就是古代對「祭品」的態度,可惜世界上沒這麼多西門豹。
另一個重點是「性力崇拜」,在原始信仰中,性力崇拜是很常見、普遍的宗教儀式,當然就現在的人看起來很詭異、甚至「邪淫」,但是若深究其內涵,其實也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宗教。
若要用現代的眼光來看,兩者都該以如此標準來裁判,而不是一邊說「這在當時是很仁慈的做法」,另一邊卻是「在現代看起來十分邪惡」。
水藍色是我~白色原文。
作者 ∕a2z
迦南人真的是罪行滔天、惡貫滿盈嗎?有沒有可能所謂的「挖出什麼嬰兒屍體」只是人家的墓葬習俗,就像西藏天葬一般?
舊 約上古資料若真的要討論起來的話,實在是需要很長的時間。即使客觀事實擺在眼前,每個人還是可以有各自的信仰抉擇(決定信或不信「上帝的心意」都是一種信 仰抉擇)。但至少可以透過對話,讓彼此的抉擇更有基礎,更能彼此尊重.....以下遍查手裡除了聖經之外的所有資料,使大家能一窺迦南人宗教之邪惡。
「聖經以外的所有資料」是什麼呢?注意看︰
以色列史(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舊約神學辭典(TWOT,華神出版)
聖經新辭典(天道出版社)
受傷的戀者(校園出版社)
NIV研讀本聖經的註釋
聖經串珠、註釋本(中神)
有沒有發現,其實都是「基督教內資料」。這和直接用聖經開罵有什麼不同嗎?除非哪本基督教書籍夠種反聖經吧。
一、以色列史(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迦 南宗教是相當卑劣的一種,尤其以生殖崇拜為甚,父神El雖是名義上的眾神首領,卻是沒有作用的,主要的神祇是「巴力」。女神中有「亞舍拉」、「亞斯他 錄」、「亞拿特」。這些女神,雖然在性格上和作用上是流動性的,卻都代表生殖力崇拜的女性元素。他們被描繪成神聖的賣淫婦,或有孕的母親,或用另一極端把 她們描述成嗜血的戰爭女神。
在迦南的神話中,最重要的是巴 力的死和復活,這和自然界常年的死和復活是相配的。迦南人以為當這神話在模仿的儀式中重演,自然界的力量也重新恢復,因而可獲得肥沃的土壤、牲口和人丁。 許多卑劣的風俗,例如神廟妓女制度,各樣的狂歡儀式等,都十分流行,正如在這一類宗教中所常見的一樣。
性力崇拜的習俗,在許多民族中都能見到,之所以會如此普遍的原因,是因為「生殖力」對古代人而言,是極端重要的事情。
在古代甚至近代醫學不發達的年代或地區,人的死亡率是極高的,數十年前的台灣,生出來的小孩會過半年到一年才去報戶口,原因無他,只因為要看看這個小孩是不是「養得活」,一對夫妻若生五個,夭折一兩個甚至三個並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
為了保持民族的數量,人們無可選擇的要「多生」,以數量彌補死亡量;而在那種年代中,拜神就是最常走、也最「應該」走的路。
對於「生殖力」與「死亡」的崇拜,是當時最無奈的選擇,今日台灣或者歐美醫學發達,科學讓我們不需要再去拜石頭公,但是某些醫學不發達的地區,至今依然要靠「神」的幫助。
卑劣嗎?對當時的人而言,這是很神聖的事情,攸關全族興亡的大事業。
二、舊約神學辭典(TWOT)的資料節錄
262a 巴力
....考古上發現的祭儀物件都誇大其性特徵。加上這些神話本身,都支持舊約中所描述此種宗教低落的道德。
有見過「石頭公」(一根大石柱加上左右兩顆石球)或者日本那堆用台灣紅檜木做的男人陽物嗎?
要拜什麼東西,當然把這東西做出來,甚至強調,有什麼「低落」的?
