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4日星期二

第三帝国的起源


战 争和压迫在全员信教的欧洲中世纪并不比启蒙运动之后少。第三帝国不但没有禁止宗教活动,恰恰相反,“第三帝国”一词本身就来自基督教末世神学论,其原初意 义是指“圣父之国”(Reich des Vaters)、“圣子之国”(Reich des Sohnes)之后的“圣灵之国”(Reich des heiligen Geistes),即上帝拯救世界后,完美、无尽止、由圣父、圣子、圣灵统治、以基督为王的第三阶段神国(Reich)。


作为纳粹主义核心理念的“千年帝国”,指的就是《启示录》中出现的在基督与敌基督进行最后决战之后,基督“将恶从世界上清除出去”了,然后他在这个“没有恶”的世界成立神国,做王一千年(千禧年)。

许多著名的纳粹口号也来自基督教用于或直接取自福音书,比如因为被小布什引用而在现代再次著名的口号:“不支持我们的,就是与我们为敌的”,就直接取材于马太福音(12: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纳粹用焚化炉烧光犹太人,也不能不说是受到基督教文化中“把恶人在火炉中烧掉”的观念影响——基督徒在历史上无数次地践行过这种行为。

仇犹反犹主义,向来与基督教文化紧密相关, 不如说,自从基督徒在罗马帝国公开露面以后,对犹太人的公开排挤和仇视就成为了基督教文化的重要部分。对于这点,英国宗教学家Maccoby有过简明的解释:

“关 于敌基督的末日神话的最有影响力的形式可以如此简述:这个世界的最后日子里,将会出现一个领导魔鬼的军队向基督的军队开战的人物,而这个敌基督是一个犹太 人,他最重要的追随者就是犹太人。他自己将是基督的一个魔鬼般的摹仿者,因为,他的母亲,一个犹太娼/妇,直接因撒旦受孕。他在巴比伦出生,将前往巴勒斯 坦地区,在那里接受魔术训练。
“最终,他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他将重建耶路撒冷的神殿,统治一个包括全世界的犹太帝国,但是正在他的权力最高峰,基督就重来了。基督率领基督教军队向敌基督开战,战胜敌基督,并将他所有的追随者消灭掉,包括全部的犹太民族。”
(Hyam Maccoby, The Sacred Executioner, London: Thames and Hudson 1982,172)

这 解释了为何几个世纪以来,欧洲的基督教一直在迫害犹太人——在前三次东征时宰杀犹太人;消灭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德意志帝国消灭300个犹太人社区;东欧的 犹太人屠杀;马丁·路德发表煽动仇恨犹太人的丑陋文章称:“应该驱逐所有的犹太人,以便与犹太人及其危害隔离,也就是说要把国家变得没有任何犹太痕迹。” ——这也解释了为何经过德国宗教改革后,对犹太人的迫害行动变本加厉。

纳粹主义的反犹措施中并没有任何新东西——通过特殊服装进行标 示,禁止从业,禁止通婚,劫掠,驱逐,集中营,屠杀,焚烧——所有这些措施,基督教的中世纪就已经有过了(第四次公教大会,1215年),在基督教的宗教 改革时期也有过,新增加的只是采取这些措施的种族主义理由。

在 第三帝国从兴起到灭亡的整个阶段,基督徒始终在德国占据多数,而他们对纳粹主义远远不止是抱着不闻不问,不知可否的消极态度,正是基督教徒将希特勒推上政 治舞台的——希特勒之所以能够在选举中得胜,掌握政权,是得力于"天主教中间党"(一个天主教保守政党)选票的支持,因为单靠纳粹党他无法获得超过半数的 国会席位。为了酬谢和安抚支持自己的天主教保守人士,希特勒当选后任命天主教中间党一位保守人士冯巴本(FRANZ VON PAPEN, 1879-1969)担任副总理,并在掌握政权后不久,便与梵蒂冈展开商谈,终於在一九叁叁年七月二十日签署《德国与梵蒂冈协定》。

对 于希特勒对欧洲的侵略和各项反犹太人的政策,基督教徒们不但顺从,而且是积极地顺从,许多牧师本人就是纳粹党员。在第三帝国占领捷克斯洛伐克后的1939 年3月26 日,“德国基督徒国家教会联盟”代表以及不同团体的牧师和平信徒签署“哥德堡声明”。声明中称:“……国家社会主义世界观,这是在世界观-政治方面继续路 德的事业,使我们在信仰方面重新获得对基督教信仰的真正理解。”
 
这有助于人们理解,为什么遭受纳粹迫害的族群,与天主教会在一千多年来所迫害的族群没有多大区别:首先是犹太人,其次是同性恋者。此外,纳粹对犹太人的定义表面上看起来是种族主义的,比如通过犹太父母或祖父母,但实际上是通过这些先人的宗教来界定犹太人:

“1933年4月 11日颁发的法律中,非雅利安血统这个概念用于任何一个有犹太人祖父母或祖父母中的一位是犹太人的人,而祖父母信仰犹太教的人就是犹太人。

希特勒对犹太人的血统鉴别法,就来自天主教的西班牙,纳粹是优秀的继承者。

根树生枝惟四七

四七即一十一,偏旁为王,根树生枝即为树林。
唯有外边根树上 三十年中子孙结 也是指 王 林 字

双羽四足- 林姓双羽指的是林字造型的两个十字、四足指的是两个十字下旁的八字
古人造字 一羽 即为2翅 双羽4翅 故 ^ ^ 为双羽

印尼发现小型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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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青草自田间出


紫气东来

紫金山上美人来


头顶一瓮,两手在天,两足入地



有人说是“果”字,差了一点点,很接近了。
http://3g.tianya.cn/bbs/art.jsp?item=16&id=757841&idwriter=0&key=0&chk=&cf=unig
》本人认为他姓名中很可能有个“果”字。请看果字的篆体写法:
分析如下:
1、这个字像不像“头顶一瓮,两手在天,两足入地”的样子?
2、古体的“四”字就是在一个“○”中有个×字,这是不是指“头戴四两羊绒帽”?另外,“名在目中藏”一句,把目横过来就是个“四”,大约也指此意。
3、果字中间是十,下面是八,有“腰系九触(九出为十)带,身穿八丈衣(十与八合为木)”之象,果字中心一竖贯通,有“悬针更向脑中生”之形。
4、果字可拆出“田一人”和“田木”,是不是对应着“来自田间第一人”、“青青草(木)自田间出”的意思?
5、“一木连丁口”也是果字。因为在天干甲乙丙丁中“丁”排在第四,丁口可能就是四口的代称,四口为田,加木为“果”。
6、果字能拆出“三人共两手”(手的篆字写法是两横一竖,果字有四横,共用一竖)。
7、“所生一二土木哥”,似乎是说用一和二(竖立的二),把土字围成了一个田字,再加木合成果字?
8、 “黑兔走入青龙穴”(卯兔年走到辰龙年),“欲尽不尽不可说(欲说尽那不尽的天机)”,“惟有外边根树上,三十年中子孙结(树木结出的子孙不就是‘果’实 吗?)”。外边根树可能指紫微来自天外,三十年中……是不是他三十多岁时才以果为名?要真是这样,那果字就不可能是他真名,而是网名或笔名,假定各预言均 暗指果字,那么此名必常用于各处,尤其是用于他的重要著作上。
总而言之,果字嫌疑不小。
果字:

屈原的前世是夏启和帝喾姬俊


夏启就曾制诗篇“九歌”。屈原的楚辞的前世出处应该是在夏启那里。

《九歌》原来是古代的乐歌,相传是夏启从天上偷来的。屈原在民间祀神乐歌基础上创作了《九歌》,沿用了古代乐歌的名称,总共十一篇,保存了关于云神、山神、湘水神、 ...

夏启是剖腹产生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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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的夏启是剖腹产生出来的吗?
有关夏启的出生方式最早见于屈原《天问》中的一个疑问: “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启棘宾商,《九辨》《九歌》?何勤子屠母,而死分竟地?” 《天问》
其中“勤子屠母”历来没有历史学家给予关注。禹的儿子为什么叫启也应该有历史的出处的。启的出生最早的记载源于《汉书·武帝纪》里颜师古所引用的一段《淮南子》,为什么在这里我要强调颜师古所引,是因为今天我们看到的《淮南子》中并没有这段记载:
“禹治鸿水,通轘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到嵩高山下,化为石。禹曰:‘归我 子!’石破北方而启生。” 《淮南子》
两段的说法各执一是。屈原的“勤子屠母”的疑问似乎没有表现在《淮南子》中。"勤子屠母"古汉语意思是:为了救儿子而杀了母亲。
我一直以为,如果一个历史事实我们认定它是历史,就应该把它设定在历史真实的基础上去加以考证。如果上面两段话我们认定是历史真实的话,其中最解释不通的就是两个关键。一是禹化为熊,二是石破北方而启生。
禹化为熊很好理解。大禹在野外栉风沐雨十三年,又历经艰险,吃尽苦头。外表上像一只黑熊是可以理解的。况且这不关夏启的出生。所以关键在怎样解释《淮南 子》中“石破北方而启生。”这样一句话。按照屈原的历史上最早的提问,这个“石破北方而启生”一定和“勤子屠母”有关。
我认为,一直以来的研究者没有真正读懂“石破北方而启生”这样几个字,以致后世谬误流传。
按照我对这两段文字的理解,这几个字的应该是这样的:
“石剖背方而启生。”下面做一些必要的论证和注释。
一、石,大禹时代的石刀,主要用于分割兽肉。也被用来进行剖腹产和剖背产手术。
二、破,通剖。破和剖先秦声音同在滂母,可以互通。从《说文》的意义破是有石碎的意思,但是剖的古意是判,就是分割。这两个意思都是把东西分割开的意思。
三、北,通背。北是背的音符,这一点很容易理解。
四、“启,开也。”《说文》
从以上注释我们可以连贯地理解“石破北方而启生”的原始意义应该是:大禹用石刀剖开了涂山氏的背,而夏启就出生了。这就是屈原所疑问的“何勤子屠母,而死 分竟地?”看来因为剖背产子使涂山氏失去了生命。所以屈原说大禹“勤子屠母”。遍查远古史,涂山氏自夏启出生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史籍中。应该是死于这次难 产。
我在《史前人类的生老病死》的博文中详细列举了远古时代妇女分娩时的常见方法:
我们知道原始社会的女人群体的生活基本接近动物群体的觅食,一边给孩子喂奶一边“行不知所之”地游走,即使怀孕即将临产也必须为生活奔走。如果孩子是顺产 而不是剖腹产就被认为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诗经·生民》和《诗经·生命之什》里都有这样的欣慰之辞:“不坼不副,无灾无害”。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难产 也是常事。上古时代对难产的办法是剖腹,也有叫背坼的。两者的区别只是剖腹的部位不同而已。前者沿胸下,而后者在背部肋下。例如:
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集解]若夫前志所传,修己背坼而生禹,简狄胸剖而生契,历代久远,莫足相证。近魏黄初五年,汝南屈雍妻王氏生男 儿从右胳下水腹上出,而平和自若,数月创合,母子无恙,斯盖近事之信也。 《史记·楚世家》
“禹毋修已,吞神珠如薏苡(音意以),胸坼生禹。” 《世本·帝系篇》
  “禹毋吞珠孕禹,坼副而生于涂山。” 《太平御览》八十二引杨雄《蜀王本纪》
以上数例说明上古时难产是常见的事,对付难产的办法就是用刀剖腹(坼腹)或者从产妇的侧身沿最下一根胸肋剖至背后以取出胎儿(胸坼或背坼)。然后等待数月以后刀口自然愈合。上面的例子还说明大禹的家族有背坼的传统。
很显然,涂山氏采用的是背剖分娩,即背坼。不幸的是在生下夏启以后,涂山氏就死了。所以屈原说大禹“勤子屠母”。说明远古流传的历史,夏启的出生方式就是剖腹产。所以大禹给他的新生儿取名叫启。意思是“打开”。启,开也。

楚才吴用:从巫臣到伍子胥

吴国的强盛离不开两个楚国人,一个是寿梦时代的屈巫臣,一个是阖闾时代的伍子胥。

春秋时代有句话叫做“唯楚有才”,这看似恭维楚国的,实际上是讽刺楚国的,因为下半句是“唯晋能用”,这两句话合起来就是“楚材晋用”,到了春秋末期,就变成了“楚才吴用”和“楚才越用”。

屈 巫臣是为了夏姬才来到吴国的。夏姬是春秋时代的美女,和希腊的海伦同时代,希腊人因为海伦爆发了特洛伊战争,战事完毕,有人看到海伦的美色,说再为她发动 一次战争也值得;夏姬也类似,因为她引起的残杀不止一次。夏姬屈身与陈国君臣三人,做了他们共同的情人,夏姬之子夏征舒羞愤之下杀了陈国国君,两个臣子就 逃到楚国请求楚庄王出面。楚庄王平息陈国之乱,却也对夏姬垂涎。屈巫臣是是楚庄王的大臣,他说夏姬是祸星,楚庄王是一世英雄,不愿儿女情长,所以把夏姬赐 给一个臣子,不久这个臣子死了。夏姬又成为楚国大臣们的目标,屈巫臣周旋其间,无非是劝人不要娶夏姬。谁知他趁楚庄王去世,出使之时,却带着夏姬跑到了晋 国。那些原先准备娶夏姬的楚国大臣大呼上当,联合起来灭了巫臣全族。巫臣发誓报仇,要让那些大臣疲于奔命。这才从晋国到吴国,帮助晋国培养吴国,在楚国后 方造就一个大患。吴楚交兵自巫臣始,吴楚结怨也始于此时。

