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强烈要求各国政府废除死刑

死刑,这一严厉的最高惩罚手段,自从人类社会存在以来就开始了,并且在人类文明进化到今天依然存在。特别是中国这个人口大国,死刑判决更是不时出现,人们见怪不怪,似乎成为一种除计划生育之外,减少人口的重要手段。据统计,中国一年之内处决的罪犯人数,竟然比全世界一年处决的罪犯人数总和还要多,不禁让人不寒而li。
每次看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枪口下消失,内心总是极度不安。我认为,以杀止杀,以杀止罪,从道德上来说,从业力上来说,都违反"上天有好生之德"的自然伦理,是一个真正文明社会所应当回避的事情。即使在中国古代杀伐现象严重的封建王朝,死刑也不是一个被鼓励的刑处方法,很多时候,犯了杀人罪的罪犯都不是判死刑,而是改为充军,或者流放。即使在近现代的俄罗斯,重罪犯也常常改为流放西伯利亚,而不是判为死刑。
事实上,杀人犯罪现像之所以发生,也是前世的因果业力作用,并非偶然。当然我们不能因为这是轮回因果的自然规律,就对之不实施惩罚,但是我们也不能错上加错,以血还血。
有人认为,这是为无辜死去的人讨还公道,以命抵命。其实,无论法庭是否为死者讨还公道,按照因果规律,死者一定会转世来自己决定是否要为自己还个公道,他也会有一个机会决定是否要前世杀他的人为自己偿命。而司法对罪犯的处决并不能杜绝这个自然的因果规律,这样无疑对犯罪者形成了双重惩罚。死者转世复仇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但是司法部门的杀伐无疑也增加的业力的严重性,是一个非常不利于消除恶业的措施,反而加重恶业和血腥。
当然,更不用说刑法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错案和冤案,不要说多,即使有百分之一的错案冤案,那因此被错判而冤死的人其惨壮也让人难以平服。在人口大国的中国,一点百分比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那是怎样一种可怕的情景!以前有个戏叫窦娥冤,现在又有多少"窦娥"呢?而且死刑的存在,也加重了罪犯的犯罪严重程度。很多时候罪犯害怕事发之后被处死,就在犯罪过程中对可能的人证进行灭口,加重了杀戮的程度。
另外,死刑的存在给予统治者以因为政治利益而对人民进行大规模杀戮的权力,造成残酷恐怖的政治清洗屠杀,这无疑使得人民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意志而形成极权统治。事实证明中央集权在中国这样一个人们思想意志松散的社会有利于政治稳定,但是中央集权并不应该是中央极权,应当给予人民充足的政治自由。
我以为,中国内地腹地广大荒凉,人口稀少,需要开发。不如对重罪犯改死刑为流放,给他们一个生存的机会,让他们战天斗地自己创业去。其实在严酷的环境下能够生存下来就是一个艰难的事情,但是那毕竟比处死他们要好,至少他们有一个活下来机会,也找到了一种活下来的意义。这点上,中国有隔壁的俄罗斯历史作借鉴,学习一下人家的流放制度,不要动不动就搞枪毙。
我以前认识一个人,她的独生儿子因为夜间尾随妇女进行骚扰,最后被逮捕。本来是一桩算不上多严重的刑事案件,在一般情况下就是判几年而已。但是正好他倒霉遇见严打,加重量刑,结果被枪毙了。这件事对他全家的伤害程度有多严重可想而知,尽管他本人有错,但是罪不致死,因为死刑的存在,他一个年轻的生命永远失去了重新做人的机会,是多么令人感到惋惜的事情。
我还有一个老同学,不算很熟,但是曾经打过交道,一个长得很漂亮,舞跳得很棒的男孩,平时待人温和文雅。后来为了在经济大潮中致富,误入歧途,走上贩毒一途,最后被处以极刑。大家闻听之后,都非常惋惜沉痛,以后同学之间提到他的事,都不使用敏感字眼,而是说他"牺牲"了,以这种方法表示遗憾。
生命是可贵的,是值得尊重的,对生命的尊重体现了人伦最高的境界。我不希望看见人们自杀,他杀,误杀,谋杀,凶杀,奸杀,被刑杀,总之一个杀气腾腾的死字,让人很痛苦困扰。很多年以来,我都对死刑的存在极度不安,希望我个人的感受和声音能够得到社会上大家的共鸣,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从而使得各国政府,特别是中国政府,最终废除死刑。这是人道的觉醒,文明的进步,社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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