陽具、女陰與乳房,在很多宗教中都是「生殖力」或者「生命」、「繁榮」的象徵,也因此管理這些力量的神明大多會被強調這些部分。
直接打成「低落的道德」可見這裡的偏見。
1718b 亞斯他錄
亞 斯他錄和亞舍拉似乎是指同一位女神(雖然有些學者反對),帶有誇張的性特徵,伴隨著邪惡的虐待性性變態(在烏加列史詩文學中也有這種令人噁心的描述)。崇 拜的活動還帶包括宗教男娼和女妓之異性通姦與同性相姦在內。R.K Harrison 描述迦南人之崇拜體系後,下結論說:「迦南諸神缺乏絕對的道德屬性,使得諸如宗教娼妓、獻嬰孩為祭、淫蕩的崇拜這類敗壞的行為變成表達宗教虔誠和熱心的正 常方式。
這也是用現代、甚至基督教的道德來看過去、不同的宗教祭儀。
「神」未必只有一種屬性,希臘羅馬的神比人類更亂搞一通,天帝宙斯就搞出一堆私生子,有了老婆還成天泡馬子。印度婆羅門教系的梵天大神凌駕神魔,甚至賦予魔族超越神明的力量。
神的意義本來就不是「絕對的道德屬性」,因恐懼而生的神、因自然崇敬的神、因仁愛產生的神,各種神有各種不同的屬性,不是什麼「絕對的道德」可以束縛的。
蛋糕縱使不是鹹的,它一樣是食物。神,是被命名為神的東西,不是絕對的道德。世間盡有如「五通」這種再怎麼看都是作祟妖怪的神。
三、聖經新辭典(天道出版社),New Bible Dictionary的資料節錄
舊約有關巴力的資料十分有限,目前可藉著Ras Shamra documents(沙姆拉角文獻)的資料得到補充。巴力的配偶之一是「亞斯他錄」,另一個是「亞舍拉」。巴力被稱為是「大袞的兒子」。
迦 南人信奉的神很多,實際的敬拜以巴力為主,另外女神亞舍拉、亞斯他錄和亞拿特像巴力一樣,具有多重個性和殘暴的性格,她們是性和戰爭的女神。其中烏加列文 獻中的qdsm一字,很可能是指「廟妓」。無論如何qdsm是構成迦南宗教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也是舊約耶和華絕對禁止以色列人擁有的。在西元前2000年 左右,迦南人的宗教用人獻祭的事情,雖然考古學上未能肯定,但是有跡象顯示這是當時的一種習俗。烏加列文獻以及一些埃及文獻、閃族文獻,清楚證實迦南人的 宗教訴諸人類的獸性和唯物的特性。
唯物又怎樣?
上段已經說明了,「神」未必只有一種,天空之神「以勒」可視為迦南人類對「天」的敬意,太陽神「馬杜克」也是最常見的太陽神信仰。
巴力乃是大地與暴風雨之神,神的屬性中多數是畏懼;亞斯他錄主要神格是死神,沒有多少人不畏懼死亡,會變成這種形象也是很正常的現象。
四、受傷的戀者(校園出版社),楊牧谷著
「亞舍拉」是個母神,1985年在台多發現用泥塑的亞舍拉是個懷了孕的母神,大多數發掘出來的亞斯他錄神像(原書有附圖)均強調她的胸脯、授乳與生殖等特徵。,,,,,亞舍拉崇拜與公開宣淫恐怕也有關係。
在古老的年代中,我們是不能要求什麼倫理的,因為那在當時根本不存在。
某些性力崇拜會帶著一些性交、群交的儀式,我們以印度的性力派作為例子,他們的「群交」是公開的,且性伴侶也是固定的(一般稱為明妃)。
最原始的性力崇拜的目的只有生殖,也就是說在崇拜的同時性交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就好像我們在拜拜的時候同時擲筊、或者團契時禱告,都是屬於宗教中必然的儀式--只差在我們這些自認為高道德的傢伙看起來有點匪夷所思罷了。