至于伍子胥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这里不做叙述了。

对比二人,至少有以下相似:

1、两人同为楚人

2、两人到达吴国后,都让吴国在短时间内提升了军事实力

3、两人同样是借吴国之手报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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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lle Obama 前世是 Queen Ti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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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前世是达.芬奇,转世为列奥纳多.迪卡皮欧







达.芬奇 - 列宁 - 列奥纳多.迪卡皮欧
达.芬奇意大利名字叫 Leonardo Di Ser Piero Da Vinci 列奥纳多.迪卡皮欧名字叫 Leonardo DiCaprio列宁名字叫 Vladimir Ilich Lenin
请注意三个名字的相同之处,列奥纳多有意大利(父)和俄罗斯(母)血统,因达.芬奇而命名。列奥纳多和列宁年轻时酷似。

Brad Pitt 前世是 Isaac Ingalls Stev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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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y Gaga 是 Josephine Baker 轮回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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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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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真正的上帝

在斯巴达克思和罗马军团的激烈鏖战中,彼此杀得难解难分,到底谁来决定胜利?不是英雄,不是枭雄,而是一个妓女。
这 个妓女是上帝的化身,她的意志决定历史,她的审判决定结局,她的思想决定命运。斯巴达克思犯的最致命的错误,就是当上帝化身为妓女降临到他面前的时候,他 有眼无珠。那么他的路由他自己断绝,不是因为他的敌人比他优秀和强大,而是因为上帝厌弃了他,上帝因为对他的愤怒选择了他的敌人,借他敌人的手来惩罚他的 粗鲁和自大,以及不自量力。
上帝的名字叫**芙姬碧达。她是爱的化身,也是恨的战车。她是慷慨的赠予,也是惩罚的霹雳。斯巴达克思,也许你对另外 一个女人的爱情很真挚,但是想一想,你的执着是不是很值得,如果是,那么你就没有什么好不舍和惋惜的,爱芙姬碧达给了你一个机会让你证明对那个女人的爱情 你所要付出的代价,如果你认为值得,你的失败就是对你的成全。问题是,那个女人实际上值不值得那么多,她若是不值得,而你为了付出了那么多,那爱芙姬碧达 让你的愚痴成就,来证明你根本不配有英雄这个英名。


在 爱这个问题上,斯巴达克思是短视盲目而且势利的。在他眼中,他倾心所爱的是克拉苏的遗孀,一个罗马得贵族女人,一个罗马统治者的妻子,尽管他自己,在罗马 只是一个卑贱的战俘,一个卑贱的角斗士。他悲惨的处境,急需要一个贵族的有势力的女子从心理上帮他提升,给他信心,因为他对自己其实并不是那么自信。取得 克拉苏妻子的爱,对他来说,如同战胜了克拉苏,战胜了罗马,跻身于高高在上的罗马贵族和元老院。
事实上,克拉苏的女人是一个水性杨花,靠男人的爱 情吃饭的无聊贵妇,一个在短短一年之中就能“发自内心”地对着两个不同的男人发出热烈爱情的女人,而且毫不为此感到不妥或者内疚。这样的女子,虽为贵族, 却如娼妓,她的感情是**的,尽管她会用最高贵的姿态来表现她爱情的真挚和热烈。
她爱上克来苏,是爱上了他的权势,她爱上斯巴达克思,是爱上了他的桀骜不驯的充满强健的肌肉的肉体。她的爱是自私任性毫不负责和忠贞的,这种女人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会毫不犹豫地投入任何男人的怀抱。她凭什么得到斯巴达克思那么专注深情的爱?
斯巴达克思是愚痴和短视的,他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利益,在爱情上尤其如此。并且,他根本被情欲迷住了双眼,看不见眼前这个甜蜜美人的本质,他是愚痴的。
与范莱利雅相比,爱芙姬碧达这个肉体**的妓女的爱情,在精神上要纯洁得多。她的爱强烈,专一,义无反顾,非他不可,无人可以替代。为了爱,她什么都放弃和牺牲了,甚至不惜披挂铁甲上前线,陪伴斯巴达克思浴血奋战。
她 拥有举世无双的美貌和风骚,同时拥有举世无双的勇敢果断和执着,请问,范莱利雅这个靠情书吃饭的女人敢于站到前线像爱芙姬碧达这个敢爱敢恨敢**敢杀人流 血敢牺牲坚强女战士一样拿起刀枪吗?哦,当然不会,她会马上晕厥过去倒在斯巴达克思的怀里,如果斯巴达克思战死了,她同样会从他流血的怀里爬起来投入那个 战胜斯巴达克思的罗马统帅怀中,开始她的新的爱情,继续在人家的情书里过生活。
斯巴达克思把自己的人生全部抵押给了这个贵族女人的廉价爱情而不自知。斯巴达克思的失败,每一步都是罪有应得的,因为命运是公平的,绝不会偏袒他。命运对他的裁决最公正。

爱 芙姬碧达和斯巴达克思有着几乎一模一样的不幸悲惨遭遇,她也是因为国家战败成为俘虏而被迫卖身为妓,和斯巴达克思不幸的妹妹一模一样。斯巴达克思所遭遇的 所有不幸,国破家亡,被俘卖身为奴,沦为罗马人的玩物,爱芙姬碧达都感同身受地遭遇了。唯一一点的不同是,为了生存,爱芙姬碧达不择手段成功地利用自己的 美貌摆脱了**的悲惨处境,成为罗马最红的头牌名妓,得到了罗马自由公民的身份,令罗马所有的大人物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可以过任何一种纸醉金迷的放 荡富贵生活。
可悲的是,内心纯真的爱芙姬碧达并不甘心于这种糜烂的生活,她向往真正的爱情,她把这种爱情寄托在斯巴达克思身上。然而,斯巴达克思 根本不配享有爱芙姬碧达高贵的感情和器重,因为他眼中的爱芙姬碧达,他看到的只是一个沦落为妓女的**隶,一朵在泥水中被人践踏的残花,她需要靠出卖美色 才能生存,她没有那个养尊处优的女贵族地位崇高而优雅尊贵衣食无忧。
斯巴达克思的起义,根本是出于无奈的生存,他根本看不起自己的处境 - 一个奴隶,他内心极度自卑,极度想摆脱奴隶的身份,他因此根本不会去爱上一个和他一样不幸的**,他急于攀附一个女贵族。斯巴达克思内心是对角斗士的背 叛,他起义,并不是为了解放角斗士,而是为了自己不再做角斗士,为了自己未来可以做另外一个罗马元老,跟罗马的大人物一样平起平坐。
我看那本小 说,看到最多的,是斯巴达克思对爱芙姬碧达妓女身份的不屑。爱芙姬碧达的美,远非那个贵妇所能及,在书中对她的描写简直美得如同妖魅,迷人心魄。但是她满 足不了斯巴达克思的虚荣心。斯巴达克思的爱情是肤浅廉价的,事实上,他根本不配爱芙姬碧达的爱,我甚至认为,斯巴达克思不配爱芙姬碧达去报复和惩罚他。因 为恨才会惩罚报复,斯巴达克思不配被她爱,自然就不配被她惩罚。她之所以惩罚他,不是因为恨,因为有爱才会有恨,她之所以要惩罚他,是因为挽回自己的尊 严,让斯巴达克思在失败中尝到自己追求不到的荣耀的悲惨滋味。斯巴达克思被爱芙姬碧达打败,这才是他的荣耀,因为这样的女子,他根本不配与她同伍。

听听网友们如何评价:
》 我觉得,范莱丽亚和斯巴达克思总是在男女之爱上纠缠,爱芙姬碧达至少还知道为了爱去支持斯巴达克思所做的事,当然她因被拒绝而做出的疯狂举动令人不 齿......坦率说,我不喜欢文艺作品中那些为爱而爱的女人,所以我不看琼瑶。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像范莱丽亚那样的女人如果没有人为她营造好一切, 她是不能自立于世的,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自尊。
》我不太喜欢范莱丽亚。她除了爱还是爱,正如你所说,“她的多愁善感与柔肠百结曾多次让斯巴达克思 踟蹰了前进的脚步。”在书的前面部分,我还是欣赏爱芙姬碧达的,特别是她为了爱竟女扮男装上山去找斯巴达克思,还是蛮感动人的。在这一点上,我认为她比范 莱丽亚爱得彻底,范莱丽亚的爱是豪门大宅里贵族式的浪漫。而爱芙姬碧达的爱可以放弃自己以前的所有。
》真正使角斗士大军从胜利走向衰落直至灭亡的主要因素,则是来自于起义队伍自身的分裂而带来的战略方针的错误,而造成这一结果的,我始终认为,则与英雄对出现在身边的两个女人----范莱丽雅和爱芙姬琵达感情的取舍有着不可否认的因素。
斯巴达克思对爱情是忠诚的。那么,范莱丽雅是个何样的女人?是对爱情忠贞不渝,还是水性杨花?从书中的几个片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对爱情的态度与本性(一个轻浮的滥情的视爱情为儿戏的女人):
“…… 范莱丽雅对坐在离她不远的苏拉仔细地注视了好一会儿,突然站了起来,从后面走到独裁者身边,从他那件希腊式外套上抽了一根丝线,惊奇的苏拉立刻回过头来, 他那兽性的眼睛闪闪发光,开始打量这位碰他的美人…… ‘不要发怒,独裁者!我抽下这根线来是为了想分享你的一丝幸福。’范莱丽雅露出迷人的微笑说……”
那时候,范莱丽雅正用她的黑眼睛亲切而又爱慕地注视着他。 ‘可是我,’退职的大独裁者沉默了一会问,‘你能爱我吗?’ ‘我真心诚意爱你,’范莱丽雅低下了眼睛回答道,接着微微张开肉感的双唇,浮起魅人的微笑。
密 尔查一看见他就叫道;‘你终于来了!女主人已经等了你一个多钟头了!’她去报告了范莱丽雅,接着奉命领斯巴达克思进了密室。 范莱丽雅的脸非常苍白,神情也很颓丧,但她穿上了黑色的长袍,戴上了灰色的面幂,显得分外美丽:‘斯巴达克思!……我的斯巴达克思……’ 她从软榻上站起来,向他走近几步说:‘你爱我吗?你爱我仍旧比爱世界上的一切更爱吗?………”
多么精彩!两段对爱的多么真切的表白!这就是斯巴达克思深爱的范莱丽雅在前后不到一月中,面对两个男人的表白! 看着爱错人的英雄斯巴达克思,我无奈。 写到这里,我的心里不由地浮出这样的想法,假如斯巴达克思的爱情给了深爱他的爱芙姬琵达,那么起义军的命运也许就会……
斯巴达克思的悲剧在他的前世夏桀身上同样演绎了相似的情节。我们从来都是被人告知,夏桀之所以亡国,乃是因为他宠爱亡国妖女妹喜的原因。这种说法是谎言和造谣,让我们来看看历史是什么。
夏 桀打算将妹喜的国家有施灭绝,有施国王无奈之下开城门献美貌的妹喜给凶暴好色的夏桀,才终于因为这份礼物保住了自己的国家。夏桀很宠爱妹喜,宠爱到了荒唐 的地步,溺爱得如同一个孩子。但是,这些两人在一起狂欢所做的无聊事并不是导致夏桀亡国的原因,真正的原因很少有人流传(为什么?不过是想把罪过推倒女人 身上而已。)这个原因跟斯巴达克思一样,是因为夏桀昏了头瞎了眼,陷入了廉价浅薄的爱情,爱错了人,抛弃了真正深爱着自己的王后妹喜,最后受到惩罚。
夏 桀好战的本性不移,好色的本性更是厉害。他知道别人会因为害怕他的征服而喜欢用美女来贿赂他,因此即使他已经拥有了美貌无双的王后,还是蠢蠢欲动地想四处 挑衅打仗。出于同样的原因,他得到了两个四川的美女,同样他也因此绕了人家没有灭绝人家的国家。他马上陷入了跟两个四川辣妹的温柔乡里,把自己曾经对妹喜 的所有宠爱都转移到了新人身上。日夜荒淫,不理政事,把王后丢在冷宫里。
妹喜的怨恨,终于开了花。你能花心,我就能出轨,一对好端端原本恩爱的夫 妻,就此离心离德 - 王后有了情人伊尹。伊尹也是个心机很深的人,因为原先对夏桀粗鲁的不满,加上情人本能的嫉妒,使得他决定要帮助成汤夺取夏桀的王权。起码这一点上,成汤要 比夏桀会笼络人,伊尹这样的决定有他充分的理由和动机。伊尹开始利用妹喜搜集关于夏桀的所有机密和情报,妹喜自然不会怀疑自己的情人,于是竹筒倒豆子。言 者无心,听者有意,一场推翻夏桀的计划秘密进行着,而夏桀完全没有知觉,继续天天躺在新欢的怀里睡大觉。
成汤终于起兵,打败了毫无准备仓促应战的夏桀 - 真可谓天要亡你,不亡不行,而这一切,都是你自己造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最 令人感叹是夏桀的结局:成汤和伊尹把夏桀装入囚车,准备把他流放到南巢的荒野里去。这时候,夏桀的新宠 - 两个川妹害怕受到同样惩罚,便一起跪下向成汤求饶,要求离开夏桀。成汤准许了她们的请求,这时候夏桀,你的心里是如何感受的,只有你自己知道。王后妹喜主 动跪下求成汤准许她陪伴丈夫流放,成汤和伊尹都受到了极大的震动,沉思良久,终于成全了她的愿望。最后,妹喜和夏桀一起被装入囚车流放到了南巢的荒野,一 起在那里饥寒交迫而死。至死,妹喜这个曾经被夏桀无比宠爱过的,又惨被他背叛抛弃的美丽女子都跟自己爱恨交加的丈夫在一起。