說 到廟妓,佛教神祇中的「準胝(準提)」觀音,其原始意義就是水池、清靜等意思,其文字來源就是印度也有的「神的娼婦」,若只有看表面的話,這只是種騙色的 把戲,但若以古代的環境來說,有一種類似「集中婦產、育嬰中心」的意義在,因為這些懷孕的孕婦與剛出生的嬰兒能在環境比較好、比較乾淨的神廟中懷孕、生 產、哺乳,可以減少孕婦與嬰兒死亡的機率。
在看似無理、低俗的表面古代儀式之下,蘊含著驚人的古代人智慧。
五、NIV研讀本聖經的註釋(另外啟導本聖經的註釋部分與NIV研讀本差不多) 士師記二章13節的註釋:敬拜巴力的儀式涉及與廟妓行淫,甚至有時獻兒童為祭。....敬拜亞斯他錄神涉及極度淫亂的行徑。
上面已經講過了。
六、聖經串珠、註釋本(中神)
巴力是迦南地的風雨神,被視為掌管諸生物繁殖的主宰,敬拜時行淫,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可以控制大自然的生產力。
以 上是我手裡所有中文書所查到的資料,如果要英文資料的話網路上應該也可以找到。由上面的資料大致上可以確認迦南人的宗教信仰,的確相當淫亂。至於是不是獻 人為祭,我手邊的中文資料中並沒有肯定的答案(有些說有,有些還不是100%肯定),但至少是有跡可尋的(聖經之外)。如果要進一步的資料,得要由英文世 界的資料來取得了。
生人活祭,是肯定的,而且是生人燔祭。
聖 經其實不是高舉以色列人除滅這樣的民族的正義性,或以色列民族的正義性(我看舊約聖經中罵以色列人的篇幅絕對超過稱讚他們的!),只不過是平鋪直敘的表達 耶和華命令以色列人執行他的審判就是(而非獎賞以色列人的功德)。如果網友擺明了認定舊約是以色列人對自己民族歌功頌德的文件,一點也沒有自省的能力,當 然可以認為一切都是扭曲的。只是這和我印象中的聖經不同。如果舊約是專對以色列人歌功頌德用的,我很難想像舊約會記載以色列的偉人大衛王偷人老婆,謀害該 美女丈夫的生命,也很難想像舊約記載以色列的便雅憫族集體強姦一個婦女,結果整族幾乎被完全消滅。也很難想像何西阿書罵以色列人像罵妓女一樣......
基本上我們尊重非基督徒對聖經的懷疑,不過我想再次提醒的是:「我們很少看到真相,並非代表沒有真相」。
一個神話或者一本神話,未必都是歌功頌德的東西,也不會只有歌功頌德的東西才會流傳下來,中國紀錄歷史的習慣很早,春秋戰國時代甚至有不要命的傢伙把現在當權者幹掉以前主子的歷史真真實實的紀錄下來的事件,文天祥正氣歌「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就是如此。
舊 約聖經神話中也多多少少蘊藏著真正的歷史,而且是唯一保存的野史(因為~沒正史,歷代記述者極少當權),野史對於當權者的劣行,很少有留情的。在中國這個 極權專制國家,非明指就是暗諭,一樣把當權者的腐敗留了下來;以色列當時的紀錄者雖非有權,但是卻是整個國家的精神領袖,縱使當權者再怎麼狠,要幹掉一個 代表「神在地面上的發言人」,不暴動才有鬼。
總而言之,本篇文章的謬誤就是對迦南文化「以今非古」,卻又對舊約聖經「以古釋古」。
迦南風俗邪惡嗎?