爱芙姬琵达,就是妹喜的转世,在斯巴达克思这一世,两人演绎的相似的故事,斯巴达克思为了自己爱错了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不要说,爱芙姬琵达是个复仇的女妖,不要说,妹喜是个复仇的怨妇,这一切,那个男人都是咎由自取。如果斯巴达克思所爱的女人,不是那种本性,如果夏桀的新宠,不是那种做为,人们原本对于他们的失败,或者该有一丝的同情或者怜悯。但是事实是,他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自己的愚痴。
我 唯一觉得遗憾的是,觉得妹喜的不值,难道用这么沉重的代价换取的本来不属于她的爱情值得尊重和珍惜吗? 即便夏桀在囚车里跟妹喜是死在一起,他还会去爱那个导致自己失败亡国的妻子吗?为什么看不见,爱芙姬琵达,当他爱上别人的时候就根本不会再顾盼你一眼,他 忠于的爱情始终不属于你?他的忠诚始终是属于别人的,哪怕那个别人对不起他根本不值得他去爱。妹喜,为什么你看不见,即便你赢得了他的爱情,他最终给予你 的始终是背叛?
爱芙姬琵达和妹喜的故事证明了一点,就是男人根本不值得你去爱,从他那里你根本就是一无所有,无论你付出多少。他所要的不过就是玩弄了你又急于摆脱你,他从来就不会对你有丝毫的珍惜,因为得来太容易了,即便你对他的爱惊天地泣鬼神,现实中其实毫无价值。
夏桀和斯巴达克思固然爱错了人,将真正的爱情毫无保留地给予了不配这份爱的人。爱芙姬琵达和妹喜难道不也是爱错了人,将真正的爱情毫无保留地给予了不配这份爱的斯巴达克思和夏桀?这一对男女,根本相互就是一面镜子,应该从彼此能够照见自己的不幸和教训。
我 希望,以后所有的妹喜,都不要再去陪夏桀流放,因为这样并不能挽回失去的爱情,他只会更加愤怒怨恨。人们只有才失败的时候才会知错,而很多人失败后又崛起 了,失败时的教训又会抛到脑后去,失败悲惨后果只应该由犯错的人去承担。好了伤疤忘了痛这样的事情,扫罗王有过,大卫王有过,押沙龙也有过。那么等待他 的,将是一次又一次下次同样的失败,让他独自去承受这种恶性的轮回,独自去反省和忏悔。妹喜,你之所以会选择和夏桀同样的结局,那是因为你跟他一样,还是 痴迷没有觉醒。
女人啊,你自己应该从这种反复轮回的命运中,应该能够学习聪明。你应该知道,爱情,靠慈善和施舍的感动和悔恨而得来的,那绝对就不 是爱情。女人的过错,就是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其实从来就不会有海枯石烂的爱情,却偏要是制造海枯石烂的爱情。妹喜是这样,爱芙姬琵达是这样,克里奥佩特 拉也是这样。女人,你所需要学习的,就是学会利用男人的弱点和愚蠢,像范莱丽雅那样的女人一样,那样,你便永远享受男人最热烈的爱情,哪怕是不同男人的爱 情。像爱芙姬琵达和妹喜这样付出真心的女人,永远都不会有收获,因为她们搞错了游戏规则。爱情不是靠付出真诚来维持的,是靠的懂得如何表演和玩弄规则。

因 为小说中的斯巴达克思,并不是天生的奴隶角斗士,他本是有“高贵”血统的色雷士人,只是由于战败被俘才沦为奴隶的。这样看来,“整个古代史中最辉煌的人 物”“古代无产阶级的真正代表”(《马克思致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159页)斯巴达克思的伟大形象,在这一点虚构上遭到了贬损。所以,作 者乔万尼奥里的本意,并不是想把斯巴达克思写成下层奴隶,也不想把斯巴达克思和范莱丽雅的爱情写成是超阶级的。因此,作者世界观的局限或者偏见,不表现在 他写了超阶级的爱情,而是体现在他认为奴隶阶级中不配有斯巴达克思这样优秀的人物。http://www.literature.org.cn/article.aspx?id=11794
评 论:乔万尼笔下对爱芙姬琵达妖魔化的描写,正反映了他和斯巴达克思一样的心理状态,他甚至想竭力把斯巴达克思打扮成贵族出身,而不是低贱的角斗士和奴隶。 在小说中,他写道:斯巴达克思轻蔑地拒绝了爱芙姬琵达。。。为什么用轻蔑这两个字?因为这正反映了乔万尼自己以及斯巴达克思的心态,因为爱芙姬琵达只是一 个妓女,而斯巴达克思可是一个落难的“贵族”,“贵族”只有贵族的贵妇人才配得上他的爱情。
看看,这个乔万尼和斯巴达克思哪里是站在奴隶立场上对 角斗士们有一点阶级的尊重?不过是利用角斗士们悲惨的处境成就自己的成功和高贵而已,如此何称得上伟大的无产阶级**家?原来这描写奴隶**起义的故事中 充满的是阶级的歧视!斯巴达克思,你成功的动力不就是为了当新的奴隶主吗?就好像黄巢起义不过是想当皇帝而已。
乔万尼的小说提供了很好的证据,证 明了这次失败的起义真正失败的原因,一个本身动机不纯的为着私利为着谋求生路而不得不造反的人算得上觉悟的真正彻底的**者吗?起义的领袖连一个从奴隶沦 为妓女的**的低贱出身都看不上,甚至没有起码的尊重,一个对奴隶身份没有根本认同的虚荣的人竟然领导奴隶大起义,一个本身就是奴隶却竭力想挖掘自己曾经 是贵族出身的人,一个“忠贞”地爱着一个罗马上层女贵族的人,很可惜他不知道自己对贵族这个高贵出身如此看重的后果就是自己连起义领袖的尊严都不会再有。 其实斯巴达克思忠于的并不是那个贵妇人,而是忠于的她的贵族出身,斯巴达克思是一个真正的自私自利者,别忘了伊甸园那个先是以耶和华身份出现继而又化身撒 旦的蛇!斯巴达克思和撒旦是同一个人。
谁能说爱芙姬琵达不是上帝派来对斯巴达克思品质的真正试探?发现他对奴隶身份内心深处的真正鄙视,这种鄙视 体现在他对待女人的态度上。斯巴达克思真的是自掘坟墓。那些死去的奴隶起义军将士,他们应该为自己盲目追随了一个这样一个其实是他们阶级对立面的人做领袖 而付出惨重的代价。

爱芙姬琵达的到来是上帝对斯巴达克思的试探以及最后的审判。
爱芙姬琵达是公正的上帝的化身,愚昧的人们你们看懂懂这场审判中所有公义的元素吗?

》挨诺玛依为什么会那么容易中了爱芙姬琵达的离间计?因为在他看来斯巴达克思的起义的目的和他一样就只是为了个人的利益。
事实就是如此,尽管写历史小说的人竭力想否认这一点。

》自由和民族平等一直都是斯巴达克思的梦想。
评:一个竭力想挖掘自己的贵族出身,并执着”忠于“一个压迫他的罗马女贵族,并且极度轻蔑来自一位可怜的从**隶沦为妓女的美丽女人的爱情,这样的人,他会梦想平等吗?平等是他最不会考虑的事情,他的心中只有一个东西:地位。

用不着因为我揭示了某些真相而愤怒狂暴,面对真实的历史和人生,是人类开始精神进化的第一步:诚实地面对自己,剖析自己,看清自己。然后才会去反省并且改正。一个不能面对真实自己的人,是永远不会从历史中得到任何教训而从品质上提升自己的。

》 在你的阅读当中,你注意到爱芙姬琵达的主动了吗?她可不是一只柔弱的小白兔,无论是对于爱情,还是对于命运她总是主动出击,从不徒手等待。你看见爱芙姬琵 达的毅力了吗?对于设定的目标,无论多么困难,她从不放弃,总是坚持到底。你看见爱芙姬琵达的勇敢了吗?为了爱情与仇恨,她竟不惜生命让自己陷入最激烈的 战争场面。你佩服爱芙姬琵达的智慧吗?客观地说,她的足智多谋不逊色于任何一位将领,连克拉苏都不得不甘拜下风。

》她那由毫无道理的欲望所引起的仇恨,不仅造成了他人的痛苦与死亡,同样也将自己带到了死亡的面前。想一想她死时的狰狞可怖,我们发现,原来在她的心里,除了仇恨什么都没留下!
评: 爱芙姬琵达的仇恨真的是毫无道理的欲望引起的吗?当她发现她所认为的最完美无私崇高化身的斯巴达克思竟然是如此的自私和虚伪,她的梦想破灭了,她对人世唯 一的希望破灭了,她对世界上还存在崇高和真爱的憧憬破灭了,破灭了她作为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单纯无私的人的理想,这样的仇恨难道是毫无道理的 吗?难道仅仅是她放×荡的肉体的欲望引起的吗?她的心里充满了仇恨,因为这个世界给她看见的都是丑恶,都是仇恨,她是世界的一面镜子,有多少仇恨和伤害加 到她的身上,她就有多少仇恨释放出来。她是公正的司法女神,复仇女神。

所 有的人都会死,斯巴达克思也是一样,而且死得比她更加狰狞可怖,他是被钉在十字架上像耶稣一样钉死的。一个不顾自身安危为了爱情奋勇在前线战斗的女战士, 最不惧怕的就是死亡。用这样的笔调作者只能去恫吓范莱利雅那样生活精致娇惯的贵妇,却吓不倒真正追求自由平等和人格尊重的**隶爱芙姬琵达,一个在前线同 男人一起浴血奋战的女英雄。
如果说斯巴达克思是强大的,爱芙姬琵达比他更强大。男人有的只是勇敢,而女人拥有男人的勇敢的时候,女人绝对比男人强 大。不要用范莱丽雅那样无能软弱的女人来跟伟大的爱芙姬琵达相提并论,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完整的人,她只是一个靠男人施舍爱情和物质以及保护的可怜虫,没有 一点自己的尊严。
甚至也不要把斯巴达克思来跟爱芙姬琵达相提并论,他也不配,爱芙姬琵达不仅绝对的自信,不需要任何一个罗马贵族的爱情来支撑自己 的尊严,而且她在起义军和罗马元老院的贵族元老中来去自如,将所有的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当她决定报复斯巴达克思,她派人给克拉苏送信傲慢地说:我决定帮助 你战胜斯巴达克思,并不是因为你的英名伟大令我敬仰,而是因为我为了我自己的仇恨。
爱芙姬琵达从来对待高贵的罗马元老们都是高高在上的,如同施舍 他们,包括他们的命运。过去她是妓女的时候,她用自己香艳的身体施舍他们,令他们裙下称臣。现在她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施舍他们,帮助他们取得靠自己的力量 无法取得的战争胜利,施舍他们他们所渴望的权力。爱芙姬琵达何曾像斯巴达克思一样卑贱地匍匐在一个罗马贵族的脚下,一个靠着卖弄风骚玩弄高雅和爱情寄生于 罗马元老施舍的爱情和地位和物质为生的范莱丽雅?整个故事里,我们看见最高贵最有权势最独立的人,所有人的主人,命运的主人,就是这位希腊妓女!

斯 巴达克思爱范莱丽雅而不爱爱芙姬琵达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惧怕,因为范莱丽雅才符合男权社会对女人所有的定位,软弱,依赖,温顺,无助,美丽,加上一个好出 身,这是一个男人娶妻所有的条件。男权的社会,对女性是没有平等的,女性更没有自由,只有范莱丽雅才能成就斯巴达克思男人的尊严,那脆弱的自尊。爱芙姬琵 达令斯巴达克思压抑并惧怕,因为那是一个具有一个完整自由和尊严的女性,她是男权社会的禁忌。斯巴达克思是一个男权社会的奴隶主,他代表着一个要彻底奴役 压抑着女性的阶级。 斯巴达克思和爱芙姬琵达的斗争,是男权和女权的斗争。

爱芙姬琵达将贞操踩在脚下,她从容地做着妓女,享受着肉体肆意的欢娱,并用这种欢乐作为工具来通知情欲的的世界以及在这个世界寻欢的男人,所有的大人物。
爱芙姬琵达将曾经奴役侮辱践踏令她国破家亡卖身为奴的统治阶级-高贵的罗马元老们踩在脚下,对他们呼之则来,挥之即去,仅凭一己之力最终赐给他们的罗马胜利和继续的辉煌。
爱芙姬琵达最终将伤害她的爱情踩在脚下,以及她曾经真挚爱过的所谓英雄斯巴达克思和他的千万奴隶起义大军。
在爱芙姬琵达的天平上,正义和非正义,成功和失败,之间的差别是如此微妙,整个世界的命运,历史的命运,一切都在她的一念之间。
爱芙姬琵达才是超越所有男人和女人的强者,她才是这个世界的真正统治者和主宰。看不到这点的人,注定的结局就是失败。在胜者王侯败者为寇的历史逻辑中,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只有把握了命运脉络的人,才是王者。

爱芙姬琵达是白骨精,而不是嫦娥。

爱芙姬琵达如果站在正义的一边,正义就会胜利。爱芙姬琵达如果站在非正义的一边,非正义就会胜利。她令正义成为正义,令正义成为非正义,令非正义成为正义。
如 果你们不懂得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遥控器,叫做开关,那么爱芙姬琵达教会你们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东西,控制着所有的发生和机关。开关不需要很强大很巨大,拨 动开关不需要很多的力量,但是开关控制着所有巨大的机器和机器运行的逻辑。爱芙姬琵达而不是任何其他的人手中控制着命运的开关和遥控器,世界上的一切掌控 在她的手中。你们可以去肆意地诋毁她,但是你们不能改变她创造的历史和结局。

最卑贱者最高贵,最高贵者最卑贱,一生追求高贵的斯巴达克思最终的下场是失败和卑贱。

一个让我灵魂震撼的妓女http://cherrytjx.blog.sohu.com/81858756.html

蛇怕蜈蚣,蜈蚣怕公鸡


蛇 - 撒旦 -龙蜈蚣 - 大鹏金翅鸟(金鸡)
大鹏金翅鸟食龙,所以蛇怕蜈蚣。
蜈蚣和公鸡之间是什么关系?

云南四川湘西一代苗裔放蛊,专门以毒虫攻击他人,起源就是蜈蚣精作祟啊。

在自然界里,蜈蚣、鸡母和蛇这3种动物,确实是天生的一物降一物,蜈蚣怕鸡母、鸡母怕蛇、蛇怕蜈蚣,形成了一个互相制约的连环圈。
先说蜈蚣怕鸡母。确切地说,凡鸡,蜈蚣都怕,不独怕鸡母。蜈蚣是一种有毒的节肢动物,体扁,一般长达12厘米,头部金黄色,有一对长触角和一对聚眼。口器 由一对大颚和两对小颚构成。躯干背面暗绿,腹面黄褐,分21节,节节有足,故也称“百足”。头后一对,称“颚足”有发达的爪和毒腺;最末1对向后延伸呈尾 状。常栖息于腐木、石隙和墙缝之中,一般是昼伏夜出,捕食小动物,也螯人。但在盛夏时,无论昼夜,它都很活跃。在农家,有时白天气候炎热,雷阵雨将至,那 潜藏着的蜈蚣常从屋楹掉下,四处乱爬。此时鸡母或公鸡一见就竞相扑捉啄食。鸡能解蜈蚣毒,在《广东新语》里,清代的屈大均早有记述。他说:“蜈蚣,短者 也,其长者节节有足,是曰‘百足’。”它“性畏鸡,人见百足亟唤鸡,鸡未至而百足僵矣。”他还说,蜈蚣“螯人最毒。”甚至被蜈蚣接触过的食物也有毒,“误 食之令人腹痛欲死,饮烧酒,或鸡肉羹亦可解。”潮汕有句民谚,说“蜈蚣咬,鸡母捂;钱龙(壁虎)咬起大厝。”也说明鸡能解蜈蚣毒。所谓“鸡母捂”是以鸡屁 股“捂”住被蜈蚣咬着的伤口,就能将蜈蚣毒吸出来,化解消毒,使人安然无恙。
再说鸡母怕蛇。蛇分有毒和无毒2类。在农家,旧时常见的毒蛇有金银蛇(俗称雨伞柄)和眼镜蛇(俗称草鞋踏);无毒蛇,主要是那种俗称为“鸟昏”的蛇。但无 论那种蛇,它们在农家,常好爬到鸡寮(窝)寻吞鸡蛋,咬死鸡母。因公鸡脚上有距,敢与蛇斗,不易被蛇咬死。而鸡母脚上无距,又不好斗,一见到蛇就惊慌害 怕,常常被蛇咬着脚,遂即瘫软在地,跑不了。最终,鸡母或被蛇毒毒死,或被无毒蛇含吞致它。据此,在潮汕民间又形成一句“养蛇食鸡”的俗语,与汉语成语 “养虎遗患”相提并论。
至于蛇怕蜈蚣,是因蜈蚣斗蛇很有本领。蜈蚣爬上蛇头,专咬蛇的眼睛,使蛇立即失去反抗能力,终因蜈蚣毒致死。蜈蚣还能从蛇口进入蛇腹,将蛇毒死。对此,屈 大均的《广东新语》也有记载。他说“百足,《尔雅》作《螂蛆》,能伏蛇,每自口入食蛇腹,山行筒置螂蛆,蛇不能近。”
http://wenwen.soso.com/z/q23539539.htm

柬埔寨的神话


http://even818.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21.html
 

解读柬埔寨的满天神佛


 小时候我很喜欢《西游记》,《封神榜》这些神话故事,希腊的我也很喜欢,羡慕孙悟空的大闹天宫,他那身很厉害的七十二变,可大可小的金箍棒,顽皮的哪吒闹海,花心的宙斯,英俊的太眼神阿波罗等等。看书的时候总在想,姜子牙封神的时候,也顺便把我也列入仙班吧科科科。


这一次到柬埔寨去,有满天的神佛,如果不认识一下,可就吃亏大了。嗯,偏偏我买的参考书《一百五十美金玩转东南亚柬埔寨》资料不够齐全。说来说去的就是佛陀的微笑,对满天神佛只是略提,上榜最多次的神佛也就只有漂亮的阿普莎拉。



所以当我看到黑人的旅游参考书的时候有多么开心啊!里面的资料,真齐全地让我虎躯一震啊!贪婪地看着里面的故事,哼起周杰伦的歌:“当古文明只剩下难解的语言,传说就成了永垂不朽的诗篇。。。”



《罗摩衍那》是印度的 两大史诗之一。说的是罗摩的故事。像印度版本的《封神榜》,通过这个故事就可以了解满天神佛的轮廓。当然要认识满天神佛是不可能的,不过有几个比较出名比 较常出现的,就一定要认识一下。婆罗们教最主要的三个神是创造之神梵天,破坏之神湿婆和守护之神毗斯奴。



梵天是创造这个世界的神,出场率没有其他两神那么高。他是从毗湿奴的肚脐所生出来。他原本有五个头,跟湿婆斗法后,被砍下了一个头。佛教融入了一些婆罗门教的因素,在南传佛教中,会看见四面佛,那就是梵天啦!四面佛,代表四大皆空。梵天的坐骑是一只孔雀。



接 着是湿婆。他跟二郎神一样,有三个眼睛。第三只眼睛平时都不张开,一张开就会毁灭整个世界。他曾经用这一个眼睛来毁灭了爱情之神,所以在印度教里面爱情之 神是没有固定形态的。辨认湿婆的除了他的眼睛之外,还有他的坐骑,一只白色的公牛,名字叫做南迪。还有,湿婆因为斗法输给了毗斯奴,所以常年在喜马拉雅山 修行,打扮像个苦行僧。在末日的时候,他会跳一支毁灭之舞,张开眼睛喷出火焰,来毁灭这个世界。在印度庙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一个象头人,那个是湿婆的儿子。



在 柬埔寨,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林迦,那是男生的生殖器。这个林迦本来是湿婆的,话说有一天梵天和毗斯奴相遇了。他们看见一支很大的柱子,决定找出这个柱子的尽 头,毗斯奴化身野猪往下寻找,梵天奴化身苍鹰往上寻找。他俩找了一千年却还没有找到尽头,于是回到原本的地方相遇,后来他们才知道这个柱子竟然是湿婆的林 迦!值得注意的是,供奉林迦的寺庙,都是供奉湿婆的。每一个林迦都有一个四方形被称为yoni的底座,Yoni是女性的子宫。



毗斯奴,黑人叫他Snoopy,斯奴比。他是守护之神。话说他有十个化身。甚至连释迦如来佛,也是他的十个化身之一。他的坐骑是迦楼罗,一个人身鸟头的神。灰姑娘说在小叮当曾经看过这个形象。科科科,黑人和灰姑娘比我更勇敢。一个斯奴比,一个小叮当,在那边我可不敢乱乱说话科科科。



柬 埔寨到处可以看到的雕像是“搅拌乳海”。站在最中间的,就是毗湿奴。左右手各站着的是众善神和恶神阿修罗。他们拉着大蛇婆吉在须弥山,传说的神山搅拌。搅 拌千年之后,他们终于拿到十三样宝物,包括了他们梦寐以求的长生不老露,还有一个在柬埔寨最常听见的名字,最美的仙女——阿普沙拉。



长生不老露出来后,却是众恶神阿修罗先得到他。这时候,善神们要求毗斯奴把长生不老露抢过来。毗斯奴跳了一支舞蹈,善神们就在阿修罗眼球被吸引的时候把仙露抢了过去。(所谓的善神也在用偷用抢的@@) 这时却有一个叫做罗睺的阿修罗混进了善神队里并饮了一滴仙露,日神和月神发现了这件事,立刻报告毗斯奴,然后毗斯奴把罗睺的头砍下来。但是罗睺已经饮了一 滴长生不老露,所以并不会死亡。他的头就把日神和月神吞进口里,由于他只剩下,他吞下去的日和月会从喉咙里又滚出来,所以这个世界就有了日蚀和月蚀。这是 婆罗门教的神话,跟咱们的天狗食日一样。



前阵子说马来西亚有月蚀,我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柬埔寨这个神话故事!



毗 湿奴还有一个化身,叫做罗摩。《罗摩衍那》说的就是罗摩的故事。他后来当了国王。现在印度社会叫盛世为“罗摩之治”,有点像“贞观之治”。罗摩的故事很长 他就有点像中国古时代的尧禹。只不过印度人更喜欢为他们的帝君加上神话色彩。有看过《贫民窟百万富翁》的,注意里面曾经出现的一个小孩,蓝色的,就是罗摩 的形象。



罗 摩在一场比赛中单手拉断无人能拉的弓,最后取得美妻悉多回家。回来他跟妻子悉多被流放了,有义气的弟弟跟随着他。在流放期间,魔王拉瓦纳因为妹妹的煽风点 火,以及贪恋罗摩妻子的美色,于是叫手下化身金鹿吸引罗摩的注意,在罗摩离开后并抢走了他的妻子。这件事情引发后来著名的楞伽战争。救妻途中罗摩帮助猴王 须羯里婆打败了须羯里婆的哥哥巴林,所以新猴王决定派出神猴哈努曼来帮助罗摩打败拉瓦纳。



拉 瓦纳是一个有十个头十双手的大魔王。在印度神话,超过十只手的都是坏角色。罗摩在神猴哈努曼的帮助下,才成功打败拉瓦纳,抢回自己的老婆。话说《西游记》 里孙悟空,其原型机来自神猴哈努曼。哈努曼也有着通天的本领,也会翻筋斗云,刷的也是金箍棒,甚至也曾大闹天宫呢!嗯,之前读的资料好像他闹的不是天宫, 是一座神仙的桃花园。



因 陀罗。他是众神之王,坐骑是象。我偷听到导游说,他的象有两种形象。一个头是平常的时候,三个头的时候表示因陀罗要出战了。因陀罗跟希腊众神之王宙斯有点 异样,都是用闪电的。不过后来因陀罗被打败了,所以地位没有那么崇高。因陀罗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帝释天”。看《风云》的应该知道。XD



分 辨众神其实很复杂,所以很难期待能够看懂全部。有一个比较容易辨认的方法,就是看众神的坐骑。坐人鸟迦楼罗的是毗湿奴,坐孔雀的是梵天,坐白牛南迪的是湿 婆,坐三头象的是因陀罗,坐水牛的是死神,坐孔雀的是战神(跟梵天撞),坐马车的是月神和日神,骑着公羊的是火神,骑着老虎或狮子的是水神(呼,这个靠黑 人书上记忆的,黑人如果有不对请指教一下!)



好了,不写了,要谢谢黑人的书啊!真的是资料超齐全的。书本这些故事都有在吴哥窟的雕像里面。在那里,寻找读过的神话故事,真是一大享受啊科科科!




p/s:这些把神话想出来的人真厉害啊!XD
 

圣经耶稣为什么说撒旦是欺骗了全世界的魔鬼?