若以現在的眼光來看,當時任何信仰都幾乎是邪惡的,「活人祭神」幾乎是每個當時宗教都有的儀式,縱使是聖經,也有亞伯拉罕差點就將兒子給燒了燔祭的紀錄。
為什麼古代人要搞這種花樣,其實與舊約聖經的原因是一樣的︰「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
來自於神,歸還於神,理所當然。
至於被燒掉的倒楣傢伙有什麼感覺,誰理他啊,被神選上是你的福氣~~這點,在「河伯娶妻」的故事中也出現過,事實上這就是古代對「祭品」的態度,可惜世界上沒這麼多西門豹。
另一個重點是「性力崇拜」,在原始信仰中,性力崇拜是很常見、普遍的宗教儀式,當然就現在的人看起來很詭異、甚至「邪淫」,但是若深究其內涵,其實也是十分「合情合理」的宗教。
若要用現代的眼光來看,兩者都該以如此標準來裁判,而不是一邊說「這在當時是很仁慈的做法」,另一邊卻是「在現代看起來十分邪惡」。
水藍色是我~白色原文。
作者 ∕a2z
迦南人真的是罪行滔天、惡貫滿盈嗎?有沒有可能所謂的「挖出什麼嬰兒屍體」只是人家的墓葬習俗,就像西藏天葬一般?
舊 約上古資料若真的要討論起來的話,實在是需要很長的時間。即使客觀事實擺在眼前,每個人還是可以有各自的信仰抉擇(決定信或不信「上帝的心意」都是一種信 仰抉擇)。但至少可以透過對話,讓彼此的抉擇更有基礎,更能彼此尊重.....以下遍查手裡除了聖經之外的所有資料,使大家能一窺迦南人宗教之邪惡。
「聖經以外的所有資料」是什麼呢?注意看︰
以色列史(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舊約神學辭典(TWOT,華神出版)
聖經新辭典(天道出版社)
受傷的戀者(校園出版社)
NIV研讀本聖經的註釋
聖經串珠、註釋本(中神)
有沒有發現,其實都是「基督教內資料」。這和直接用聖經開罵有什麼不同嗎?除非哪本基督教書籍夠種反聖經吧。
一、以色列史(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迦 南宗教是相當卑劣的一種,尤其以生殖崇拜為甚,父神El雖是名義上的眾神首領,卻是沒有作用的,主要的神祇是「巴力」。女神中有「亞舍拉」、「亞斯他 錄」、「亞拿特」。這些女神,雖然在性格上和作用上是流動性的,卻都代表生殖力崇拜的女性元素。他們被描繪成神聖的賣淫婦,或有孕的母親,或用另一極端把 她們描述成嗜血的戰爭女神。
在迦南的神話中,最重要的是巴 力的死和復活,這和自然界常年的死和復活是相配的。迦南人以為當這神話在模仿的儀式中重演,自然界的力量也重新恢復,因而可獲得肥沃的土壤、牲口和人丁。 許多卑劣的風俗,例如神廟妓女制度,各樣的狂歡儀式等,都十分流行,正如在這一類宗教中所常見的一樣。
性力崇拜的習俗,在許多民族中都能見到,之所以會如此普遍的原因,是因為「生殖力」對古代人而言,是極端重要的事情。
在古代甚至近代醫學不發達的年代或地區,人的死亡率是極高的,數十年前的台灣,生出來的小孩會過半年到一年才去報戶口,原因無他,只因為要看看這個小孩是不是「養得活」,一對夫妻若生五個,夭折一兩個甚至三個並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
為了保持民族的數量,人們無可選擇的要「多生」,以數量彌補死亡量;而在那種年代中,拜神就是最常走、也最「應該」走的路。
對於「生殖力」與「死亡」的崇拜,是當時最無奈的選擇,今日台灣或者歐美醫學發達,科學讓我們不需要再去拜石頭公,但是某些醫學不發達的地區,至今依然要靠「神」的幫助。
卑劣嗎?對當時的人而言,這是很神聖的事情,攸關全族興亡的大事業。
二、舊約神學辭典(TWOT)的資料節錄
262a 巴力
....考古上發現的祭儀物件都誇大其性特徵。加上這些神話本身,都支持舊約中所描述此種宗教低落的道德。
有見過「石頭公」(一根大石柱加上左右兩顆石球)或者日本那堆用台灣紅檜木做的男人陽物嗎?