说 撒旦是谎言之父 Father of liars,欺骗了全世界 deceive the whole world。耶稣这么说,是因为要妖魔化撒旦,还是有事而发,不吐不快呢?我认为是后者,因为耶稣的的确确被撒旦骗过!应该说他是在前世亚当这一世被撒旦 骗过!其实伊甸园和蛇这个故事是最让人困惑的,之所以让人困惑,是因为蛇如何欺骗亚当夏娃的,并不是像经书里说的那样,告诉他们禁果可以吃,吃了不会死, 还可以开发智力。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我们会认为,撒旦可是一个大好人,耶和华上帝可是一个大骗子,撒旦揭露了耶和华的谎言,撒旦很诚实。亚当夏娃实际上 是受了耶和华的欺骗,因为听从了撒旦的真话,才偷吃了禁果,才变得聪明,而上帝惩罚亚当完全是出于自私嫉妒!圣经在记录这个故事的时候是有隐瞒和扭曲的, 才会把一个逻辑很通顺的事实变得逻辑那么混帐,让读圣经的人觉得相信圣经简直就是白痴。事实上,伊甸园里禁止亚当吃禁果的耶和华上帝就是撒旦!想想看,上 帝怕亚当吃了禁果变得跟自己一样聪明,于是对亚当撒了一个谎,说:不能吃,一吃就死。好像自己很好心,对亚当很关心。亚当当然就照本宣科转告上帝的话给夏 娃。结果呢,上帝看见亚当的妻子夏娃长得很美,就内心蠢蠢欲动,很想去引诱她。于是他选择了一个亚当不在的时机,想去跟夏娃搭话。但是又不能暴露自己就是 上帝,因为上帝对夏娃亚当是居高临下的,夏娃很敬畏他。于是上帝就把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想想看,亚当夏娃自被上帝造出来除了上帝就没见过别人,上帝 之所以要变形完全是为了怕夏娃把自己认出来,换了别人就没这个必要了,第一次见面的人有必要化妆变形么?没有。上帝变的蛇(或者是别的什么可爱的令女人喜 欢的造型),在圣经里有个化名叫撒旦,悄悄地接近女人,心想什么才能吸引她呢?伊甸园里所有的果子夏娃都吃过了,唯独神秘的智慧果她没吃过,这才特别有吸 引力。于是撒旦就摘了一个漂亮的智慧果送给夏娃吃,夏娃就想起来上帝的禁令了,于是说:不,不。。。有毒,不能吃。上帝心里暗笑:心想,这命令还不是我下 的?我不想给你们吃,你们就不能吃,我想给你吃,你就能吃。于是化成蛇的上帝就对夏娃实话实说:果子根本没毒,吃了不仅不会死,还会睁开眼睛变得像上帝一 样聪明!(蛇就暴露了上帝撒谎的自私目的。上帝实在是太喜欢夏娃了,把自己的好东西一点不吝啬地拿出来送给自己喜欢的女人,一点都不保守,但对亚当就是另 外一回事了。)夏娃一吃,果然如此。她很高兴,就带了一个禁果给亚当吃了。亚当吃得好高兴,结果被巡视的上帝看见了。上帝一看亚当没有经过自己的批准违反 自己的命令吃禁果,勃然大怒!亚当就说,是夏娃给我吃的。上帝一看,这女人真是,我跟她分享的好东西她竟然送给她丈夫,她竟然对我和亚当一视同仁!本能的 嫉妒驱使上帝愤而将亚当夏娃一起赶出了伊甸园,他实在不能忍受看见那小两口卿卿我我的。(上帝是好嫉妒的,从禁止亚当吃智慧果开始,就可以看出上帝好嫉 妒,怕亚当变得跟自己一样聪明。)之后,上帝愤怒平息了,又害起相思病来,他好想念夏娃啊。于是他溜出伊甸园,找到荒野里亚当夏娃的家里,趁亚当不在的时 候,又跑来勾引夏娃。上帝变来变去的怪麻烦的,所以他以后连外形都不变化了,大模大样地去找夏娃。时间长了,夏娃知道撒旦就是上帝,亚当也知道了。亚当那 个气愤啊!原来上帝早先说禁果不能吃,吃了就会死是骗人的,大骗子!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亚当的转世耶稣谴责撒旦是谎言之父,谴责他欺骗迷惑世人的吧?
看网上有说法,说龙是最淫的,又说龙变成蛇才能交。这就解释了伊甸园蛇的秘密,上帝是龙,为了引诱夏娃与之交,就变成蛇。蛇在很多文化中都是**的意思,同时蛇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征。这里潜在的故事又隐喻了,上帝变化之后假扮成别人,引诱夏娃与之交合的意思。
 
撒旦的这招亚当学会了,就在希腊的时候,自己封自己为宙斯神。宙斯神有一次看见美女丽达在洗澡,突然来了欲望,于是变化成天鹅与丽达戏水交欢。丽达不知道 就怀孕了。这个故事在中国后来又有人学了,后羿就学会了,简狄在河里洗澡的时候,后羿就“变”成一只燕子来跟她戏耍,结果把她也弄肚子大了。
 
撒旦后来又有两次玩过这把戏,他的一个转世大卫就是看人家洗澡动了心思而如此这般。。。另外一个转世乌瑟王又变化成人家老公的样子混上了人家的床。
 
伊 甸园这个故事版本在中国古代也演绎了一次,故事主角还是耶和华上帝/撒旦大人并夏娃女士,唯独亚当这个角色有了镜像现象。所谓镜像现象就是说其角色是原来 角色的替代,一个业力与特点跟原来角色很像的人来顶替演出,就像AB角,伊甸园故事里的亚当是A角,就是天帝,中国古代这个演出亚当的是B角,亚当的替 代,是玉皇大帝,即是替补天帝。
故事是这样的,撒旦在中国转世成楚国牛人申公巫臣,夏娃转世成郑国牛女美人夏姬,这两个人都是颠倒众生的人物,只 不过前者是用手段和权术,后者是用美貌和风骚。巫臣面对为了争夺夏姬而亡家灭国前赴后继的各国君臣大义凛然,他痛陈利弊,指出了夏姬以色祸人倾国倾城的无 数罪状和严重后果,告诉大家谁都不能去碰那个女人,谁都不能去打她的主意。
看见了吧,撒旦这时候就成了耶和华了,撒旦耶和华在这里对众多看着智慧树上娇艳欲滴的智慧果而口水横流的亚当们发出了禁令(巫臣没有上帝的权威,所以这个禁令是以谎言的形式发布的):禁果(夏姬)谁都不能吃,因为有剧毒,谁吃谁死!
现在我们知道亚当在伊甸园的遭遇了吧?可以想象那个后来化名叫撒旦的耶和华上帝是如何在晃点很傻很天真的亚当。亚当在中国这里名字可以叫做楚庄王,子反,子重或者别的什么人。其实并不是因为禁果(夏姬)很恐怖,而是因为巫臣他想把别人吓跑,把好东西留给自己享用。
结 果呢,头上顶着禁果的夏娃(夏姬)就被胡乱塞给了一把老骨头的连尹襄老。注意,这里亚当的角色又有了一个分身叫尹襄。撒旦巫臣真的是十分厉害,不达到目的 绝不罢休。野史传说尹襄娶了夏姬之后,就被巫臣盯上了,这时候跟巫臣争夺禁果的人比如楚庄王,子反,子重已经被他恫吓出局了,尹襄就成了伊甸园里的那个倒 霉的亚当。亚当之所以倒霉,就是因为他有一个老婆夏娃。
巫臣说服楚庄王命他率领军队去打仗,他就利用打仗的时机,设局让尹襄被一箭射死。在战场这种环境,死一个人很正常,谋杀就被巧妙地掩盖过去了。这样夏姬(夏娃)又成了寡妇。这时候时机成熟了,巫臣就一路狂奔着把夏姬拐跑了。
这时候楚庄王,子反,子重又回归到亚当这个角色来,大呼上当,发现自己被巫臣骗惨了,巫臣当年的一番义正言词,原来是为了骗大家不要去打夏姬的主意,给巫臣自己泡妞制造有利条件。于是子反子重气得发了疯。。。
 
连尹襄老就是玉皇大帝。
 
与伊甸园故事的一点不同是,亚当这个角色在巫臣夏姬的故事里有四个分身,有四个人联合演出:楚庄王,子反,子重,尹襄。

九章.橘颂(屈原)


后皇嘉树,橘徕服兮。受命不迁,生南国兮。
深固难徙,更壹志兮。绿叶素荣,纷其可喜兮。
曾枝剡棘,圆果抟兮。青黄杂糅,文章烂兮。
精色内白,类任道兮。纷缊宜修,姱而不丑兮。
嗟尔幼志,有以异兮。独立不迁,岂不可喜兮。
深固难徙,廓其无求兮。苏世独立,横而不流兮。
闭心自慎,不终失过兮。秉德无私,参天地兮。
原岁并谢,与长友兮。淑离不淫,梗其有理兮。
年岁虽少,可师长兮。行比伯夷,置以为像兮

中国人花大价钱吃豪宴的业力起源在以扫


以扫好吃,这是肯定的,而且一旦他急起来想吃东西,真的是什么都置之度外,多大代价都挡不住。他打猎归来饥渴难忍,为了从弟弟雅各手中换取一碗红豆汤,竟然连长子的出生权都卖了。
以扫是中国人的早期祖先,中国人从他身上继承了这个业力,为了吃得好吃得豪华排场尽兴,多少钱都舍得花,什么代价都不心疼。

我相信巨人和小人的存在


原理是,世界上的生物,绝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话)都有巨型和微缩型,比如,巨型的鳄鱼,其微缩型就是四脚蛇和蜥蜴以及壁虎;老虎的微缩型是猫;猿的微缩型是猴子;蜻蜓的微缩型是蚊子和苍蝇;蝴蝶的微缩型是蛾子;蟒的微缩型是蛇。。。

蜈蚣为什么怕公鸡?那是因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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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年说龙。龙是有很多故事的。传说远古时代的龙在陆地上生活,是没有角的(估摸着就跟今人说道的“恐龙”差不多?)。
    因为自己身体高大强壮,能飞,能跑,又善在水中游,几乎就是“水陆两栖”,很是觉得自己有些威风。于是龙便想跻身属相,还想当兽中之王;自此取代老虎的地位。于是,陆地便出现了龙虎之斗。彼此互不相让,打得来是难分难解。那玉帝佬儿觉得这龙与虎斗得实在太不像话,于是下旨,命令叫二者进天宫来评理。
    临上天宫前,龙突然想到自己虽然牛高马大的,但实质并不及老虎威风,怕被玉帝小看,既当不上兽王也进不了属相。一时着急无措。正当这时,龙的小兄弟蜈蚣给 他出了个主意:“公鸡长着一对漂亮的角,您不妨去借来戴上?戴上了角,龙大哥一定是威风倍增!”龙听大喜,便同蜈蚣一道去找公鸡借角。
  公鸡一听,估计这生性霸道的龙一定是有借无 还,死活不肯借。龙一见就着急了,对天发誓:“如果我自天宫回来不还你的角,让我回到陆地上就死掉。”蜈蚣也在一旁担保:“放心吧,小老弟替龙大哥担保! 如果龙大哥从天宫回来不还你的角,你一口把我吃掉!”公鸡一听,面子上抹不过去,最后还是犹豫着把角借给了龙。
    话说着龙与虎争执着来到了天宫,玉帝一见,发现这二者都十分威风,于是下令,“龙虎都作兽王,虎为陆地百兽之王,龙作水中水族之王。”因为虎事先就已充当 了属相,其他的属相又不愿意后到的龙来“插队”;因此,龙的属相排名就只好靠后些了。同时为了安抚龙,玉帝佬儿还赐予了龙呼风唤雨、腾云驾雾的权力。
    龙终于如愿以偿,满心欢喜地告辞玉帝与天宫回到了凡间。路上一想,“嘿,不对!如果回去后就把借来的角还给公鸡,少了威风,那些水族们岂会服我管呢?”于是,龙一下决心,“嗯,这角我不能还!”他也顾不得蜈蚣了,下凡便一头扎进了深水之中,再也不在陆地上现身了。
  公鸡左等右等始终不见龙回来归还自己的角,气 得脸红脖子粗的。“哼,借角的人咱见不着,担保人还见不着吗?”于是,公鸡每天都一面高呼“龙哥哥,还我角!”一面怒不可遏地迁怒于蜈蚣,一见面便愤怒地 将蜈蚣一口啄死、吃掉。蜈蚣吓得四处躲藏,从此只能在石缝中战战兢兢地过活……
    因为龙终生深居于深水之中,人们几乎就没见过他长什么样,只是从云雾骤变、急风暴雨中去凭空感受他的威严。因此,在12属相中,龙成了唯一一个被人虚构的 动物。人们一向对他是又敬又怕。甚至之后的历代君王也都喜欢自诩为“真龙天子”。人们自然也出于“借威发威”的心理,发挥出无限的想象力,将各种最神奇的 形象全都集聚于龙的一身:虎的威严、兽的野性、蛇的毒性、人的悟性、神的灵性……把龙描绘得神奇而伟大,加以神往崇拜,并一向以“传人”自居。
    龙的本性是不喜欢安分的;依旧怀揣着“统领所有”的野心。尤其自拥有了呼风唤雨、腾云驾雾的无上权力后,虽然身居深水之中,但不时来陆地惊天动地地搅和生事儿、昭示自己的威风,以示“惟我独尊”的气概,也是常有的事儿……
    因此,每到龙年,人们都会抱着一种敬畏的心思做好应对龙可能会来搅和生事儿的准备。当然,当下已经开始了的农历壬辰龙年,是个既是阳历闰年、又是农历闰年 的“双闰年”;入年便有两个立春之日——在天文学上被称为“两头春”(坊间也称“无春年”),专家们已经一再出面打招呼:“不管是‘两头春’还是‘无春 年’,都是正常的历法现象,与吉凶祸福无关。”


西游记里卯日星君就是公鸡。卯日星君司晨,跟金星(启明星)有关?圣经为什么怕启明星?耶稣是哪种东东也怕卯日星君(路西法)?
 
 

蜈蚣,吴刚,吴三桂之间的联系

有 传说吴三桂是蜈蚣精转世,又说吴三桂死后转世为蜈蚣精。桂字右边是圭,造型就是一条多足的蜈蚣,左边是木字,看来吴三桂真的前世是一条爬树的蜈蚣。蜈蚣就 是吴公是也,姓吴的男人古代尊称是吴公,其实就是叫他蜈蚣。吴三桂的前世吴刚,吴刚和蜈蚣发音基本相同,这就让人联想到这种巧合并非偶然。
看来吴姓的人有很多是蜈蚣转世,而朱姓的人有很多是蜘蛛转世,记得朱元璋被陈友谅追杀,藏身山洞被蜘蛛织网所救的故事吗?织女在西游记里成了蜘蛛精,看来从事纺织,善于纺织,从事丝织业的人是蜘蛛转世,比如螺祖。
妓女前世是雉,俗称野鸡,所以历史以来被人叫做鸡。鸡中之首就是凤凰,所以凤凰造型是雉演变来的,凤凰以孔雀尾出现,孔雀象征高贵和骄傲,因此凤凰就是骄傲高贵的鸡。西方人称小女子为chick,意思就是小鸡。

最美最妖的白骨精

http://www.52xrs.com/comic/1551/1558/?2
 
白骨精的老母是金蟾老妖,金蟾跟月亮有关,白骨精是月神,也就是嫦娥,也就是观世音菩萨。

 白骨精是谁?

     第一次:白骨精变成一个月貌花容的女儿,孙悟空睁火眼金睛观看,认得那女子是个妖精,掣铁棒,望妖精劈脸一下。那怪物有些手段,使个解尸法,见行者棍子来时,他却抖擞精神,预先走了,把一个假尸首打死在地下。
     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一个婆婆,年满八旬,手拄着一根弯头竹杖,一步一声的哭着走来。好行者,拽开步,走近前观看,认得他是妖精,更不理论,举棒照头便打。那怪见棍子起时,依然抖擞,又出化了元神,脱真儿去了,把个假尸首又打死在山路之下。
     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一个老公公,手拄龙头拐边走路,边念经而来。行者笑道:你瞒了诸人,瞒不过我!我认得你是个妖精!”那妖精唬得顿口无言。好大圣,念动 咒语叫当坊土地、本处山神道:“这妖精三番来戏弄我师父,这一番却要打杀他。你与我在半空中作证,不许走了。”众神听令,谁敢不从?都在云端里照应。那大 圣棍起处,打倒妖魔,才断绝了灵光。
     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情况来看:白骨精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而且次次都有被消灭的危险。那么他为什么如此执著于唐僧肉呢?
     要想知道白骨精的动机,我就要先了解白骨精的身份!要想知道白骨精是谁?最好的办法就是他的家人!
     白骨精说过;此山叫做蛇回兽怕的白虎岭,正西下面是我家。白虎岭正西下面就是:碗子山黄袍老怪的地盘。而这黄袍老怪原是;天上二十八宿的奎星奎木狼下界的。也就是说:白骨精的家人是奎星奎木狼!
     奎木狼下界的理由是这样的;
     第三十一回:奎木狼被大圣拦住天门要打,幸亏众星劝住,押见玉帝。那怪腰间取出金牌,在殿下叩头纳罪,玉帝道:“奎木狼,上界有无边的胜景,你不受用,却 私走一方,何也?”奎宿叩头奏道:“万岁,赦臣死罪。那宝象国王公主,非凡人也。他本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因欲与臣私通,臣恐点污了天宫胜境,他思凡先下 界去,托生于皇宫内院,是臣不负前期,变作妖魔,占了名山,摄他到洞府,与他配了一十三年夫妻。一饮一啄,莫非前定,今被孙大圣到此成功。”玉帝闻言,收 了金牌,贬他去兜率宫与太上老君烧火,带俸差操,有功复职,无功重加其罪。
     这里要注意几点;
     1:如果披香殿侍香的玉女是因为性欲,才和奎木狼私通的话,那么他们两个可以去下界降降欲火就可以了,为什么要去投胎呢?
     2:如果披香殿侍香的玉女是因为性欲,去投胎成了宝象国王公主的话,投胎后就没了前世的记忆,那么还谈什么性欲不性欲的呢?
     3:披香殿侍香的玉女;是因欲与奎木狼私通的。也就是说:披香殿侍香的玉女;是主动找奎木狼来降欲火的。那么披香殿侍香的玉女为什么要找奎木狼?要找也找个人样的,怎么找个狼样的呢?
     4:奎木狼是带金牌的,也就是奉命下界的。奉谁的命?奎木狼见玉帝时,是先把金牌取出后,再说理由的。再从玉帝的处罚可以看出,奎木狼是奉老君之命的。也就是说:奎木狼下界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宝象国王公主。那么他又有什么目的呢?
     要想把这些问题搞清楚,重点就是:披香殿侍女所谓的欲!
     披香殿侍女是个玉女。玉女也就是侍奉仙人的女童。古代把未婚的美女称作玉女。那么她会为了性欲,就随便找个男人去过性生活吗?奎木狼又是个狼样。而且还要到下界去过,他们两个也没什么感情可谈。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唯一能解释的就是:她所谓的欲非常非常难受,难受到只要是个雄性的就可以了,那什么欲会怎么厉害?

     西游记里有个三灾利害!即雷灾,阴火,赑风。披香殿侍女是没资格吃蟠桃的,也就是说:她是要经历三灾的。
     第一灾是天降雷灾,是道教用来控制下界妖魔的,因此降不到她身上。
     第二灾是阴火,这火不是天火,亦不是凡火,自本身涌泉穴(足底)下烧起,直透泥垣宫(丹田),五脏成灰,四肢皆朽,把千年苦行,俱为虚幻。也就是说:披香殿侍女所谓的欲,其实是三灾中阴火的前兆而已!
     现在基本上清楚了,我们来整理一下;
     1:十三前,披香殿侍女因欲火焚身(阴火),才要和奎木狼私通的,奎木狼知道后,以恐点污了天宫胜境为由,叫侍女先下界等候。
     侍女下界后,她躲避不了三灾利害中‘阴火’!而五脏成灰,四肢皆朽成了一具白骨。这时她也知道自己所谓的欲,并不是性欲。因此侍女潜灵不散,等奎木狼给她一个说法!
     2:奎木狼肯定知道,侍女所谓的欲其实是阴火!天上这样的侍女很多,躲避不了三灾的也大有人在。也就是说:奎木狼是骗侍女下界的。
     3:奎木狼骗侍女下界后,这时观音奉法旨去找取经人的时候,途经流沙河。而沙僧因受不了七日一次飞刀穿胸,答应加入佛教。
     这样一来,取经人就破了流沙河天险,直入西牛宝象国界!也就是说:奎木狼是奉道祖之命,利用侍女的这次劫难,消灭取经人的。
     4:奎木狼来到下界后,首先要稳住侍女,他在侍女的白骨上刻了“白骨夫人”四个字,也就是承认侍女是他的妻子!
     多年后,唐僧过了流沙河,道教利用九个不沉的骷髅,造出个唐僧是十世转生,吃他的肉能长寿长生。这也给侍女一个立功的机会!同时也是一个重生的机会!
     那么这个所谓潜灵作怪的尸魔,其实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也就是说:白骨精就是披香殿侍香的玉女!
     因此白骨精为了出路,次次都冒着被消灭的危险去吃唐僧肉。当然她也知道有孙悟空在,凭自己的能力是吃不到唐僧的,但她没的选择啊!不吃唐僧她只是个潜灵!
     至于宝象国王公主;她是奎木狼用来隐藏行动的借口而已!要不然大圣爷这关不好过啊。
     这次行动也是;道教对取经队伍的第一次行动,那么第二波,第三波呢?欲知后事,下回分解!

 白骨精的西方版本就是女魔头莉莉丝

自由女神的象征含义(1)



这是美国自由女神的形象,她是巴比伦天后在美国的化身,她右手高举火炬,左手紧握宪法。
火炬在希伯来语中叫Lapidoth,其具体代表人物就是南北战争中的罗伯特.李。
法律在英语中叫Law,Law反过来念就是Wal,其具体代表人物是美国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
巴比伦天后,作为圣母马利亚,其具体代表人物是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其一个轮回是以色列第四任女大法官德博拉,Lapidoth的妻子。

其实白骨精和观音菩萨的原型是同一个人

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业力是因为观音菩萨念紧箍咒,我没数过,西游记里观世音菩萨到底给孙悟空念了几次紧箍咒?所以孙悟空要报复吗。
另外白骨精和宝像国公主(就是被黄袍怪劫去当压寨夫人的那位),披香殿玉女,嫦娥仙子也是同一个原型,其实是印度教迦梨女神的化身。迦梨女神身佩武器,脖子上戴着骷髅头串成的项链(这个造型给沙和尚借走了),凶神恶煞的样子。
而 黄袍怪和孙悟空,奎木狼星是同一个原型,就是印度教湿婆的化身。湿婆和孙悟空一样腰以下围着黄色虎皮裙,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的原型是湿婆的林伽,就是男 根。男根疲软的时候很小,一旦勃起则阳刚粗壮,这就是金箍棒可大可小的原理。据说湿婆的林伽大得不得了,梵天和毗湿奴分头一个向上探寻一千年一个向下探寻 一千年,都没有找到尽头,因此孙悟空的林伽有多大可想而知。
这个说法又吻合了盘古开天辟地的神话,说盘古头顶天,脚踩地,天长一丈,他也长一丈, 硬是把天地分开。盘古成为顶天立地的巨人,这和林伽上通天下达地的说法吻合。这个故事还呼应了巴比伦王宁录建造巴别通天塔的事迹。孙悟空一把毫毛变出亿万 小悟空的故事,则是说明他是太祖,子孙亿万。历史上还有个黄袍怪 - 黄袍加身的赵匡胤,就是他的转世。还有一个是黄巢。黄巢在佛教故事里传说是地藏王目犍连菩萨转生,地藏王就是孙悟空了,所以他专管四方土地公公。

甄子丹前世是燕太子丹?

甄子丹在“英雄”中饰演一号刺秦英雄,巧合的是燕太子丹是荆轲刺秦的主要策划者。很有可能甄子丹前世就是燕太子丹,所以在今世电影里重温往世角色。如此说来,李连杰前世跟刺秦有很大关系了?

李连杰前世是荆轲?

虎狼谷

黄巢兵败战死于泰山虎狼谷,李自成虎狼谷突围(?),李自成前世就是黄巢。这如同石达开兵败大渡河,MZD强渡大渡河,MZD前世是石达开。
穆桂英在虎狼峡一战,跟虎狼谷有什么关系?

穆桂英是吴三桂的前世?

吴三桂前世是周穆王和岳飞,岳飞号武穆。穆桂英名字中有两个字吻合,穆来自周穆王,吻合岳武穆;桂吻合吴三桂,吴刚伐桂。穆桂英以大战辽国而闻名,岳飞以大战金国闻名。辽,金,西夏这些都是北方游牧民族。

Shechem,Sitchon两者是什么关系?