要拜什麼東西,當然把這東西做出來,甚至強調,有什麼「低落」的?
陽具、女陰與乳房,在很多宗教中都是「生殖力」或者「生命」、「繁榮」的象徵,也因此管理這些力量的神明大多會被強調這些部分。
直接打成「低落的道德」可見這裡的偏見。
1718b 亞斯他錄
亞 斯他錄和亞舍拉似乎是指同一位女神(雖然有些學者反對),帶有誇張的性特徵,伴隨著邪惡的虐待性性變態(在烏加列史詩文學中也有這種令人噁心的描述)。崇 拜的活動還帶包括宗教男娼和女妓之異性通姦與同性相姦在內。R.K Harrison 描述迦南人之崇拜體系後,下結論說:「迦南諸神缺乏絕對的道德屬性,使得諸如宗教娼妓、獻嬰孩為祭、淫蕩的崇拜這類敗壞的行為變成表達宗教虔誠和熱心的正 常方式。
這也是用現代、甚至基督教的道德來看過去、不同的宗教祭儀。
「神」未必只有一種屬性,希臘羅馬的神比人類更亂搞一通,天帝宙斯就搞出一堆私生子,有了老婆還成天泡馬子。印度婆羅門教系的梵天大神凌駕神魔,甚至賦予魔族超越神明的力量。
神的意義本來就不是「絕對的道德屬性」,因恐懼而生的神、因自然崇敬的神、因仁愛產生的神,各種神有各種不同的屬性,不是什麼「絕對的道德」可以束縛的。
蛋糕縱使不是鹹的,它一樣是食物。神,是被命名為神的東西,不是絕對的道德。世間盡有如「五通」這種再怎麼看都是作祟妖怪的神。
三、聖經新辭典(天道出版社),New Bible Dictionary的資料節錄
舊約有關巴力的資料十分有限,目前可藉著Ras Shamra documents(沙姆拉角文獻)的資料得到補充。巴力的配偶之一是「亞斯他錄」,另一個是「亞舍拉」。巴力被稱為是「大袞的兒子」。
迦 南人信奉的神很多,實際的敬拜以巴力為主,另外女神亞舍拉、亞斯他錄和亞拿特像巴力一樣,具有多重個性和殘暴的性格,她們是性和戰爭的女神。其中烏加列文 獻中的qdsm一字,很可能是指「廟妓」。無論如何qdsm是構成迦南宗教不可或缺的一部份,也是舊約耶和華絕對禁止以色列人擁有的。在西元前2000年 左右,迦南人的宗教用人獻祭的事情,雖然考古學上未能肯定,但是有跡象顯示這是當時的一種習俗。烏加列文獻以及一些埃及文獻、閃族文獻,清楚證實迦南人的 宗教訴諸人類的獸性和唯物的特性。
唯物又怎樣?