前者是旧约里的一座被毁灭的城市之名,后者是著名学者西琴的名字。
另外,Steve Jobs,Jobs 乔布斯这个名字出现在圣经里,两人之间应该有些关系的。

美国大选中的基督教与摩门教神学之争(转)

http://www.douban.com/note/195800366/
 

美国大选中的基督教与摩门教神学之争

                                              美国大选中的基督教与摩门教神学之争
                                                   ——关于摩门教的一个背景介绍
                                                          周伟驰(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民主是一个过程,但这个过程也有一个目标,就是权力越来越向普通人开放,真正实现人人平等。这在美国的总统选举中得到了体现。二十世纪它一步一步地向着天主教徒、黑人开放,现在又在向女性和非正统的基督教——摩门教徒开放了。
    近期的总统选举中,共和党候选人罗姆尼(Mitt Romney)和前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都是摩门教徒。由于罗姆尼风头正健,自然引起更多关注。据今天时代报一篇报道说(http://www.nytimes.com/2012/01/15/us/politics/evangelical-christians-unease-with-romney-is-theological.html?hp,2012/1 /15,标题The Theological Differences Behind Evangelical Unease With Romney,作者LAURIE GOODSTEIN),他的摩门教信仰使他在共和党的主体支持者美国福音派中引起争议。一些福音派牧师和神学家就摩门教算不算基督教、它是不是基督教异端 正在进行讨论,他们无法获得一致的见解。而这会直接对选举结果发生影响。报道说,上年十一月底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主流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认为摩 门教属基督教,但只有三分之一的白人福音派认为如此,而摩门教徒本身呢?本月一项民意调查显示,97%的摩门教徒自视为基督徒。看来问题还是出在主流的尤 其是福音派的基督教是否承认摩门教是基督教。
    那么摩门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教?跟传统基督教有些什么不同的地方?考虑到有可能我们将在今后 跟一个以摩门教徒为总统的美国打交道,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知识还是有必要的。正好笔者前段时间因为比较太平天国的上帝教跟摩门教的异同,而对摩门教下过一点 功夫,因此贴在这里抛砖引玉,增益中文世界相关的公共知识。

                                                                从创教到逃难

    十 九世纪初在美国掀起了“第二次大觉醒运动”,纽约州是其重心。其时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得人心不宁,人们到宗教中去寻找精神寄托,一时兴起了五花八门的各种宗 派宗教。跟第一次“大觉醒运动”相比,这一次大觉醒运动的特点是,到处都有人宣告,诸天正在打开,基督正在复临,新先知们正行走在大地上。摩门教就是这时 出现的一个新宗派(或宗教)。它于1830年由史密斯(Joseph Smith, 1805-1844)创于纽约,1830-1838年主要在俄亥俄州的嘉德兰(Kirtland)和密苏里的“远西”城发展,1838-1844年在伊利 诺伊的纳府(Nauvoo)发展,因为其独特的神学、宗教仪式、多妻制、政教合一体制与周围居民不合,也违背美国习俗,而一再发生冲突和战争,被迫流 亡,1847年在杨百翰带领下找到犹他州的盐湖城后才安居下来。1890年新任领袖宣布废除多妻制后才逐渐被美国主流社会接受。摩门教的教义主要由史密斯 所创,他跟洪秀全有许多共同点,他所创的摩门教教义也跟上帝教有不少相似点。
    据史密斯声称,他第一次见到“异象”是在1820年春天他 15岁的时候。关于这次“异象”,他有两个不同的版本。最早的版本是:“一道亮过白昼太阳的光线从天而降,照在我身上……我看到了主,他对我说,约瑟夫, 我的儿子,你的罪被赦免了。”对于他当时的疑问,到底信哪个宗派好,主的回答是,现存的所有教派都背离了他的教导,不守他的诫命。第二个版本则增加了一些 细节:“当停在我身上时,我看见两位人物(Personages),站在我上面的空中,其光辉和荣耀无法形容。其中一位对我说话,叫着我的名字,指着另一 位说——这是我的爱子。听他说!”他们告诉他,不要加入任何教会,因为他们都是错的。在异象中,上帝和基督是两个不同的存在,这在后来成为摩门教与正统基 督教的一个主要的神学分歧。1820年的这次异象被信徒称为“第一次异象”。
    另据史密斯声称,1823年9月21日的夜里,他的屋子里忽 然变得光亮,比白天还亮堂,一个身穿雪白长袍的神的使者向他三次显现,告诉他一些关于美国早先居民的事情,说这些事都记载在一些金叶片上(golden plates)。这位使者还送给他可以读懂这些金叶片上的文字的通灵石乌陵和土明(Urim and Thummim)。史密斯次日按照使者所说,果然在一座名叫克谟拉(Cumorah)的小山里找到了这些金叶片。几年后史密斯将这些金叶片上的文字翻译成 为英文。这就是《摩门经》。
    该书记载的是,古以色列人中的一支于公元前600年来到美洲,分化为二族,一族叫尼腓人 (nephites),一族叫拉曼人(Lamanites)。但另外还有一些人要早于他们来到美洲,他们是在建造巴别塔、被上帝变乱语言后来到美洲的。这 些人叫做雅列人(Jaredites)。数千年后,这些人都毁灭了,只剩下拉曼人,他们乃是印第安人的祖先。耶稣基督在巴勒斯坦被钉死,三天后复活,之后 他来到美洲尼腓人中间传福音,教导他们如何今世得平安,来生得永救。尼腓人中的一个先知和历史学家摩门(Mormon)记载下了过往的这段历史和一些启 示,传给了他的儿子摩罗乃(Moroni),摩罗乃加上了自己的一些话,全都铭在一些金板上。摩罗乃将这些金板藏在纽约附近的一座叫作克谟拉的小山里。向 史密斯显现的使者就是复活的摩罗乃。史密斯译出《摩门经》后,在一些亲友的帮助下四处传播,1830年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小教派,称为“基督的教会”, 志在恢复最原始的、没有经过“污染”的基督教会。其经典是《圣经》加上《摩门经》。
    史密斯的言行遭到非摩门教徒的嘲笑和迫害,于是他和信 徒离开纽约迁到俄亥俄州和密苏里州,前者的嘉德兰成为摩门教总部,史密斯平时驻在那里。在那里的一个主要的工作就是建造“圣殿”,1836年1月建成。建 成后的几个月内,嘉德兰的数千信徒出现了集体宗教迷狂,有人宣称看到了天军(armies of Heaven)在保护圣徒,有人看到了救世主的脸容,有人说得到天使的帮助,有人能说预言和启示,到处都是异象、方言、天使来访这些奇迹,连小孩子也报告 说成群的天使聚集在圣殿上。有人回忆说:“所有的人都宛如置身天堂。……我们都怀疑千禧年是否已经开始。”在嘉德兰建设总部的同时,史密斯亦去考察了密苏 里杰克逊县的“独立城”,宣布它是“伊甸园”,要在那里建立一个永久的“锡安城”。摩门教徒大量涌入独立城,他们集中居住在一起,生活习惯上也自成一套, 引起了从南部移民来的独立城原住民的不安,同时摩门教徒的废奴思想以及对印第安人的亲和态度与当地人不合,因此两年后被后者赶走,并且被没收了房屋和财 产。摩门教徒只好在周围一些县居住下来,如克雷(Clay)县。1836年密苏里州划出一个查德维尔(Caldwell)县给摩门教徒居住,他们在这里筑 了一个叫“远西”的城。在这里他们过了几年安静的生活,与周围的邻居相处也好,直到1838年。1837年,原本在嘉德兰的史密斯因为修建“圣殿”而负债 累累,只好自建银行,以宗教领袖的身份用摩门教徒房地产为抵押发行债券,结果导致彻底破产,引发经济纠纷,州里要拘禁他,教会内部也想换下他,他看形势不 妙,就和另一首领雷格登(Sidney Rigdon)一起逃出该城,搬到“远西”。许多教徒也随之跟来。摩门教徒涌入查德维尔及周围的几个县,在当时选举制的情境中,他们在人数上的优势令当地 居民感觉不安,他们的宗教习俗及多妻制更引来高度警惕和广泛批评。1838年在密苏里因为摩门教徒与邻居们不断产生摩擦而爆发“摩门战争”,导致州里发布 “清除摩门教徒令”,他们被彻底逐出该州,迁居伊利诺伊州的纳府(Nauvoo,来自希伯来语,“秀美”)。在这里他们建立了自己的民兵组织,又开始建筑 第二座圣殿,同时公开地实行多妻制,实施一系列新的宗教仪式和制度,如为死者代洗。这段时间是史密斯的黄金时期,他甚至与雷格登搭档竞选1844年美国总 统。但周围的环境对他们依然不利,对多妻制、民兵、神权统治等的批评从未停过。史密斯摧毁了城内一家批评他们的出版社,这引起了州政府的直接军事干涉,史 密斯被拘捕,关在附近另一个地方迦太基的监狱里,于1844年6月27日被一群暴徒枪杀。他的突然去世引发了继任人危机。经过教内斗争,杨百翰 (Brigham Young)继任先知,于1846年带领大部分信徒迁到犹他州,成为主流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LDS,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少部分信徒则留在纳府,后来他们拥戴史密斯的儿子为先知,成立“重组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RLDS, Reorganized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 Day Saints)。他们是摩门教的少数派。

                                                                  摩门教与多妻制

    1843 年,史密斯宣称一夫多妻制符合圣经,因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卫和所罗门都有多个妻子,既然他的教会旨在“恢复”,也应该恢复这个多妻制。有人 认为他除了正妻外,还有几个妻子,更有人指出他在1835年与一个名叫Fanny Algar的女人在嘉德兰时有婚姻关系,并且这种关系遭到了信徒的反对。他的正妻爱玛(Emma Hale Smith)则否认他有别的妻子。爱玛一直反对多妻制,她并没有象大多数摩门教徒那样跟随杨百翰去犹他州,而是留在了纳府,RLDS成立后她加入了他们。 据2010年及之前几次DNA检测,没有发现史密斯在正妻所生之子外还有别的后裔。摩门教的多妻制主要是在杨百翰领导时盛行,尽管这被美国国会宣布为不合 法,但摩门教我行我素,杨百翰更是“以身作则”,共娶妻55个,生子56个。正妻外的所有妻子都是在他成为摩门教徒后娶的,其中第一次出嫁的有21人,寡 妇16人(流亡和战争造成了许多寡妇),6个是离了婚的,6个丈夫还活着,另外6个婚姻状态不明。为安置这些妻子和孩子,他在盐湖城盖了两座大行宫,成为 该城醒目的标志建筑。另一个重要人物,十二使徒会成员金波尔(Heber Kimball)则有43个妻子,65个孩子。多妻制是最引起普通美国人反感的“摩门教的标志”,直到1890年教会领袖惠福•伍(Wilford Woodruff)才宣布放弃它,但其实践到二十世纪初才逐渐消失。在某些偏远山区的摩门教基要派中,甚至在当代都还有所耳闻。
    其实说到 基督教传统内的新兴宗派,不管它是“正统”还是“异端”——无论摩门教还是太平天国——作为“背”圣经之“书”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都能从圣经中找到相关 的字句为自己所用。他们不难从亚伯拉罕等古代族长那里找到榜样,尤其是大卫王和所罗门王,足以成为自居首领的宗派领袖效法的对象。大卫王有多少妻子?《历 代志上》3:1-9记载,大卫王至少有7个有名字的、生过儿子的妻子,侍妾则不知有多少。《撒母耳记上》18:27说大卫娶了扫罗的女儿米甲,这是他的第 一个妻子。《撒母耳记下》3:2-5列出了大卫王的六妻所生六子,但没有列出第一个妻子米甲和最后一个妻子拔示巴(其事见《撒母耳记下》第11章)。统计 所得,大卫王的妻子约有8位。至于所罗门王,《列王纪上》11:3说,“所罗门有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无疑旧约里面的这些记载可以被洪秀全和 史密斯等人利用来为自己搞多妻制辩护。洪秀全共有88个妻子(看来洪天王也喜欢8这个数),刨除想象出来的在天堂上苦等他回去的“天妻”,实际可能有87 个。这个数目赶超了清朝皇帝,但比起所罗门王还是少多了。(基要主义者洪天王如果能打下天下,说不定也会照所罗门王的数“搜罗”民女的!)实际上,一些同 情太平天国运动的传教士(如丁韪良)就用大卫王和所罗门的例子来为洪秀全、杨秀清等人开脱。

                                                                  “未受污染的”原始基督教?

    摩 门教想回到原始基督教,它认为后来的基督教各宗各派都是变质了的基督教,是上帝所不喜的。它承认耶稣基督是上帝之子和救世主,被钉并复活,但它不承认后来 出现的包括尼西亚和查尔西顿信经在内的所有“信经”,以及由此而来的诸如三位一体、无中造有、原罪、婴儿受洗、圣经已完备、压制本土经文、不再有先知和预 言、职业的教职人员等一整套思想、做法和制度。其中预定论和天堂地狱说尤其荒谬。在史密斯看来,《圣经》中早已预言基督及其初代使徒的教导将被背叛,祭司 的权威也早在初代使徒离世之后便已收回,到史密斯时才得以恢复,回到原始基督教。可以说,这是宗教改革后“返本清源”思想的一次最激进的表现。路德等人只 是反对天主教,要回到被天主教“污染”之前的纯洁教会,摩门教则干脆要回到东正教、天主教、新教所有这些不同宗派出现之前的“原始教会”,认为这样才是未 受过“污染”的纯洁的“基督的教会”,只有他们所传的才是未受污染的纯正福音。它之自称“后期圣徒”,就是指史密斯这拨人才是直承使徒的“圣徒”之教会, 才“恢复”而不是象新教“更正”了原始基督教会。其他所谓基督徒,都只是“大叛教”(the Great Apostasy)的产物。
    摩 门教的经典是《圣经》和《摩门经》,但还包括各任先知(领袖)所得的启示,它们集中在《教义与圣约》(Doctrine and Covenants)和《无价珍珠》里。由于史密斯“翻译”过《圣经》,因此《约瑟夫•史密斯译本圣经》也很重要。不过通用的还是詹姆士王版本圣经。
    摩 门教跟犹太教有亲密的关系。摩门教的教会管理是一个先知领导十二使徒,这有耶稣的先例可循,十二也代表着犹太人的十二支派。史密斯宣称摩门教徒是古以色列 失落的部落,每个信徒都要归从十二支中的一支。它恢复了《旧约》中的不少仪式,多妻制自然是其中一例。其领导人喜好以犹太名称来称呼其地理及制度。比如, 盐湖城既然相当于“新耶路撒冷”,则盐湖的一个支流也就被杨百翰称为“约旦河”。

                                                   摩门教与正统基督教的教义冲突

    摩门教在美国这个清教传统的国家中引起了强烈的抵触和反对,在媒体上被妖魔化,当然,这跟它的教义与实践跟周围环境格格不入有关。
    从 神学上说,摩门教的教义与西方正统不符。首当其冲的就是上帝观。正统基督教的上帝是三位一体,圣父、基督、圣灵三位虽异,却是同一“实体”,只有一个上 帝。而且,上帝是纯灵,不是跟人一样有身体可见可触可闻的。史密斯却宣称其亲眼见到(而不是在梦中)上帝和基督,而且上帝和基督还是不同的两个“人”,有 身体,这种神人同形同性说无疑违背了正统基督教的上帝是纯灵,只有一个上帝而非多个上帝的三位一体教义。史密斯认为基督是上帝(圣父)和马利亚结合所生的 儿子,因此他既有神的性质(能力和不死),也有马利亚的人的性质(可能死),他乃是神人二者结合的产物。
    在人的起源与归宿上,摩门教也跟 正统基督教有所不同。史密斯认为上帝创造世界不是从无到有,而是在原有元素的基础上创造的。原有的元素没有秩序,只是混沌,上帝赋予混沌秩序,这才创造了 世界。人有前生,乃是前世之灵(premortal spirits),他们从一开始就与上帝同在,但这种所谓的灵不过是精巧的物质罢了。摩门教的“神学人类学”,可以说是一出“三幕戏”。人在前生也有父母 兄弟等关系,后来上帝在天上开了一个大会,决定所有前世之灵都要下凡成为肉身,在尘世艰苦的环境中接受考验,如果坚信上帝并且不断进步,则可以得救,直至 修炼完善成为诸神(gods)。上帝问,谁下凡当救世主引导人们复归天堂呢?基督恳求由他先来,卢西弗(Lucifer)表态晚了一步,上帝派遣基督当 头。由此卢西弗怀恨在心,竭力搞破坏,不让基督安宁,也扰乱人心。天上竟有三分之一前世之灵跟随他造反了。前世之灵下凡后,对于前世只有暗淡的记忆,有些 根本就忘记了其来源。但他们在尘世结成的父母兄弟夫妻关系,仍跟前生有关系,是一种亲密的关系。因此今生的社会关系并非出自无意义的偶然,而是出自前世的 神定。史密斯就认为自己在教会内的先知地位,就是在天上的大会上决定了的。前世之灵下凡拥有了肉身,乃是一种完善(比单纯的灵要高级)。亚当夏娃违令吃知 识果堕落,在史密斯看来乃是好事,因为这使得原来不能生育的他们能够生育子孙后代了,也有知识了,人类在尘世中能够通过知识的判断和意志的自由选择来锻炼 自己,修成正果。史密斯认为,始祖之罪不会殃及子孙,并没有什么“原罪”,每个人只对自己的罪负责。基督的作用是什么呢?基督使每个人自己的罪过得到赦 免,鼓励人们积极向善,但是在成神(deification)这件事上,个人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基督只是起到了榜样的作用。在成神这件事上,史密斯引用 的唯一经句是《彼得后书》1:4的“与神的性情(nature)有份”。后来摩门教学者又加上了《诗篇》82:6的“你们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儿子”。成神 说在基督教自有一个小传统,在东方教会尤其流行,它并不是说人能成为上帝本身,而只是成为“小神”(gods)而已。从摩门教的“神学人类学”来看,“前 世人灵——今世人身——来世诸神”倒也不失为宏观宇宙论下的一出大戏。它令人想起柏拉图的前世说和回忆说,印度的轮回说(当然它不是永远地轮回),以及奥 利金的“万有复归”中的轮回说。“成神说”可能也受到了当时卫斯理派“成圣”(sanctification)学说的影响,对个人自由意志和自由选择的强 调,既有爱任纽、奥利金的影子,也有当时通过卫斯理派流行的阿米尼乌主义的影子。这出“前世天堂——今世下凡——来世部分人上天堂其余人下地狱”的戏剧化 神学人类学,乃是各种宗教神学的普遍结构,放在中国明清的民间宗教里也是如此,比如“无生老母”的皇胎儿女也要经过一番尘世的历练才能重回天宫。
    在 宗教仪式上,摩门教亦有比较独特之处。祖先崇拜一直是基督教与各地本土文化产生摩擦的一个大原因,摩门教在这个问题上是怎么处理的呢?《旧约》最后一卷 《玛拉基书》4:5-6这最后一句话是:“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之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 亲,免得我来咒诅遍地。”史密斯受到这句话启示,认为这里玛拉基所预言的先知以利亚并非施洗约翰(《约翰福音》1:21施洗约翰明确地否认了他是以利 亚),1836年在嘉德兰时他宣称得到新启示,听到以利亚对他说,要实现玛拉基的预言,让子女作为祖先的代理人,为死者施洗,使他们亦有机会得救(由于摩 门教重视自由意志,因此这些亡灵有选择的自由)。为死者施洗的教义跟旧约中重视生者与死者、后裔与祖先的血缘纽带有关系,亦跟摩门教本身重视前世和今世各 种亲缘和社会关系有关。新约《彼得前书》4:6亦曾提到基督到阴间传道的事,当代西方神学家如莫尔特曼等人亦对拯救阴间亡魂极为重视。对祖先和家族家庭的 重视,亦使摩门教特别重视“家谱”,他们建立了美国最大的家谱资料库,背后当然是神学的目的,使世界各地的信徒和非信徒的祖先都信基督,成为摩门教徒。摩 门教亦特别重视婚姻,其离婚率在美国各大宗教宗派中是最低的。在其他方面,摩门教收取十一税,每个信徒要义务传道二年,等等。
    正统基督教 认为,耶稣之后再无“先知”接受上帝直接启示,只能有不同的神学家对圣经进行解释,摩门教却认为其历任的教会领袖即“先知”能够持续不断地直接得到上帝的 最新启示。摩门教在《圣经》之外加上其他几部“经典”,在正统基督教看来,这无异于说《圣经》不完美、有缺陷、需要补充,这与“《圣经》无误论”相左。史 密斯本人“翻译”了詹姆士王版本的《圣经》,在里面添加、改动了一些句子,使《圣经》成为应验摩门教事迹的凭证,正如《新约》作者利用《旧约》证明基督正 是《旧约》中所应许的那位弥赛亚一样。比如《马太福音》17:11-13原为:“耶稣回答说,‘以利亚固然先来,并要复兴万事……’门徒这才明白耶稣所说 的,是指着施洗约翰。”史密斯将它翻译和改动成:“耶稣回答说,‘以利亚固然先来,并要复兴万事,如先知们所写的……门徒这才明白耶稣所说的,是指着施洗 约翰,以及另一位来要复兴万事的,正如先知们所写。”摩门教徒自然认为这里所说的“另一位要来复兴万事的”就是史密斯了。《教义与圣约》除了收有史密斯所 受的一些启示外,尚收有摩门教历任“先知”所受的启示。史密斯的“启示”来自于他所宣称的从天使甚至上帝本身之嘴听到的话,有时是他在一种出神状态 (trance)中接受到的,开头多是“主如是说”(Thus sayeth the Lord),然后是主的警告、指示、命令、指示等内容。有时他在一些重要大会上的讲话也算“启示”。由于只有历任先知才能接收到新的“启示”,因此摩门教 能够在保持教会稳定的同时,亦能够“与时俱进”,根据变化了的环境来调整教会政策,免除僵化。除了《圣经》、《摩门经》、《教义与圣约》外,摩门教的第四 部经典是《无价珍珠》。这本书的一个重要部分《亚伯拉罕书》是1835年及以后几年史密斯根据他从一位商人那里买来的古埃及莎纸草上的古埃及象形文字“翻 译”过来的,其内容相当于亚伯拉罕的回忆录。亚伯拉罕除了讲述自己的流亡及与上帝立约的经历外,还讲述了宇宙由来(上帝不是从无造有,而是赋予混沌秩 序)、人的前世、前世大会决定了尘世救人计划等等。摩门教的“前世”论和宇宙论主要出自这部经书。这些莎草纸后来几易人物,剩下残片不多,据后来一些专家 说,它们所写内容跟亚伯拉罕无关,因此许多人认为史密斯是在搞“托古改制”。
    在正统基督教看来,摩门教以“圣徒”自居,看不起其他教派也 就罢了(各教派都以“真信”自居,耶和华见证人同样看不起其他教派么?),还要搞神权政治拥兵自重、搞多妻制违背基督教道德则是犯了美国民主制和道德标准 的大忌。所以当时一些攻击者常常将摩门教与穆罕默德教徒、印第安人、土耳其人、中国人(那时被贬称为“食鼠者”)、天主教徒、黑人、爱尔兰人等等当时的 “负面人物”相提并论。在政治和文化上,多妻制、共产主义(史密斯曾按《使徒行传》4:32实行过一段时间的公有制)、认为印第安人是犹太后裔、在其所在 的实行奴隶制的密苏里州对奴隶制表示反对、在纳府时的自治和民兵(最多时据称有五千人,而当时联邦部队也才一万人,这使得国会高度戒备)、在犹他州时摩门 教领袖杨百翰对州政的控制,都使摩门教备受攻击,成为当时媒体上的典型的负面形象。

                                                                         逐渐融入美国社会

    在 今天,摩门教已发展为一个全球性的宗派(教)。虽然摩门教认为自己是基督教,但在正统基督教的眼里,他们仍然是“别样的基督徒”(Christian with a difference)。比如,在2000年,联合循道宗教会(United Methodist Church)通过决议,坚持认为摩门教(LDS)不在历史传承的、使徒传统的基督教信仰范围之内,认为它在上帝的本质和存在、耶稣基督的本质起源和目 的、拯救的本质和途径上都与基督教有重大分歧。美国长老宗教会(Presbyterian Church, USA)和南浸礼会(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通过了相似的决议。梵蒂冈则在次年宣布摩门教的洗礼是无效的。正统的神学家在提到摩门教时,会将它与其他基督教传统内的新兴教派相 提并论。比如,将它与安息日会(Advantists)、基督教科学派(Christian Science)、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并称为“十九世纪美国主要小派宗教”或“四大膜拜团体”。摩门教徒自己认为,他们的教义不违背基督教,也符合一些神学家列出的“信纲”之 类条件,如相信位格神的存在、耶稣基督的神性、圣经奇迹的真实性、魔鬼的存在等等。但确实它也跟别的基督教不同:它自视为“恢复”(原始基督教),而不是 “改革”;不承认传统教会的仪式;宣称只有他们才是真正的地上的教会。他们的信徒大部分是从别的基督教宗派中“拉羊”拉过来的,因此侵犯了它们的利益。除 了这些现实利害关系外,使摩门教“别样”的东西,主要就是《摩门经》,主流基督教认为如果消除它,摩门教就好被接受了,但是摩门教的立教之本就是《摩门 经》,而且一百多年来该书已发行一亿册,信徒已达一千多万,在它看来这业已证明《摩门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它如何可能放弃《摩门经》呢?
    由 于美国政教分离的制度,只要摩门教放弃了多妻制和神权制,就能够生存下来。相形之下,太平天国在晚清遇到的阻力太大,一旦军事行动失败,上帝教也就完全消 失了。不过,我们可以设想,假如上帝教能够存在下来,它的发展道路大概也会跟摩门教差不多,成为一个“别样的基督教”。
经过一百八十年的发展,尤 其在1890年代放弃多妻制以及地理与文化隔离以来,摩门教已逐渐融入美国主流社会,2002年冬季奥运会在盐湖城举行更被媒体称为“摩门教运动会”,显 示摩门教已被美国主流社会接受。罗姆尼和洪博培就是摩门教徒,媒体预测他们将成为2012年美国总统竞选中的有力竞争者。
   
    (以上原为我一本新书《太平天国与弥赛亚盼望》中的一个章节,因在豆瓣发表,略去了原来的许多脚注,以便于读者快速阅读。)

主要参考资料:

Book of Mormon, 1981, Intellectual Reserve, Inc., 1981.
《摩尔门经•教义与圣经•无价珍珠》(中文版),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发行,2008。
《传承: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简史》(以下简称《传承》),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台北发行中心,1996年。
Terryl L. Givens, The Latter-day Saint Experience in America,
Legrand Richards, A Marvelous Work and a Wonder, Deseret Book Company, Salt Lake City, Utah, 1976.
关于摩门教的多妻制,可参:http://en.wikipedia.org/wiki/Joseph_Smith,_Jr.#Family_and_descendantshttp://en.wikipedia.org/wiki/Mormonism_and_polygamy(2011-1-30);http://en.wikipedia.org/wiki/Joseph_Smith,_Jr.#Family_and_descendants(2011-1-29);http://en.wikipedia.org/wiki/Heber_C._Kimball(2011-1-30)。注意:这些维基百科资料可能有一些倾向性。
段琦,《美国宗教嬗变论》,今日中国,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