上段已經說明了,「神」未必只有一種,天空之神「以勒」可視為迦南人類對「天」的敬意,太陽神「馬杜克」也是最常見的太陽神信仰。
巴力乃是大地與暴風雨之神,神的屬性中多數是畏懼;亞斯他錄主要神格是死神,沒有多少人不畏懼死亡,會變成這種形象也是很正常的現象。
四、受傷的戀者(校園出版社),楊牧谷著
「亞舍拉」是個母神,1985年在台多發現用泥塑的亞舍拉是個懷了孕的母神,大多數發掘出來的亞斯他錄神像(原書有附圖)均強調她的胸脯、授乳與生殖等特徵。,,,,,亞舍拉崇拜與公開宣淫恐怕也有關係。
在古老的年代中,我們是不能要求什麼倫理的,因為那在當時根本不存在。
某些性力崇拜會帶著一些性交、群交的儀式,我們以印度的性力派作為例子,他們的「群交」是公開的,且性伴侶也是固定的(一般稱為明妃)。
最原始的性力崇拜的目的只有生殖,也就是說在崇拜的同時性交是很理所當然的事情,就好像我們在拜拜的時候同時擲筊、或者團契時禱告,都是屬於宗教中必然的儀式--只差在我們這些自認為高道德的傢伙看起來有點匪夷所思罷了。
說 到廟妓,佛教神祇中的「準胝(準提)」觀音,其原始意義就是水池、清靜等意思,其文字來源就是印度也有的「神的娼婦」,若只有看表面的話,這只是種騙色的 把戲,但若以古代的環境來說,有一種類似「集中婦產、育嬰中心」的意義在,因為這些懷孕的孕婦與剛出生的嬰兒能在環境比較好、比較乾淨的神廟中懷孕、生 產、哺乳,可以減少孕婦與嬰兒死亡的機率。
在看似無理、低俗的表面古代儀式之下,蘊含著驚人的古代人智慧。
五、NIV研讀本聖經的註釋(另外啟導本聖經的註釋部分與NIV研讀本差不多) 士師記二章13節的註釋:敬拜巴力的儀式涉及與廟妓行淫,甚至有時獻兒童為祭。....敬拜亞斯他錄神涉及極度淫亂的行徑。
上面已經講過了。
六、聖經串珠、註釋本(中神)
巴力是迦南地的風雨神,被視為掌管諸生物繁殖的主宰,敬拜時行淫,因為他們認為這樣可以控制大自然的生產力。
以 上是我手裡所有中文書所查到的資料,如果要英文資料的話網路上應該也可以找到。由上面的資料大致上可以確認迦南人的宗教信仰,的確相當淫亂。至於是不是獻 人為祭,我手邊的中文資料中並沒有肯定的答案(有些說有,有些還不是100%肯定),但至少是有跡可尋的(聖經之外)。如果要進一步的資料,得要由英文世 界的資料來取得了。
生人活祭,是肯定的,而且是生人燔祭。
聖 經其實不是高舉以色列人除滅這樣的民族的正義性,或以色列民族的正義性(我看舊約聖經中罵以色列人的篇幅絕對超過稱讚他們的!),只不過是平鋪直敘的表達 耶和華命令以色列人執行他的審判就是(而非獎賞以色列人的功德)。如果網友擺明了認定舊約是以色列人對自己民族歌功頌德的文件,一點也沒有自省的能力,當 然可以認為一切都是扭曲的。只是這和我印象中的聖經不同。如果舊約是專對以色列人歌功頌德用的,我很難想像舊約會記載以色列的偉人大衛王偷人老婆,謀害該 美女丈夫的生命,也很難想像舊約記載以色列的便雅憫族集體強姦一個婦女,結果整族幾乎被完全消滅。也很難想像何西阿書罵以色列人像罵妓女一樣......
基本上我們尊重非基督徒對聖經的懷疑,不過我想再次提醒的是:「我們很少看到真相,並非代表沒有真相」。
一個神話或者一本神話,未必都是歌功頌德的東西,也不會只有歌功頌德的東西才會流傳下來,中國紀錄歷史的習慣很早,春秋戰國時代甚至有不要命的傢伙把現在當權者幹掉以前主子的歷史真真實實的紀錄下來的事件,文天祥正氣歌「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就是如此。
舊 約聖經神話中也多多少少蘊藏著真正的歷史,而且是唯一保存的野史(因為~沒正史,歷代記述者極少當權),野史對於當權者的劣行,很少有留情的。在中國這個 極權專制國家,非明指就是暗諭,一樣把當權者的腐敗留了下來;以色列當時的紀錄者雖非有權,但是卻是整個國家的精神領袖,縱使當權者再怎麼狠,要幹掉一個 代表「神在地面上的發言人」,不暴動才有鬼。
總而言之,本篇文章的謬誤就是對迦南文化「以今非古」,卻又對舊約聖經「以古釋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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